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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7 11:05:55瀏覽878|回應0|推薦1 | |
那一鍋官場萬年濃湯!! --官場現形記(魚目混珠篇)
筆者多次論及公教退休人員慰問金法理問題,真正權責單位是考試院銓敘部與行政院人室行政總處,教育部人事處只算下屬相關單位!在教育部人事處回覆函中總算不再胡扯政府財政困難,直接面對筆者所得替代率質疑,但其主要回覆內容(101-11-25 臺人字第1010917674號)仍然在打迷糊仗: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於101年11月16日轉來您致院長的電子郵件,復於同年月21日轉來您致總統的電子郵件,我們已經收到了,敬復如下: 查100年2月1日訂定發布之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4條規定略以,退休人員兼具退撫新制實施前、後任職年資且支(兼)領月退休金者,其每月退休所得不得超過最後在職同薪級人員本(年功)薪加一倍計算之退休所得比率上限,超過者,減少其一次性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所稱退休所得,指依退休生效時待遇標準計算之月退休金(含月補償金)及公保養老給付每月優惠存款利息之合計金額。是以,每月退休所得係指月退休金、月補償金及公保養老給付每月優惠存款利息,並未包含年終慰問金。...』
目前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 4 條條文,完全參照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32 條退休所得比率上限與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而來!而這個學校版黑色優惠存款辦法,法理位階上與條文內容並沒有否定(也沒這個權力否定)退休人員退休時被強迫計算出來(或被非法強迫回溯採計)的所得替代率! 但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明白列出上級法律授權來源(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符合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規定,屬於有效行政命令!
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100.02.01才訂定定,本身並無明確法律條文授權依據,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規定,依行政程序法第158 條「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整個「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根本是立法怠惰下無效黑色行政命令!!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目前仍是99.1.13版本,條文中根本沒有任何「所得比率」條文規定,請問學校教職員退休文件上所謂所得比率從何而來?公務人員退休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條文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亦即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32 條「退休所得比率上限」規定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施行。 在上述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32 條生效前,99.12.31前學校教教職員退休人員(99.12.31前退休公務人員情況相同),其中95年以前退休人員被溯及既往依所得替代率砍殺優惠存款金額,95~99年退休人員退休文件上所得比率是根據什麼辦法處理?用什麼公式計算?才是主要關鍵,也是馬政府(行政院下屬部會、銓敘部)無法迴避的問題(稱之為「扁式所得替代率」可以與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32 條所得比率明顯區分,詳:http://blog.udn.com/boyamboy/7042634附圖二)!眾所周知,綠營逼出藍營將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法制化」,就是替原本非法扁式所得替代率找到完美下台階,但99.12.31前公教退休人員,所得替代率數字與優惠存款金額削減額度,都是依據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要點95年綠營版辦理,這點是無法改變既成事實!
過去政府立法怠惰、便宜行事,讓教師待遇一再比照並適用公務人員相關規定辦理,就是筆者先前提過很多次的:『在現今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2條條文所得比率入法前,淺水扁95年自創所得比率(100年才正式施行),姚嘉文在考試院配合,銓敘部將所得比率計算方式胡亂訂在行政命令「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中(詳:註一),溯及既往非法且越級套用在相關法規母法條文中月退休金及其他無關項目所得計算中,99.12.31前退休人員早已被強迫在沒有法律依據下先行實施所得比率制!』,這個行政命令本身也是一個立法怠惰下無效黑色行政命令(無明確法律授權依據,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規定)!! 筆者強調的慰問金已經被包含在扁式所得比率計算中也一清二楚明列在該優惠存款要點增訂三之一條文之「每月退休所得」定義中:『(一)每月退休所得,指下列各目合計之金額:1...月退休金。2、公保養老給付每月優惠存款利息。3、...全年年終慰問金十二分之一之金額。詳:存款要點95年綠營版、http://blog.udn.com/boyamboy/7042634附圖一』!因此筆者之前所說:『...現在軍公教人員月退休所得就是:依退休前一年每月平均薪資,乘上所得替代率就得出每月應領退休待遇,而每月應領退休待遇也就是【舊制月退休金+新制月退休金+十八趴每月利息+十二分之一年終慰問金】』,可說百分百正確而且是鐵證如山!
在銓敘部另一封回函中也是同樣採取魚目混珠手法,意圖蒙混過關(101.11.21 部退三字第1013664300號):『四、此外,100年1月1日修正施行的退休法第32條規定,退休所得是以月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每月利息計算,因此,退休公務人員的年終慰問金不列入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項目,且退休所得替代率的公式只是用來計算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的金額。據上,年終慰問金並非退休所得內涵;此與是否發給年終慰問金並無關聯。 五、至於有關教育人員退休所得內涵一節,係屬教育部主管權責,請逕洽該部詢問...』
筆者在回覆該函承辦人(銓敘部部長信箱 承辦:柯美燕)時,就不客氣直斥: 『筆者說的是:99.12.31前退休人員,被非法強迫全面依文中首段行政命令「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存款要點95年綠營版」實施所得比率制(2006/12/20中時「卸任官員、大專教師反撲 改革回原點」更明白寫出所得替代率字眼!詳:註一),與100.1.1以後申請退休人員狀況完全不同!!所謂『年終慰問金並非退休所得內涵;此與是否發給年終慰問金並無關聯。』只是針對100.1.1以後申請退休人員才能適用,別再瞎扯一通!! 證據筆者都攤開了,還能如此胡說八道,也難怪馬政府會惹得同志、敵人皆不滿意,筆者特別附上手中留存鐵證(詳:http://blog.udn.com/boyamboy/7042634附圖),請貴單位誠懇面對、勇於認錯! 別把認錯當成是難堪的事,那是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唯一途徑,犯錯了就趕緊承認吧!!...』
別一再拿100.01.01才生效施行的退休法第32條規定退休所得比率規定,胡亂套用在99.12.31前退休人員身上,而退休所得比率規定與一次退休金辦法中只規範「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與99.12.31前退休人員被迫實施的扁式所得替代率計算公式包含「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十二分之一年終慰問金」(詳:http://blog.udn.com/boyamboy/7042634附圖一)狀況完全不同!!這種法理弔詭筆者在慰問金爭議法理幽魂(詳:http://blog.udn.com/boyamboy/6996238)中早有論述:
『99.12.31前退休者,本來就完全沒有所得比率問題,卻因為綠營逼出100年18趴法治化(肥大官18%短命修正方案與大官復仇版),違背法學不溯及既往原則而使問題複雜化,因為100年起原本屬於非法剋扣變成合法割除基層血肉!即便如此,大官復仇版第四條條文卻創造了一個法律弔詭,即使『國民黨又在裝傻想順水推舟,趁機唬弄軍公教,達到減少政府財務負擔」,也不得不面對,那就是違法將沒有所得比率法源依據99.12.31前退休人員,隨便套用無效行政命令「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中所得比率上限中計算公式(詳:註二)所算出來的侵權版所得比率(採計項目含新舊制月退休金、十八趴利息還有十二分之一慰問金),與前述大官復仇版第四條條文所定「前項百分比之計算,核定退休年資二十五年者,以百分之八十為上限;以後每增一年,上限增加百分之一,最高增至百分之九十。滿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之畸零年資,以一年計。」計算結果不同(兩者算出比率不同,後者只規範月退休金加計十八趴利息,所以比率較小,本來就蓄意預留前者慰問金空間)... ...筆者口中的法理幽魂就是兩個合法性不同,法定位階不同(詳:註二),比率計算公式不同,分別規範不同所得範圍,本來就蓄意留下慰問金填補比率差額!現在綠營玩法者又挑起爭端,所得比率計算結果不同,在強摘慰問金後會造成法理黑洞(法定比率莫名消失),比如筆者同學退休核定書上寫明退休所得比率88%(無任何上限法源,已屬剝奪版所得!認真追究下去,後果政客們得吃得消嗎!?),但依大官復仇版計算則是82%,其中差額6% 本來就是留給慰問金!現在強行移除,憑空消失的「法定」所得替代率每月待遇(內容包含慰問金,替代率白紙黑字寫在退休文件上),不好好講個清楚行嗎(放手爭回舊制月退休金全薪計算、大官復仇版再作修正補足差額或大方承認99.12.31前退休人員慰問金合法性....)?』
多年來,公務人員一直沒改的是推、拖、拉,這一鍋官場萬年大濃湯,一直浸蝕、渲染進入公務體系者心智,導致官場官大屁響惡習,部屬沒骨氣也沒有勇氣對長官說真話,更別說據理力爭了!馬屁文化成了當紅主流,可說是各級政府效能不彰主要原因!官老爺們就是不肯面對事實真相!只要找出95~99退休人員退休文件,整起事件就會一清二楚,筆者連扁式所得替代率條文、99.12.31前退休人員退休文件與銓敘部退休金試算公式中所得比率退休待遇明顯包含十二分之一慰問金畫面都明白呈現了(詳:http://blog.udn.com/boyamboy/7042634附圖一、二、三),銓敘部與教育部人室處還能再瞎說些什麼?
非法侵害軍公教退休人員權益元兇「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要點95年綠營版」,就是銓敘部「傑作」,調出檔案資料就可以清楚看出扁式所得替代率內涵是包括慰問金在內,教育人員更是依慣例適用這個法理上無效黑色行政命令,銓敘部長與所屬竟然還能睜眼說瞎話,與行政院人事總處玩起互推責任官場把戲(詳:附圖),這些人就該是關中口中考績丙等不二人選!
馬英九在綠營與綠色傳媒惡意營造下,包括「九百萬人不如四十萬人」、「郭正亮:九百萬勞工給你靠,還要擔心四十萬軍公教反彈嗎?」、「只救數十萬公務員 不管900萬勞工死活」(詳:註三,墨綠心腸與手段可是跟對岸共產黨一樣,拉攏次要敵人【親民黨】打擊主要敵人,製造工農階級與執政者矛盾!!),加上勞工團體抗議凍漲基本工資「900萬勞工vs40萬軍公教」,竟然玩起圍魏救趙老把戲,把退休軍公教人員當祭品,拿退休軍公教人員「法定」所得待遇開刀(慰問金),擺明就是要用改革之名,用名稱錯覺行強盜之實,更要藉拿掉慰問金安撫勞工凍漲基本工資怒氣!...去年初肥大官18%短命修正方案翻盤成大官復仇版已經是馬英九第一次公開背叛基層,現在又想拿財政當藉口,放著現成消除假農民農業正義,老農津貼減半回歸國民年金老人正義不用,只能被綠營假議題耍得團團轉;綠營就是吃定馬英九想討好所有人騎驢父子性格(經濟學人齊格勒口中bumbler→「行事猶豫」),弄得勞工、軍公教都不領情,借刀殺人反噬國民黨基本盤,搞得藍營人仰馬翻,馬英九妄想討好所有人是領導人致命缺陷!〔詳:假農民A不完,新農民很難玩〕
官樣文章解決不了問題,證據當前總統與行政院長不能繼續裝傻下去,認錯是為了解決問題,不必因此感到難堪!若堅持蠻橫亂砍慰問金,恐怕不是罷免黨主席就能了事!!成為史上首位被「成功」提案罷免總統,甚至於成為史上首位被「成功」罷免總統都不必驚訝(詳:註四)!?
請誠懇面對證據,別再藉詞推託;若馬政府一心想藉名稱錯覺,行強盜之實;全民跟著裝傻,只想欺壓退休軍公教人員,公然掠奪「法定」所得比率每月退休待遇;那麼軍公教怒火勢將燎原!一念之間總統立刻淪為匪類,官衙成了賊窩,媒體成了幫凶,軍公教憤怒鳥所及並不是造反,而將會是平定「匪」亂燎原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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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遊說國親立委翻案的,主要是卸任政務官和大學教授,因為按照銓敘部今年二月十六實施的「所得替代率」方案,他們幾乎一毛錢都扣不到;但依照立院朝野協商通過的「本俸年資」方案,按照「本俸」和「年資」等比例刪減,只要他們有舊制年資就會被砍到。 公教人員的薪水,主要有本俸(本薪)、專業加給(學術研究費)、主管加給三部分。而政務官因「本俸高」,高階文官「主管加給高」,大學教授「學術研究費多」,若依照所得替代率計算,將在職薪資的分母撐大,替代率很難超過百分之八十五。 相較之下,中低階公務員、中小學教師比較吃虧。因為中低階公務員沒有「主管加給」,中小學教師的「學術研究費」比大學教授少了一半,依照所得替代率來計算,很容易超過百分之八十五,平均每月被減一萬至二萬元。 若換成新十八%的「本俸年資」方案計算,只要有舊制年資就會扣到退休金,中低階公務員、中小學老師當然躲不掉,每月平均減少七千元左右,但原本「沒事」的政務官、教授變成被砍到了,而且職務和本俸愈高,也就砍得愈多,但最多扣到八千八百元。 詳:2006/12/20中時「卸任官員、大專教師反撲 改革回原點」。
註二:2006年1月17日銓敘部增訂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三之一(考試院在綠營姚嘉文主宰下,可參考89年版),規定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不得超過最後在職待遇計算的退休所得上限百分比八五%至九五%。『三之一 支領月退休金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不得超過依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現職待遇計算之退休所得上限百分比;退休所得上限百分比計算如下:(一) 核定退休年資二十五年以下者,以百分之八十五為上限;核定退休年資超過二十五年者,每增一年,上限增加百分之一,最高增至百分之九十五。滿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之畸零年資,以一年計。』詳: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95年綠營版。竟然能在用於規範「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相關事務行政命令中,越級且越界管起與「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無關的月退休金(只能依85退輔新制公務人員退休法)、年終慰問金(當時有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二項法源)!更逾越85退輔新制公務人員退休法只有月退休金上限規定,強把月退休金納入比法律位階低兩級且毫無管轄權行政命令裡(上層還有退休法施行細則,另有適用範圍不同的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優惠存款有兩大項目:一次退休金與公保養老給付金額,一次退休金可辦理優惠存款屬於退休待遇勞動契約之一,也是拉近與月退休金所得差距必要手段!而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可辦理優惠存款,屬於強制性團體保險(公保)履約條件之一(在保單成立當下,就不得片面更改履約內容),本來並無存款金額限制,基於履約信任關係,因此並無任何條文說明,後因政府片面違約中斷年資採計,才納入年資規定(詳: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89年版)。綠營擺明大吃條文空白豆腐,簡直像對岸共產黨一樣,老子高興,想怎樣就怎樣!!所得比率以限制擁有舊制年資者所得為目標,而行政院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中,慰問金上限公式就是延襲上述優惠存款要點而來。
註三:自由時報不改挑撥離間惡習(成天罵對岸共產黨政權,卻不長進地學起你等會昔日共產黨概念,大玩挑撥階級仇恨手法,蓄意引爆階級鬥爭!詳:當弱勢仇視弱勢),在另篇專題中直指:「只救數十萬公務員 不管900萬勞工死活」,卻絕口不提:由於保費過低,農保從七十九年、正式開辦第二年就破產,當年虧損三十七億元,但政府必須依法撥補(公保、勞保不必依法撥補嗎?),一直到今年六月為止,政府已撥補一千三百億元,尚有四十億元未撥補。詳:無地新農 沒農保沒津貼、6成農業預算 花在各項補助及福利!!
註四:蔣志清(介石)抗日完畢立刻用完即丟、背棄大量戰場同袍!!無情行徑換來無情反撲,這些被國民黨背叛兵力成為日後打倒國民黨大陸政權主力之一!
馬英九以為自己比蔣志清(介石)更有份量嗎?你不在乎軍公教退休人員法定權益,誰又會在乎你的地位,民進黨可以借刀殺人,軍公教人員也可以反向藉綠營之手,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大規模發動響應罷免總統連署,全力促成罷免總統「提案成功」必然勢不可免(也算替一心想留名馬英九,留下另類千古名號)!甚至於坐看罷免總統案成功又怎樣?換任何人當政都無所謂(一樣被背叛)!王金平、郝龍斌、朱立倫...一個個正等著接手大局呢!!
非法侵害退休軍公教「法定」所得替代率退休權益,不僅僅是法律上違法犯紀層次而已!更觸犯世間所有價值根本底限:「信任」,當「信任」不再,馬政府與國民黨就得直接面對崩毀!!但綠營也別高興,軍公教仍然會牢牢記得綠營「恩」賜,這個梁子絕對會用種種形態討回來(不到綠營執政縣市消費就是個好方法,未來選舉也不可能會給綠營中人好臉色看)!!
圖一
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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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