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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劉珊珊虐傭案的看法!
2011/11/13 09:08:24瀏覽368|回應1|推薦3

對劉珊珊虐傭案的看法!

 

台灣真是個島小妖風大、池淺泥鰍多的鬼地方,人們普遍自私、貪婪、苛薄、執迷不悟、是非不明、昧著良心、昧於情勢。中時聊聊吧新聞對談便是台灣具體而微的縮影,罪業之重恐怕連佛都無能救度,祇好拈花微笑。

 

台灣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涉嫌虐待菲勞而遭逮捕一事,馬政府居然罔顧普世價值的人權,對被虐的菲傭毫無悲憫歉疚之心,反而不自量力在爭議外交豁免權,不但引來美國司法界聲稱台灣不是一個主權國家,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也已正式表示,劉姍姍只有在執行許可的職務範圍內,才享有豁免權,這不啻自取其辱。

 

馬政府對虐傭案的處理,再一次印證他的無能!吾人認為,馬政府應立即宣佈放棄此案的外交豁免權(這當然是找下台階的口惠),尊重美國司法的偵辦,並全力配合協助查明真相。

 

台灣檢調單位及廉政公署更應主動分案介入偵辦,查明(一)為何劉珊珊可以花公帑僱用私傭?如有規定可僱用,監察院應予糾彈,並立即廢除該顯不合理的規定;若無規定,有關單位應偵辦其貪瀆罪行。(二)劉珊珊苛剋短付的錢哪裡去了?審計部、主計處暨外交部會計處應立即查明,倘被中飽私吞,更應以貪污罪查辦。(三)依美方調查證據顯示,劉珊珊已觸犯我國多項法律,包括詐欺、背信、違反勞基法、妨害自由、強制罪等等,這都是公訴罪,檢察官應立即主動偵辦,難道還要等菲傭來台控告才辦嗎?

 

對那位苛薄的老女人所犯下的侵害人權罪行,我台灣人都應同感羞辱、及憤怒不齒!馬英九!你還不知道該如何處置嗎?不會處理,就回家去當天天照鏡自憐的宅男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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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不爽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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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可能有弊案
2011/11/13 11:43

外傭的薪水是政府出錢

並非劉女士自己私下雇用

是不是部分被A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