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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4 16:44:07瀏覽575|回應0|推薦3 | |
三隻小豬胡闖「綠」林
三隻藍種小豬與一隻藍種小白兔,憨膽胡闖「綠」林;被「綠」林人士藉機狠鬥一場,堂堂上演了一齣「當家鬧事、悍將哭場」選舉泡沫劇。
明明是糾眾砸警車的暴力事件,媒體標題卻統統寫成「藍、綠衝突」;而不久前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徐佳青以「消防安檢」之名直搗馬蕭總部,卻平和收場,媒體為什麼不能夠兩相對比、公平評論呢?更久之前的紅衫軍上街示威更成了綠媒口中的百萬暴民。綠林人士的操弄功力果然一直吃定「判斷力弱勢」的媒體從業者。
綠林人士仗著法律專業所養成的幾近「知識流氓」身段,一再搞亂人們思緒、指鹿為馬〔如下例附件一〕。強勢圍堵警車、糾眾砸警打人,卻在報上大擺受害者姿勢,詭辯所謂民主制衡!?真把本島人民當成媒體界的傻蛋一樣,認為大家會傻傻地再票選拜七粒,再次選擇面臨朝小野大的兩黨持續衝突八年惡夢嗎!?
謝、杜兩大部「ㄔㄤ’」,因為對民進黨夠狗腿,所以長在其位;李、何兩位部長對民進黨不夠狗腿,所以請辭立刻照准!!
這樣的民進黨若還能夠勝選的話,(果真惡夢再臨的話)那恐怕就得怪本島的死老百姓們對政治不夠用心,也只好活該再過八年苦日子了! 不想如此的話,還是別忘了3月22日站出來,用你的選票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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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看四傻踢館 「果然民進黨較會選舉」
中廣新聞網╱朱克威 2008-03-14
費鴻泰等四名國民黨立委日前要求財政部長和第一金控總經理陪客前往謝長廷競選總部進行所謂的「會勘」,結果引發軒然大波,綠營藉機使力,為選情加溫,藍營滿臉豆花,狼狽道歉,網路輿論紛紛以「四傻」嘲諷當事立委,並且拿「四個傻瓜」比對「兩顆子彈」,推測對選情可能的影響。
有民眾投書媒體從相對角度來質問國民黨,如果民進黨立委上門踢館,國民黨總部人員會有「擋住電梯,大喊救命,指控有人偷東西」的臨場反應嗎?而民進黨立委是否跟國民黨立委一樣,只會站在電梯裡傻笑,任人奚落?民眾還質疑國民黨的黨工是否有能力立即動員支持者到場包圍支援,藍營支持者敢不敢打砸警車、毆打立委呢?民眾也訕笑國民黨,恐怕缺乏「發言人昏倒,財政部長事後突然請辭,行政院馬上批准」的聰明機智。
不久前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徐佳青以「消防安檢」之名直搗馬蕭總部,結果這件事也被民眾拿來比較這次的「四傻事件」,並且質疑當時為何沒有國民黨人員指控她硬闖民宅偷資料,馬英九也沒有一臉委屈向選民抱怨「這件事在美國可以把她打死」「如果她偷走資料或放炸彈怎麼辦?」。
除了譏笑國民黨外,讀者網友也嘲諷民進黨「被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砸到頭,好久沒這麼來勁,好戲連台就要上場了」!
民進黨執政治國能力或許很多人質疑,不過選舉技巧和議題操作能力倒是不分藍綠一致肯定的。
-- 附件一
比如過去(2000年)林瑞圖指控羅文嘉不當募款,卻被一狀告法院,吳文嘉還振振有詞底說他是利用下班時間以北市文化基金會執行長身分,依規定向民間企業公開進行募款,所以完全合乎法理要求並無不當!!
但顯而易見的是廠商絕不會忘記羅文嘉台北市政府新聞處長的身份,即使下了班這個身份也不會有任何改變;所以被進行募款的廠商與台北市政府新聞處有無業務往來或職務監督上的關係才是整個問題的關鍵所在!!
而謝長廷收受玉皇宮政治獻金〔詳:附件二〕的問題關鍵是在於:出面募款的民政局長正是玉皇宮的主管官署首長,而接受損款者更是高雄市政府大家長,這樣豈不是形同「不樂之捐」甚或是「政治勒索」!?而媒體報導的焦點,卻明顯無法針對問題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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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文嘉告林瑞圖加重誹謗
中央日報 2000/03/02 姜國興、溫世銘.臺北訊
近 來 一 再 遭 到 無 黨 籍 立 委 林 瑞 圖 指 控 假 藉 職 權 A 錢 的 民 進 黨 總 統 候 選 人 陳 水 扁 陣 營 , 再 度 展 開 反 擊 , 被 指 涉 嫌 向 廠 商 索 賄 的 陳 水 扁 陣 營 文 宣 部 主 任 羅 文 嘉 , 昨 日 到 臺 北 地 檢 署 遞 狀 控 告 林 瑞 圖 涉 嫌 加 重 誹 謗 , 他 同 時 向 法 院 聲 請 民 事 假 扣 押 林 瑞 圖 的 財 產 新 臺 幣 五 百 萬 元 ; 羅 文 嘉 說 , 林 瑞 圖 必 須 對 自 己 的 言 論 負 起 責 任 。
羅 文 嘉 昨 日 上 午 在 律 師 陪 同 下 , 針 對 無 黨 籍 立 委 林 瑞 圖 前 日 召 開 記 者 會 , 指 稱 他 在 臺 北 市 政 府 擔 任 文 化 基 金 會 執 行 長 時 涉 嫌 向 廠 商 索 賄 , 到 臺 北 地 檢 署 控 告 林 瑞 圖 加 重 誹 謗 ; 羅 文 嘉 說 他 對 林 瑞 圖 的 舉 動 不 再 姑 息 。
羅 文 嘉 提 出 控 訴 指 出 , 他 會 對 林 瑞 圖 採 取 法 律 告 訴 行 動 , 不 只 是 因 為 選 舉 因 素 , 而 是 希 望 透 過 這 樣 的 機 會 告 訴 社 會 大 眾 , 在 民 主 社 會 每 個 人 都 有 言 論 自 由 , 但 同 時 也 必 須 為 自 己 的 言 論 負 起 責 任 。
羅 文 嘉 說 , 以 「 澳 門 事 件 」 為 例 , 林 瑞 圖 曾 在 上 一 屆 臺 北 市 長 選 舉 時 指 稱 陳 水 扁 曾 前 往 澳 門 嫖 妓 十 一 次 , 卻 拿 不 出 任 何 證 據 , 在 這 之 後 , 林 瑞 圖 不 但 沒 有 任 何 反 省 , 反 而 變 本 加 厲 、 重 施 故 技 , 他 認 為 這 是 大 眾 姑 息 的 結 果 , 而 他 決 定 不 再 姑 息 , 因 此 , 決 定 依 刑 法 第 三 百 一 十 條 規 定 , 對 林 瑞 圖 提 出 加 重 誹 謗 告 訴 。
羅 文 嘉 又 說 , 根 據 商 業 周 刊 第 五 百 五 十 二 期 報 導 指 出 , 林 瑞 圖 不 但 已 經 沒 有 不 動 產 , 而 且 還 積 欠 臺 北 銀 行 新 臺 幣 五 億 元 及 積 欠 農 民 銀 行 三 千 萬 元 鉅 款 , 為 避 免 日 後 民 事 求 償 無 門 , 他 一 併 向 臺 北 地 方 法 院 聲 請 假 扣 押 林 瑞 圖 的 財 產 五 百 萬 元 。
羅 文 嘉 說 , 這 筆 賠 償 金 未 來 會 全 數 捐 出 來 作 為 九 二 一 大 地 震 重 建 經 費 。
資料來源網址:https://city.udn.com/52665/1467709?tpno=42&cate_n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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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又來了? 林瑞圖再出招,羅文嘉:為台灣媒體感到悲哀
2001/10/25
針對林瑞圖2月29日刊登廣告指控陳水扁不同版本的簽名,又兩度召開記者會指控扁陣營大將羅文嘉在台北市政府新聞處長任內向廠商索賄。羅文嘉、邱義仁在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反擊林瑞圖的指控,並呼籲媒體「不要被旁門歪道牽著鼻子走」。羅文嘉說,市府主辦首都論壇時,他早因拔河斷臂事件辭官出國,並指林瑞圖「說謊也不打草稿」,因此他將對林提出「加重誹謗罪」告訴。
林瑞圖2月29日召開「羅文嘉向企業財團要錢」記者會表示,他會在本週四(3月2日)將手中兩份彩券事件「陳水扁簽名信」送交地檢署鑑定。林瑞圖除了說明彩券事件外,也提出收據及支票票號等文件,指控羅文嘉以國揚南隆案為要脅,用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名義,於1997年10月份帶著廠商向國揚集團負責人侯西峰要兩千萬元,其中五十萬元用於路燈設置工程,但其餘款項流向不明。林瑞圖說,國揚集團推動南隆案時,除了招待當時都發局長張景森赴日本外,羅文嘉也向集團負責人侯西峰投資的創陽興業、漢來實業、及侯西峰秘書陳秀珍分別索款七百萬元、一千萬元、三百萬元等,共計兩千萬元。林瑞圖要求羅文嘉交代這批金錢流向;同時也表示,如果指控不實,他將辭去立法委員。 陳水扁競選指揮中心執行總幹事羅文嘉2月29日表示,這次聽到林瑞圖的抹黑,心中感到悲哀,台灣的政治界怎會有如此無的放矢的政治人物?羅文嘉表示,1998年聽到林瑞圖提出澳門事件的指控,感到的是生氣,這次聽到林瑞圖的抹黑,心中卻感到悲哀,台灣的媒體為何不查明真相,不要求告訴人提證據,只要求被指控者證明自己的清白。
羅文嘉強調,林瑞圖在澳門事件中,曾說過如果拿不出證據就要切腹自殺,就要退選,結果最後如何,林瑞圖什麼證據都拿不出,還不是繼續選下去。羅文嘉表示,台灣的民主政治好不容易走到今天,是否要被這些邪魔歪道弄得是非不分,值得深思。
羅文嘉表示,這個社會怎麼可以有如此不負責任的指控,政治人物可以不提任何事實證據指控他人,媒體不要求指控者必須提出證據就大幅報導,事實上,媒體應要求指控者先說清楚、講明白,拿出具體證據,然後再找被指控者做平衡報導。
羅文嘉表示,林瑞圖的政治信用已經破產,而且只是「某些陣營」的選舉工具,他並強調自己既非總統候選人,又對政治權力不眷戀,而且自己最珍貴的資產就是人格和操守,因此決定3月1日上午十點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林瑞圖「加重誹謗罪」,而且選後還會繼續告下去。
邱義仁表示,彩券問題的根本,就是林瑞圖手中那封簽名信函到底是不是陳水扁的親筆簽名,但對方始終不拿出來鑑定,只會登廣告,弄一大堆陳水扁簽名,這種作法實在太低估人民的智慧,以為大家好騙。邱義仁質疑,據他了解,林瑞圖2月29日刊登的廣告版面原本是連蕭陣營所訂,為何林瑞圖可以取得原本是連蕭的版面?
資料來源網址: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43758〔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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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林瑞圖誹謗求償千萬案 羅文嘉敗訴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上次總統大選期間,前立法委員林瑞圖公開指控陳水扁任台北市長時涉入彩券案,及時任市府新聞處長的羅文嘉向廠商索賄,遭羅文嘉控告涉嫌誹謗並求償一千萬元官司,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林瑞圖所言並非空穴來風,羅文嘉所為屬可受公評之事等理由,昨天判決羅文嘉敗訴。 判決書指出,羅文嘉募款時擔任台北市新聞處處長,林瑞圖公開指控時則是總統候選人陳水扁競選團隊副總幹事;林瑞圖的言論,是對羅擔任公職時操守的評斷,儘管募款與索賄間有落差,但此一落差尚屬外界可能產生疑慮的範圍內。
至於刑事責任,林瑞圖稍早已獲檢方處分不起訴確定。
羅文嘉具狀指述,林瑞圖在八十九年二月廿九日,以林瑞圖後援會名義在媒體刊登大幅廣告,指控陳水扁於台北市長任內涉嫌官商勾結;當天又在立委辦公室召開記者會,指稱他於擔任台北市新聞處長時多次向廠商索賄,並透過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洗錢。
羅文嘉於法院審理時表示,當時他是以北市文化基金會執行長身分,依規定向民間企業公開募款,且贊助政府活動,經由媒體報導對企業形象提昇大有助益,因此募捐在企業界普遍存在,此為公益事項,並非「索賄」。
林瑞圖則說,他曾向國揚集團負責人侯西峰等人求證,證實羅文嘉確曾在八十六年間向侯西峰募款;而先前監察院對台北市政府曾提出糾正案,指稱羅文嘉以政府官員身分,向有利害關係之廠商洽募鉅款,募款方式、時機不妥,所以他並非無的放矢。
台北地院法官認定,林瑞圖在辦公室內召開的臨時記者會,並不受國會言論免責權的保障;不過判決書中數度引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蘇利文案及大法官釋字五 九號解釋,強調「有關公共事務之辯論應是百無禁忌、充滿活力、完全開放的,其中也應該包括對公職人員的激烈尖銳甚至令人不悅的批評」;「在自由辯論中,錯誤言論是不可避免的,應受到保障,以賦予言論自由賴以生存的呼吸空間」。
法官於判決書指出,言論自由的法律保障不應區分民、刑事,言論自由的保障,不僅須予人民得免於動輒遭刑事制裁之可能,也應免於因言論擔負鉅額民事賠償責任之顧慮。判決書說,鉅額的民事賠償責任可能對言論造成的寒蟬效應,與刑事制裁並無二致,人民均可能因此被迫需要進行「自我檢查」,或對可能必須付出的龐大代價而心生畏懼,不敢再發表個人意見。
判決書指出,若在減低人民遭誹謗罪刑責相繩可能性的同時,對侵害名譽所應負擔的民事責任,仍維持傳統侵權行為責任所要求之抽象輕過失之高標準,未隨釋字五○九號作相同程度限縮,將無法貫徹大法官體察現今社會多元環境,加強保障言論自由的美意。
記者郭瓊俐/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羅文嘉昨晚表示,他尚未收到判決書,不知道判決書的內容是什麼,對此事無從回應。
【2003/04/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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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中國時報 2008.02.13
謝:撇弊案參拜玉皇宮 批媒體偏心
中廣新聞/林憲源
提到玉皇宮,很難不想到謝長廷的弊案。不過,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今天下午特地到高雄市「玉皇宮」參拜,似乎有備而來,有意借此擺開弊案糾纏。對於媒體擴大解讀他為調查局工作,謝長廷很不滿,他批評媒體媒體偏心,對於他質疑馬英九的,媒體都放過,質疑他的就放在頭版。他酸溜溜地說:這是場不公平的戰爭。
謝長廷不怕參拜「玉皇宮」會再度讓名字跟弊案連在一起,而且打算在「玉皇宮」回擊外界的批評。謝長廷在「玉皇宮」廣場上明說,當年競選後援會確實收過「玉皇宮」的政治獻金,但收過獻金的不只他一人,謝長廷說國民黨的立委以及議員也都有收過獻金。謝長廷說競選後援會後來把收到的政治獻金,用來購置救護車。用政治獻金購買捐出的這輛救護車還在謝長廷到訪時被開到「玉皇宮」前廣場,謝長廷要擺開弊案的影響,顯然有備而來。
於立委邱毅抨擊謝長廷出賣黨外組織情報給情治單位,謝長廷不願回應,他說邱毅的質疑就讓競選總部去回應,除非是對手馬英九的質疑,謝長廷才會親自回應。謝長廷也不免再批評媒體偏心,他說質疑馬英九的,馬不回應,媒體就放過,但質疑謝長廷的都放在頭版。謝長廷說這是場不公平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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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