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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解土管法令的綠營政客
2024/02/15 12:56:58瀏覽178|回應0|推薦6

【台中大里非都市計劃土地面積偏高阻發展 民批市府無作為】報導,民主進步黨籍臺中市議員李天生認為,臺中市大里區非都市土地面積偏高、限制嚴格、妨礙地方發展,而該區樹王里里長陳俞樺也認為,該里的交通大動脈-文心南路,兩旁的土地都被劃入特定農業區,妨礙當地發展。

首先,由於該區樹王里全都是非都市土地,而且目前申請人主動提農地變更申請已經來不及,因為土地所有權人主動申請農地變更,按規定及程序來走,最快也要一年半才能完成變更,故陳俞樺里長的問題目前只有兩個解方,第一就是將訴求明確向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提出,該局彙整之後再函報給中央,由中央就所需要的公共建設,依規定進行專案核定、土地徵收後變更使用;第二就是請自家選區的民代提案修法。

不過陳里長搞錯了一個重點,那就是該里文心南路的兩側,主要不是因為土地大都是特定農業區所以管制嚴格,而是因為大都是農牧用地的關係,故他顯然跟很多新聞記者或政治人物一樣,都誤解了【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第3項附表一的規定。

至於民主進黨籍議員李天生的意見,我認為只能表示,他也是個沒做功課就亂噴人的綠營政客,因為土地使用管制規定,都市計畫內繫於使用分區,都市計畫外的非都市土地則繫於使用地類別,而不在於都市計畫內或都市計畫外的區分,都市計畫內或外,差別就在於是適用【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

整個臺中市大里區的土地,適用【區域計畫法】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的非都市土地,面積的確是比適用【都市計畫法】和【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的【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土地大,但是該區大都是甲乙丙或丁種建築用地,或都市計畫住宅區、工業區、商業區,皆非【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所定義之農業用地,開發限制並不嚴格。

我認為,民主進黨籍議員李天生恐怕也只是借題發揮,為他的黨來攻擊臺中市長盧秀燕這個未來可能對他的黨具有政權威脅性的中國國民黨要角;另外也有可能是他自己或其家人親友想要炒地皮,或者收了哪個建商、地產商的好處而為他們發聲,而陳俞樺里長背後只怕也有類似的企圖,而且該里長忽略掉農地變更具有一定的規定與程序限制。

會出來攻擊說農業用地妨礙地方發展的,恐怕都是些只想炒地皮發財的投資(機)客、建商或地產商等。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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