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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愛的總統不要選
2006/08/11 11:30:51瀏覽299|回應0|推薦4
溺愛的總統不要選
(溺愛剋星十大招)

唐湘龍近日討論了父母「溺愛」問題。這正是筆者心中的苦惱事。

溺愛是如何形成的?溺愛絕對是父母造成的。問題是,這些父母對於他們的行為,毫無自覺﹑反省及改正的決心。他們有的是一心一意把兒女當寵物來養,結果是養出個無法獨立的廢人。有些父母因為自己是完美主義者,無法忍受兒女學習時期的不完美表現,而搶著代兒女決行,代工﹑控管兒女行為。等到兒女變成任性﹑被動以及毫無決策思考能力時;他們明明查覺了這個可悲的結果,卻因為一貫要求完美的個性,拒絕面對事實。兒女若有犯罪行為發生,這些家長只會一味否認及拒絕道歉,拼了命為兒女的行為辯解。這就是阿扁家族現在所表現的心態。

俗語「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何以這樣講?因為要調正一個人的本性,必須連他的父母一齊調正﹑一齊洗腦,才能竟功事成。這是多麼大的一件心理工程,需要好幾位心理學家連翻上陣﹑密切協談諮詢,才會把這個家庭的偏差行為做稍許的修正。如果真要這樣做,花費太大社會成本。

節省社會成本的最好方法,就是選一位不溺愛子女的領袖來當總統。如此一來,風行草偃,百姓的行為就可以自動端正了。不過,在本國,這個想法卻正好倒反逆施。我們的一國的領袖,不但溺愛他的老婆﹑兒子﹑女兒;還愛屋及烏,放縱任由他的女婿去魚肉醫療教育金融股票投資體系。如此領袖榜樣,怪不得我的老婆更要加緊去發揚溺愛精神。

對付不良社會風氣的另一個方法,就是罰款。最近讀到一則網路新聞,歐洲社會有一道新的道德罰則:在餐廳叫菜吃飯,故意點了太多﹑吃不完丟棄者,罰50馬克。這個點子好,道德違規可以罰款。

筆者立即想到幾條道德罰款,專門對付溺愛的父母。

凡是兒女20歲還認不得家邊四週5公里以內社會福利機構及民生消費單位位置,如警局﹑衛生所﹑郵局﹑環保局垃圾收集點﹑市場﹑超市﹑學校﹑教堂廟宇﹑洗衣店﹑車站等。家長罰2000元,兒女交講習20小時。

凡是兒女20歲還不會使用廚具,準時及定時製作簡單餐點者,家長罰2000元,兒女交講習20小時。

凡是兒女20歲還不瞭解醫院基本就診或急診流程;以及未有照護生病者經驗者,家長罰2000元,兒女交醫院義務服務20小時。

凡是兒女20歲還由家長代購私人內衣用品者,家長罰1000元。

凡是集合住宅使用區分人大會,兒女20歲還未曾參加並且取得參加証書者,家長罰2000元。

凡是兒女20歲還不會使用手動通水管器者,家長罰1000元,兒女交講習5小時。

凡是兒女大學參加推甄考試,書面資料由家長或第三者代筆者;一經查獲,家長罰2萬元,兒女推甄考試取消錄取資格。

凡是兒女求學期間,學期報告書面資料由家長或第三者代筆者,一經查獲,家長罰5000元,兒女交講習5小時。

凡是兒女求學期間,在校發生違反校規情事,經學校家長教師聯席會議通過予以短期停學查看者。家長罰公共服務20小時。通過予以長期停學或退學者,家長罰賠退還學校的必要支出。

如此固然好計,只是若是罰到老婆,還是得掏出老公的銀子。斧底抽薪之策,只要老婆〈公〉有溺愛的行為,老公〈婆〉就可以據此行為訴請離婚。對!早有此法,阿扁早就解套,也不會落此下場。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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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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