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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掠奪中國黃金與故宮罪證確鑿:李宗仁要求將黃金運回與調動軍隊均失敗,並論大法官與轉型正義
2020/10/07 14:21:52瀏覽2307|回應0|推薦10

蔣介石1949年1月21日下野前下令軍隊運黃金故宮到台灣,之後宣稱只管黨務不管軍隊,李宗仁任代總統後,3月22日要求政府將所存台廈現金運回但失敗,而蔣介石號稱下野卻不斷以黨領軍掠奪中國人黃金與故宮到臺灣,根本不是部分學者如吳超然所稱「黃金、國寶文物赴台,也是在蔣介石下野之前所做之決定」所以「合法」的謬論。

事實上,蔣介石在國共內戰遼瀋戰役、徐蚌會戰、平津戰役等三大戰役後,就決定「捲款潛逃到臺灣」,對蔣介石而言,黃金可以豢養軍隊、支薪,故宮文物可以象徵他政權的「正統」,所以他用盡手段在下野前用非法的手法掠奪中國人民財富與故宮文物,就以吳超然提到的《黃金草約》為例。

根據WIKI「中華民國國庫黃金運送台灣行動」的介紹,蔣介石知道喪失總統職權後沒有掌控金庫的支配權,故:

蔣中正開始制訂一紙合法運走黃金的通行條,以及一個可以代收黃金的部門。他們是中央銀行總裁俞鴻鈞,以及負責軍費調撥的聯勤總部財務署長吳嵩慶。

下野倒數11天,蔣中正讓吳嵩慶負責起草國軍撤出黃金的相關法令。吳嵩慶用軍費這一個辦法,就是預支軍費,通過《黃金草約》將其予以「合法化」,並成為一種法律上的根據,那麼中央銀行就可以將廈門金庫黃金轉帳到吳嵩慶的財務署。

從國史館的檔案中可以發現,蔣中正在完成黃金草約後,有了名目,則名正言順將廈門中央銀行的黃金撥到吳嵩慶個人名下,吳嵩慶就此成為蔣中正遷運國庫黃金的代理者。這個表面上是吳嵩慶的個人黃金帳戶,其實就是蔣中正的戰時金庫,而這些黃金主要是用在蔣中正不想公開的秘密軍費。不過這份可以證明蔣中正還是遵循特殊程序,搬運黃金的草約現在卻是無影無蹤了,但在吳嵩慶的日記裡卻有記錄(1949年1月﹐台北國史館數字檔案)。

這段描述問題很多,因為:

1.死無對證。

2.黃金怎能轉移到「吳嵩慶的個人黃金帳戶」?

3.黃金主要是用在「蔣中正不想公開的秘密軍費」,可見這些軍隊與黃金是蔣介石把軍隊私有化的鐵證。

4.蔣介石個人的軍隊支出卻用國家的黃金「支付」?

蔣介石盜取中華民國黃金偷運到臺灣之後,最大的衝擊便是直接導致國軍在中國的大敗,正因為蔣介石的黨軍把黃金運到臺灣,2月17日李宗仁令中央銀行總裁劉攻芸,不得將中央銀行存金他運3月22日,李宗仁動員部份立法委員,「要求政府將所存台廈現金運回,期作半年之用,用完了事」。而蔣介石搶奪上海的黃金就高達200萬兩,根據《上海地方志》記載,1949年5月以後,整個上海地區最後只剩6,180兩黃金。不同來源對於運送到台灣的黃金數量估計不同,大約是3-5百萬兩(112-187公噸),連同白銀和外幣折合黃金超過1千萬兩。

如果從2月17日,李宗仁令中央銀行總裁劉攻芸,不得將中央銀行存金他運的日期來看,至少在那時之後的黃金運送皆為非法,從李宗仁要求將黃金運回後,臺灣佔有中國人的黃金皆為非法,因此,1949年5月19日至5月27日,從上海用輪船招商局的漢民輪和錫麟輪共同運出19.4萬兩黃金遷抵台灣。10月,通過中基艦將之前從上海轉到鼓浪嶼後僅剩的12.5萬兩黃金遷抵台灣。這些都證明了蔣介石的非法行徑及他對在大陸戰鬥國軍的扯後腿,有意讓共產黨解放軍大勝。

漢民輪--黃金運台 引自交通部數位交通博物館漢民輪--黃金運台 引自交通部數位交通博物館

由於蔣介石掠奪中國黃金以供他個人的「軍費」,導致李宗仁必須經常召開財糧會議,5月22日,還向西南各省人民徵收巨額軍糧,僅四川一省「徵借」數目即達1350萬擔。更由於國庫黃金被蔣介石運到臺灣,李宗仁必須發行公債向人民「借錢」。李宗仁發行外幣債券的根本原因,都是蔣介石宛如納粹希特勒一樣搶奪中國黃金讓國庫空虛所致。而大法官475號解釋說國家統一前不予處理民國三十八年以前在大陸發行尚未清償之外幣債券及民國三十八年黃金短期公債、國家行局及收受存款之金融機構在大陸撤退前所有各項債務。更證明了蔣介石在把黃金運來臺灣後就放棄了中國,在中國大陸戰鬥的國軍就只是蔣介石用過即丟拖延時間的砲灰。

1949年的美金公債條例1949年的美金公債條例

宋楚瑜對蔣介石運黃金到臺灣表示那些黃金是中央銀行的庫銀,法律上是不對的,但是政治正確,當年蔣中正沒這筆錢,能守住台灣嗎?」,如果換個角度,當年蔣介石沒有搶奪中國的黃金,當年蔣介石沒有把軍隊私有化,國軍會在國共內戰輸的這麼慘嗎?

正因為三大戰役之後,共產黨即將渡江,蔣介石開始了搶奪中國黃金與故宮到臺灣的計謀,他下野讓李宗仁代理總統,又搶走了軍費,根本就放棄了「中華民國在大陸」的最後機會,李宗仁完全被蔣介石利用了!若以臺灣地位未定論的角度來看,蔣介石的本意就是要在臺灣「殖民」與違反麥克阿瑟的《一般命令第一號》而「強佔臺灣」。

蔣介石一路以「領導黨不問政事」欺騙李宗仁並把在中國戰鬥的國軍弱化,1949年4月27日,蔣介石《告全國同胞書》又宣稱「當此國家民族存亡生死之交,中正願以在野之身,追隨我愛國軍民同胞之後,擁護李代總統暨何院長領導作戰,奮鬥到底。」,但他卻霸佔中國黃金作為「軍費」,在野之身為何需要幾百萬兩黃金當「軍費」呢?

1949年5月1日,美國駐廣州公使克拉克報告美國國務院他4月30日在桂林與李宗仁長談4個小時,李提到蔣在考慮退休時,「曾想住在台灣」,為了「退休後住在台灣」,蔣介石竟然要幾百萬兩黃金與故宮文物?替蔣介石宛如納粹搶奪猶太人行徑的辯護者,根本沒有解釋李宗仁以總統職權要求黃金運回中國的命令被蔣軍無視的問題,屬於中國人民的黃金與故宮文物就這樣被劫掠到臺灣了,臺灣還稱之為「國寶」?納粹也不會說猶太人牙齒的黃金是他們的「國寶」!

1949年6月3日,廣州立法院以254票對56票,10票廢票,通過閻錫山出任行政院長,閻錫山在廣州就任行政院長併兼任國防部長。11月14日,閻錫山在重慶向蔣介石提議進行土地改革,遭到陳立夫憤怒回應「共產黨還沒到,你就想趕在他們前面迫害地主嗎?」,但蔣介石卻於1949年開始進行耕地三七五減租、1953年實行耕者有其田。

由於蔣介石對李宗仁極盡扯後腿之能事,這位被1930年5月19日美國《時代》稱讚的閻錫山亦無用武之地:

「但閻為1100萬人帶來繁榮,在中國,他們最富裕,因而使他顯得出類拔萃。閻的嗜好不是女人、酒、鴉片,甚至也不是金錢,而是優質的道路、紡織、防禦部隊、維持秩序的警察,發展優良的牛、馬、耕具、家禽、肥料——所有能為他的鄉親直接帶來好處的事物。」

閻錫山攝於任行政院長時期前後,約1950年 引自wiki

由於蔣介石搶走國軍軍費,又遙控指揮國軍不聽從代總統李宗仁的命令,國軍的敗退其來有自,1949年11月20日,「代總統李宗仁託言就醫經由桂林經南寧飛赴香港」,住進香港半山養和醫院。12月5日,李宗仁離職赴美。12月7日,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1950年3月1日,蔣介石在台北宣布復行視事。

從以上可知,中華民國在大陸的敗亡,與蔣介石對國庫的劫掠扯後腿有莫大關係,蔣家軍隊只聽蔣介石私心的命令,國共內戰由「雜牌軍」去犧牲的結果就是「雜牌軍」紛紛「起義」投靠共產黨,而蔣介石的嫡系部隊就劫掠黃金故宮文物到臺灣!而最最荒謬的是,臺灣教科書不談國軍只聽從蔣介石私人命令盜取黃金與故宮文物到臺灣,讓李宗仁面臨無軍可以指揮,無錢可用的狀況,蔣介石任由長江以南的半壁江山被解放軍攻破,蔣控制軍隊錢糧不給李宗仁運用當然要負最大責任!

李宗仁戎裝照 引自wiki李宗仁戎裝照 引自wiki

另一方面,蔣介石全中國大規模的劫掠黃金,即使在蔣下野後亦未停止,1949年2月5日,雲南省政府主席盧漢下令中央銀行昆明分行停止外運在雲南收兌之黃金白銀;2月12日,又禁令金圓券運入雲南境,金圓券就是蔣介石政府1948年8月至1949年間以行政手段強迫民間以黃金、外幣兌換的詐騙手段,由此可知蔣介石在他力所能及的地方如何搜刮了。

金圓券 Sweater攝 引自wiki金圓券 Sweater攝 引自wiki盧漢 引自wiki盧漢 引自wiki

因此,吳超然寫的這篇「故宮國寶照出的洪秀柱思維」也照見了許多臺灣人把形同納粹希特勒蔣介石的劫掠猶太人行徑「合理化合法化」的荒謬,虧吳超然還提到《黃金草約》,蔡英文難道可以把錢轉到國庫署署長名下運用嗎?當總統下令把黃金運回中國時,那些黃金卻運往臺灣充作蔣介石私房錢,那是「合法」嗎?如果有人說蔣介石是為了「復興基地臺灣」,不就是因為蔣介石這樣搞爛中華民國在大陸的財政,國軍才會兵敗如山倒?若從臺灣地位未定論來看,不就是因為蔣介石搶了中國國庫黃金,才讓他得以在臺灣軍事「殖民」?

把故宮當黨產的國民黨人是有問題,形同把納粹搶猶太人的東西當「國寶」的臺灣人,又算什麼?

蔣攝於臺灣,1950年1月 引自wiki

最後來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在9月28日舉辦「大法官與轉型正義:從9份解釋談起」研討會,探討與萬年國會、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有關的九號大法官解釋,本文認為這根本莫名其妙,荒謬到極點。

蔣介石於1950年3月1日在臺灣「復行視事」,李宗仁發電文對蔣介石表示「憲法上所謂代理者,係代理總統職權,而非代理個人;先生引退後已為平民,與總統職權已無關係,有何代理可言?故先生非經國民大會之選舉,決無再任總統之任何法律根據。而弟所代行之總統職權非經國民大會之罷免,根據法律任何個人或機關均無權撤銷。先生此種舉動不惟國憲所不容,且為世人所不齒。」,當時司法院長王寵惠卻支持,促轉會怎麼不查?

大法官支持蔣介石復行視事的剪報大法官支持蔣介石復行視事的剪報大法官支持蔣介石復行視事的剪報大法官支持蔣介石復行視事的剪報

1949年臺灣乃至全中國的戒嚴,黃煌雄委員、劉興善委員、葉耀鵬委員在十年前的調查報告就指出,沒有經過當時代理總統李宗仁宣告,按憲法39條規定,戒嚴的形式要件不完整,促轉會怎麼不查?

臺灣發布戒嚴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監察院提調查報告 圖片取自監察院臺灣發布戒嚴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監察院提調查報告 圖片取自監察院

促轉會要查釋字第31號,因為解釋文「在第二屆委員未能依法選出集會與召集以前,自應仍由第一屆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繼續行使其職權。」締造了萬年國會,那你們這些促轉會怎麼不有種一點,質問蔣介石與中華民國的正當性??難道是因為「中華民國臺灣」會給你們薪水?難道是「中華民國臺灣」要繼續吃中國人的黃金與故宮?蔣介石要到台灣的北京清華校長梅貽琦於1949年赴美處理「清華基金」,弄到手之後成立臺灣的盜版新竹清華,北京清華連一毛也沒有,前清華校長陳力俊說早年「清華人」校刊提到:「清華之立,其源實導自庚子拳匪之亂……四萬萬人之膏血」,現在的新竹清華人還喝著一百多年前中國人「四萬萬人之膏血」之外,還吃納粹搶來的猶太人遺物?

紐約時報在宋美齡死後引述1948年杜魯門總統的:「他們是賊,該死的每一個人都是,美國給蔣介石的數十億美元,他們就偷了七億五千萬,他們偷了這筆錢投資在巴西的聖保羅,有一些也在紐約」("They're thieves, every damn one of them," Truman said later, referring to Nationalist leaders. "They stole $750 million out of the billions that we sent to Chiang. They stole it, and it's invested in real estate down in São Paolo and some right here in New York."),蔣介石「竊國」之名連杜魯門都指責,促轉會不追查嗎?

納粹是民進黨對國民黨的指控希特勒是民進黨執政官員鄭麗君的指控陳水扁任總統時指控蔣介石是殺人魔,臺灣人既然知道蔣介石是殺人魔納粹希特勒,既然不認同蔣介石「強佔臺灣」,卻又佔有蔣反人類搶來的中國人財物與文物,簡直是把臺灣人變成蔣介石的共犯了!

綜上,蔣介石用「中華民國臺灣」淘空「中華民國」是鐵的事實,他非法違憲導致中國共產黨奪取整個大陸,從已知的歷史記錄可以發現蔣介石在中國共產黨的人民解放軍還沒渡過長江時就盜取黃金、故宮文物到臺灣,在李宗仁於1949年2月17日令中央銀行總裁劉攻芸,不得將中央銀行存金他運後,國軍卻違反三軍統帥李宗仁代總統的命令,把幾百萬兩黃金運往臺灣供蔣介石豢養軍隊。七十年後,號稱要實踐「轉型正義」的臺灣人,卻只要從九個大法官解釋找扈從者,這就像只追究跟隨希特勒的幾個主要戰犯,卻不質疑跟隨希特勒的整個納粹德國!

難道,臺灣人在「發現」蔣介石宛如希特勒後,還要把納粹精神「傳承」下去?

紐倫堡審判中(從左向右)的戈林、赫斯、里賓特洛甫、凱特爾,後排:鄧尼茨、雷德爾、席拉赫、紹克爾 引自 wiki 紐倫堡審判

Blackjack 2020/10/5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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