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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9 14:16:04瀏覽336|回應0|推薦0 | |
看到最近報導的彰化殺妻凶殺案,心底就不自覺地難過起來。兇手王中佑持美工刀到岳父家將妻子砍頸致死。 根據受害者家人指出,王男的暴力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潛藏的家庭暴力行為被揭開後,許多親友感到詫異,因為在他們眼中的兇手是個斯文、頗具陽光色彩的年輕人。
不難想像,暴力行為與外在交際形象是否有截然不同的差異。多半來說,恐怖行為行動者都帶有潛伏的暴力行為取向,在某些細節都可以得到一些線索,但通常人們在感受到這樣的線索時,多半都會以『不要大驚小怪』、『事不關己』的心態而疏忽掉。通過調查數位恐怖行為譬如鄭捷、連續殺人犯,追蹤他們與人交際的背景故事,都可以找到類似的線索。恐怖行為不是一種基因,而是一種會因為文化、流行以及偏差觀念的文明病。
但來自於親密的家暴或是愛情暴力則不同,多半施暴者無法從生活中細微而觀察得到,反而是必須透過親人們的互動才能得窺一二。簡單地說,這些施暴者可能有不同的正面形象,陽光、斯文、幽默、與親友鄰居互動熱絡,身為外人或鄰人很難從旁敲側擊看見(除非真的是打孩子打很兇),但一旦與這樣的人長期的生活,就會發現『強迫控制』變成是很大的主因。
喬治城大學家庭暴力診所負責人 Deborah Epstein 表示:「家庭暴力通常依循一個模式:虐待者力求控制受害者的點點滴滴,從控制金錢到外出、生活等等。」或許可能在工作上無法順心得意,或者是在生活中遭受挫折。只能透過『控制』以圓滿自己的權力慾望,而以暴力行為作為排除不掉的惡劣心境的管道。
電影《模仿遊戲》中,圖靈說過:「人們為什麼喜歡暴力?因為暴力行為所引發的回應能夠帶來強烈的滿足感。但是只要失去了這樣的滿足感,就只會剩下異常的空虛。」這種暴力行為所帶回來的滿足感與情緒,不管是親密的家暴或是恐怖行為都是相同的。
很多人或許能懂得譬如因宗教、觀念不同而延伸的恐怖行為:IS對美國以及其他地方的攻擊是恐怖行為;但對伊斯蘭國而言,歐巴馬派美國海軍海豹部隊第六分隊擊斃賓拉登才是恐怖行動。但不能明白的是,為什麼會有傷害自己曾經愛過、或者是更為親密譬如兒女的想法呢?在犯嫌的背景後可能是生活不圓滿、過度爭執、對生活與家庭現況的不滿足...等等,而在犯嫌前面,看見的是支配慾望、以及對虐待行為無法自拔的快感。
人們真的會因為打孩子而得到樂趣與快感嗎?其實不會。但是一當老婆嘮叨不斷,兒女哇哇號啕大哭時,似乎大吼一聲恫嚇、給一個耳光就能平息困境、瞬間達到控制時,很多人會走上這條捷徑,而這條捷徑也會隨著控制欲望的擴大化而延伸成為不可挽回的親密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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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