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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13:10:29瀏覽1753|回應5|推薦11 | |
郭台銘經常以大捐款形象聞名於世,因其父是警察,他也對警察大方,但當年郭台銘通姦陳崇美的分手費糾紛,在這位捐款大戶不曉得怎麼搞之下,承辦郭台銘陳崇美婚外情的辦案刑警說「其實當年這個案子確實有長官指示,一場婚外情分手費糾紛,才會辦成恐嚇取財。」,言語中流露出對陳女的同情。 報導還說如果陳崇美這種案件在現在的司法刑事訴訟制度,最起碼可以拒絕回應郭董在警方的指控事實,或是對自己做出更多有利的供詞,不必被檢方收押近20天。 根據聯合晚報這篇報導,郭台銘無疑有影響台灣司法運作,第一個就是不當影響警方辦案,因為報導說「這個案子確實有長官指示」,而且把民事糾紛搞成刑事,還羈押19天,你郭台銘是因為有錢捐款多就可以影響警方辦案嗎?你郭台銘為何可以讓「這個案子確實有長官指示」,台灣的司法有這麼黑暗嗎? 當時羈押在檢察官手上,難道郭台銘連檢察官都影響得了? 許水德曾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郭台銘在那個黑暗時代可以讓「這個案子確實有長官指示」就把通姦對象陳崇美羈押19天,甚至到高院才還陳崇美公道,原來郭台銘好大,陳崇美好怕,連「長官指示」都出來了! 蔡英文說台灣司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如果你們民進黨的轉型正義是玩真的,查一下郭台銘通姦分手費案,為何可以「其實當年這個案子確實有長官指示,一場婚外情分手費糾紛,才會辦成恐嚇取財。」吧! Blackjack 2019/12/17 當年刑警同情陳女 「確實有長官指示」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 2007.04.22 03:29 pm 「其實當年這個案子確實有長官指示,一場婚外情分手費糾紛,才會辦成恐嚇取財。」當年承辦台灣首富郭台銘與女子陳崇美婚外情的辦案刑警,回憶起這件桃色糾紛案,言語中流露出對陳女的同情。 雖然事過14年,但這件台灣首富郭台銘的桃色糾紛,由於涉案的女子陳崇美,高學歷加上在証券公司擔任襄理級幹部,讓當年辦案的刑警印象深刻。這名資深刑警表示,如果陳崇美這種案件在現在的司法刑事訴訟制度,最起碼可以拒絕回應郭董在警方的指控事實,或是對自己做出更多有利的供詞,不必被檢方收押近20天。 事後,共犯徐靖崴透過管道陳情給當年擔任刑事警察局長的前警政署長盧毓鈞,盧毓鈞了解後,指示辦案員警要查明,不要冤枉或是不公,刑警才重新了解,找到對陳女有利的証據,在法庭上做証,陳女與徐靖崴才被以較輕的強制罪,判處三個月及四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 郭說酒女? 當年兩律師都說不可思議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7.04.24 03:34 am 台灣首富郭台銘和陳崇美的桃色風波至今疑雲未解。據了解,當初高院傳訊兩造對質,郭台銘對關鍵問題回答得有些語塞,甚至法官有一個提問,郭台銘想了十幾分鐘才答覆,讓人覺得郭台銘似乎在隱瞞什麼。 對郭台銘指陳崇美是酒店小姐,當年受託為陳崇美辯護的兩位律師直呼不可思議,都說陳崇美絕對不是酒家女,希望媒體不要隨著郭台銘起舞。 一審為陳崇美打官司的律師表示,郭台銘不該攻擊狠罵別人是酒家女;如果郭台銘說法屬實,就請他說出當時「紫禁城」酒店的媽媽桑是誰?陳崇美的花名又是什麼?當時在場還有誰? 二審為陳崇美辯護的陳智應律師也表示,高院開庭時,郭台銘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陳崇美是酒家女;根據他的了解,陳崇美是證券專業人員,有正當工作,不知道郭台銘為什麼突然講陳女是酒店小姐? 陳智應表示,本案一審沒有傳訊郭台銘,但二審時,法官曾傳喚郭台銘以證人身分出庭,與陳崇美對質。當法官問到關鍵問題,郭台銘常會停頓很久才回答,甚至還曾思考了十幾分鐘才答覆。 他表示,一審認為陳崇美向郭台銘恐嚇取財,判刑九個月,上訴二審後,可能因為郭台銘在關鍵問題上說法有保留,影響到法官的心證,認定陳崇美沒有恐嚇郭台銘,改依較輕的強制罪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使得陳女不必坐牢。 【記者鄒秀明/台北報導】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自爆是在酒廊認識陳崇美,但太平洋證券昨天證實陳女確曾是太證員工,到底誰說謊?鴻海主管表示,郭台銘很清楚自己是在哪裡認識陳崇美。 鴻海發言人丁祈安昨天晚間一直開會,至截稿為止,沒有對外回應。 鴻海主管私下表示,「當時是價值觀錯亂的時代」,社會笑貧不笑娼,況且男女私人感情的事外人更是無法得知。鴻海無法替郭董發言,但相信郭台銘只是從自己的角度陳述這件事而已。 ********** 冷眼集》酒女+名模 變調的應酬文化! 【聯合報/本報記者梁玉芳】 2007.04.23 03:20 am 近來頻出桃色新聞的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又因為女人上報了。爽直郭董一點也不扭捏,直接認了傳聞的這段「婚外關係」,直指對方是酒廊女子,而且他「有付錢」,誰知搞成仙人跳;但他上酒廊是為了創業,「做生意逢場作戲在所難免」。聽來桃花劫是為創業而犧牲。 被許多青年學子視為成功典範的郭董還問在場男性:「男人誰沒有逢場作戲過?」這話聽來十分熟稔,直與當年前民進黨主席的許信良一句「沒上過酒家的,不是男人」,差可比擬。兩位分別在政界、商界叱吒風雲的男子漢,再度為台灣特有的「粉味應酬文化」背了書。 由郭台銘的陳年舊情債爆出的問題,焦點不在到底是否仙人跳或是情感背叛,那是他和亡妻之間的私人諒解;就更大的社會意義而言,此事該關注的是:為何台灣男人若沒有粉味,就無法「喬事情」?不論是立委、官員、檢察官,都曾經有人因為喝花酒而上報,彷彿要成功立業,就非有鶯鶯燕燕助陣或助興不可。倒很少聽哪位獨當一面的女性企業家或政治人物,比如殷琪、呂秀蓮,非得要有男侍作陪,才能折衝、決策的。 難怪寫過「台灣查甫人」的精神科醫師王浩威會說:「喝酒成為一種基本必備的人際關係,是不善溝通的男人文化找到的一種補償方式。」但這樣的應酬文化藉著性的挑逗與張力,所「喬」出來的事情,似乎充斥著許多難以言說的決策品質,喝酒談出來的競爭力,只怕也很難上得了檯面;否則郭董為何要在鴻海已成國際大廠之後,明令禁止酒廊應酬,「粉味磋商」不可再報公帳? 郭董對粉味應酬文化採取了「昨是今非」的作法,站在尊重女性、維護企業決策品質的立場,應是大為肯定;只是未來郭董打算不再對部分媒體開放的尾牙晚會,不知還會不會有今年晚會那樣女模在抱、關燈搜身的綺麗畫面?這些富商與名模共舞、女星共遊的景象,很難不讓人聯想,女性對男人的意義究是什麼,難道只是隨著財力上揚,懷中女子已可由酒女提升為名模等級,如此而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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