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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兵悲劇中不可承受之「輕」
2014/03/10 10:59:07瀏覽1430|回應1|推薦15

 

口水共和國輕言症候群

--大兵悲劇中不可承受之「輕」

 

 

 歹玩大兵悲劇一審宣判,所有媒體不約而同草率用上「輕判」字眼,媒體與口水客眼裡的「輕」,卻是未受過法定戒護士訓練黑牌戒護士們不可承受之「輕」【三軍戒護士,統一由陸軍施訓;本案相關戒護士皆未受法定戒護士訓練,詳:註一】,去年7.16聯合已報導過禁閉處分海空軍早已不實施,文中明指:『事發當日7月3日氣候炎熱,屬軍中掛紅旗的危險氣候,禁閉生卻仍在室外進行體能測驗,種種跡象都顯示,負責禁閉室生活管理的戒護士缺乏專業訓練。』,7.17中天新聞更報導:『軍方調查結果發現,原本執行戒護任務必須要歷經5大課程教育,上課8個禮拜,但269旅禁閉室的7位戒護士全部沒有執行戒護應該要有的證書,有的還是聽了3天講習就上陣,根本就是沒有戒護知識的菜鳥。...詳:「草菅人命!操死洪仲丘戒護士均無認證」』,顯然軍方與媒體都知道:陸軍負責戒護士訓練權責單位才是真正必須負起責任者,卻在檢察官起訴時成了漏網之魚【涉及刑法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人民生命財產遭受不可回復損傷)】!

 

 269旅禁閉室7位戒護士可說是因陋就簡制度下產物哪擔得起過失殺人相關罪責!但官方與所有媒體、廣大口水客們卻不追究真正該負責任者,輕隨口水共和國眾多被口水洗腦「水腦」輕言症候群「愚論」前行,柯文哲因此直言:『把制度上、系統性的問題,抓這幾個小咖承擔,不是一個文明國家該做的事。』!歐陽弘也說本案判刑還有輕重失衡情形:『像禁閉室代理副室長羅濟元,他最倒楣,當天根本不在場,法院卻認定他應該與其他人負同樣的責任,這不是該辦的不辦該放的也不放嗎?...詳:水果報法官有guts「不以民粹判刑」』。不自由在3.9高大成槓上石台平報導中提及:『高大成並指,負責操練的是戒護士不是訓練士,應有懲戒及看護的常識...』,明顯忽略前段七名戒護士未接受法定專業訓練事實,只站在受害者家屬復仇者心理論述石台平雖認為洪仲丘在非自願的情況下過度操練,導致悲劇發生,這是「非預謀、非仇恨的他殺」。...但也直說:『根據操練影片,洪仲丘與其他4人一起操練,僅洪仲丘出現不適,顯見發號施令的管理士陳毅勳並未差別對待,不該將所有罪責都歸咎於他。基於「法不責眾」原則,洪案起訴多達18人,但不是處罰所有相關人就能彰顯正義。』!

 

 中時在報導裡強調:『石台平不認為洪仲丘是受到凌虐而死,成為法院論罪關鍵。...詳:註二』,聯合則提到:『...石台平表示...軍中關禁閉過度操練是必然,未必是凌虐,五人一同操練卻只有洪倒下,問題可能出在洪的身體狀況。他解釋,正常年輕人激烈運動後,稍休息即可恢復;當天下午操練前,五人都沒有發燒跡象,中午也正常進食,不能認定洪的中暑和前幾天的操練有直接關係。石台平認為,洪的中暑是當天才發生,後來開始罵人,就是中暑導致腦水腫的病症;只可惜軍方誤以為他是「情緒不好」未做處置,才導致後來的悲劇。...』!這明顯觸及戒護士專業與中暑防治知識問題,但中時、聯合都報導過戒護士專業訓練相關新聞,石台平也認為是軍方誤判才導致後來的悲劇。卻都不去追究戒護士訓練權責單位責任(水果報導指稱:石台平認為,全案關鍵在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聯合報也明顯忘了自己曾發布「偵辦由上往下軍方建立停損線?」新聞質疑)!?

 

 看遍四大平面媒體同一事件報導,才能略為還原石台平說法全貌,但一般讀者有沒有這個耐心進行交叉比對?對於洪案審理相關內容,更是隨隨便便撿拾幾句媒體報導內容,怎麼有資格說三道四!即便媒體新聞人員,有幾個人全程參與審訊過程?沒詳細了解相關證據,又憑什麼濫情輕言所謂輕判!本案承審法官雖不畏壓力未輕隨民粹愚論,但包括法醫石台平與審案法官對戒護士訓練權責單位責任都視而不見;法官可以用事後諸葛態度指責被告們應注意而未注意,自己卻對「七名戒護士未接受法定專業訓練事實」,明顯患上「應注意而未注意」重大缺失;明察秋毫,不見輿薪,難怪小百姓會覺得正義未獲申張,原因就在於事有蹊蹺,真相仍有曲折!『關禁閉出操不一定會中暑中暑也不一定會送命,但若遇上出操中暑「意外」,卻沒有合格人員可以緊急處置,就像游泳池沒有合格救生員一樣,會鬧出人命根本是結構性無知造成』,這麼簡單道理難道法醫石台平與審案法官也不懂!?『就像游泳池老闆僱用不合格人員充當救生員發生溺水無法及時救命事件,該負起最大責任是誰,應該非常清楚...詳:註三』,洪家人覺得委屈,卻不能體會其他母親的委屈,把戒護士們甚至於542旅軍士官當仇人看待(即使洪母也認同戒護士們不應重判),明顯搞錯對象。只能說口水客無知言論誤導世人認知,口水共和國輕言症候群肆虐,眾人皆醉時刻裡,媒體與知識份子份若也持續昏昏沈沈,歹玩就在口水為患中載浮載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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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一:...國防部三軍總共有18處禁閉室,但在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案前,有收訓禁閉生的處所,只有5個,且三軍的戒護士,都統一由陸軍來施訓。但因合格戒護士認證資格取得不易,陸軍所辦講習課程少之又少,不但海軍原由陸戰隊有南、北兩座禁閉,早已關閉一座,也因沒有合格戒護士,鮮少收訓,海、空軍已將懲處回歸申誡、禁足、法辦與留優汰劣多時,只有陸軍仍頻地在實施禁閉處分。

洪仲丘除遭到錯誤引用法條移送禁閉室外,到禁閉室也沒有察覺,其身體BMI值(體重與身高比例)也超過送禁閉的標準,更甚的是,事發當日7月3日氣候炎熱,屬軍中掛紅旗的危險氣候,禁閉生卻仍在室外進行體能測驗,種種跡象都顯示,負責禁閉室生活管理的戒護士,缺乏專業訓練。

據透露,海軍雖設有禁閉室,但3年來早已是「放長假」的狀況,因為陸軍所負責的戒護士認證班稀少,鮮少開課,海軍無法送訓擁有合格的戒護士,所以無法收禁閉生,1年前因禁閉室設備簡陋,加以整修,也無法送訓。空軍則根本未設禁閉室,且因為若要送禁閉生到陸軍所轄禁閉室,陸軍要求空軍須自行派遣戒護士,空軍司令部索性不採取禁閉處分。...詳:2013.7.16聯合「禁閉處分 海空軍早已不實施」。

 

 註二:...石台平不認為洪仲丘是受到凌虐而死,成為法院論罪關鍵。他認為,所謂凌虐是在正常規定的作為外,「作出其他的壞事」,禁閉室做伏地挺身、罰站是正常操練,但若額外要求做倒立,不給吃飯,這些作法就算是凌虐。

 他說,還原洪仲丘被操練過程,洪當時與其他4人一起接受戒護士陳毅勳的口號操練,並沒有特別針對洪加重或另有特別操練,事後僅洪一人身體出狀況,因此不算凌虐。雖然洪是因非自願的情況下過度操練,最後中暑死亡,但其情節與遭凌虐仍有所區別,所以不認為洪被凌虐致死。詳:洪案死因判讀 高大成槓石台平

 

 註三:一般人邏輯思維薄弱,因此認為事件緣起衝突者就是罪魁禍首;這像是有人揪團旅遊中途發生車禍事故,所有人不問車禍發生實際原因,就把責任全部歸咎於旅遊發起人,因為他們認定:「沒有某人號召旅遊就沒有車禍發生機會...所有車禍責任必須由某人負責」;媒體與多數國人將責任全部歸咎於送禁閉542旅范某等人,持的就是類似邏輯,卻不肯正視:因為「陸軍把不具戒護士資格者推上前線」,讓中暑意外發生時,沒有人即時查覺,更無法及時進行正確有效緊急搶救措施,該負最大責任者,是允許不具專業資格者,執行應持有戒護士認證才能執行禁閉室任務【就像游泳池老闆僱用不合格人員充當救生員,發生溺水無法及時救命事件,該負起最大責任是誰,應該非常清楚】;陸軍負責戒護士培訓與決策負責單位到什麼層級,該負起責任者就到必須到達那個層級。...詳:結構性無知與失焦正義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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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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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2 10:26
某睿智正義法官曰 : 『基於洪員與衆人同為保家衛國而辛勤操練,但衆人俱健康活潑生猛如虎而獨洪員憔悴,兹重判太陽大帝8月徒刑,某員體質6月徒刑,判決定讞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