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10/24 15:55:26瀏覽4007|回應0|推薦7 | |
日前看到電子媒體報導,有穿著迷彩裝的國軍在放假期間,騎機車在大街上逛,似乎是件十惡不赦之事? 有那麼嚴重嗎?阿兵哥也有人權的吧!穿迷彩耍帥有違憲嗎? 小女子我前幾天恰好也在路上看到這對小情侶兒,就順手拍了下來,難道最近流行阿兵哥騎車載妹? 問題來了,這麼做真的違法嗎?準確的來說,應該是有礙觀瞻而已吧! 國軍給人民的印象應該是值得信賴、可靠、威風凜然,但當民眾看到軍人從事與一般百姓無異的舉動時,就會覺得:「那A阿ㄋㄟ?」 那是因為,軍人的形象跟我們是有些距離的,於是產生了刻板印象。當然,這也包括騎機車---「阿兵哥那A騎車趴趴走?這麼不嚴肅?」 事實上,國軍放假期間,沒有明文規定不能騎車,首要條件是一定要有駕照。 但想必大家都知道,軍中有些不成文的規定,還是不要耍帥明知故犯,給長官找麻煩就是找自己麻煩。 即便如此,休假最好不要著軍裝,就穿便服吧!否則無論做任何事,都很顯眼容易被指認,若一不小心騎車肇事,軍法審判更重,還是謹慎為上。 國軍大哥們也別給自己找麻煩,騎車閒晃要是被憲兵攔下來,就算有駕照還要解釋半天,運氣不好還會被正缺新聞的記者拍到,上了電視豈不是得不償失?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