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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9 01:00:51瀏覽308|回應1|推薦15 | |
王鼎鈞,是我這一年迷戀的男作家。(女作家目前高居第一位的是,張曉風女士。)迷戀的程度幾近到凡見到有他名字的書,必借必買。有此怪癖之故,當我看到作者[王鼎鈞]的書,不由分說拿了就走。 對了,忘了說明一下。前篇有言,這文章被亂刀斬過,理應分為有一又二再三之類的標示。然而,今天是2/29,龍年閏月不提,合該城邦電老闆大開殺戒乾坤挪移把一些功能加加減減弄得美侖美奐、美不勝收,卻也令我有些puzzled。尚未適應[不得從硬碟檔案上傳照片]的[考驗],決定今天發的文,一律聲稱做同個名字,混淆視聽也是,姑作一種網頁puzzle文章的試驗也行吧! 話說回我拿到王鼎鈞的書,不假思索地兌換後,趁著外頭大雨未歇不想溼透這些新鮮寶貝(書)們,決定席地就坐,貪看起書來了。 越看越精采,越無法定睛別處看,一雙因露營沒睡夠的眼更加紅痛腫脹,這樣下去就得以指撥眥。喔,用手指硬生生地把眼皮剝開?這用的典有誇飾法,所以請翻到劉強[一種風流吾自愛],說的是世說新語裡的秘密,也是這兩個月來愛上的一本書。 聽祕密,誰都有好奇心,難的就在於如何抓著讀友的好奇,把心留住。(突然想到年初去世的鳳飛飛,好好愛過,心,放野去吧。這是外一章,不算此篇的流程,請自行從腦海刪去。) 不走不行了,腋下懷裡擁抱著七本珍貴的書,只好讓髮絲頂著雨絲,汨汨流下的冰涼去冷卻眼睛的血絲。 這篇還未寫完,欲知後事,還得用到濫芋充數的成語,看看下一篇。(別忘了,下一篇未必是下一篇,前有警言,千萬別忘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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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