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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6 14:44:24瀏覽1336|回應4|推薦25 | |
三年前聯合報提出了「流沙中年」專題報導,若專以” 悲情「流沙中年」!辭高薪顧父母 卻葬送了人生”這個專題來繼續討論,根據衛生福利部今年3月5日公布的「106老人狀況調查」的「調查報告-106老人狀況調查_主要家庭照顧者」,我們可以發現情況更嚴峻。除了2016總統大選蔡英文長期照顧政策主張顯然並未實現之外,看到蔡總統日前以「國民黨執政時做了什麼?」比爛指責在野黨對其長照2.0的批判,認為可以靠政府分擔長照辛勞的普羅大眾,可能要失望了。 首先,長照2.0宣稱要推動家戶照顧,減少外籍看護工、提高在地長照產業之類的願景,根據勞動部數據,2016年底看護工的數目為248209人,到今年6月底看護工的數目為255683人,增加7474人,台灣仰賴外籍移工協助長照的情形越來越嚴重,政府目標沒有達成。 何以長照「產業」發展不起來?與其結構低薪有關,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針對長照服務員「把屎把尿」月薪只有3萬表示「就當做善事、做功德」而引起巨大爭議後。衛福部於2018年4月30日函知縣市明定具體對居家式照顧服務員之薪資標準,採月薪制之居家照顧服務員每月最低薪資應達 32,000 元以上,採時薪制之居家照顧服務員每小時薪資至少達 200 元以上。衛福部今年初針對6000名居服員及385家居家服務單位進行調查,發現全職居服員平均月薪已從106年的2萬9000元至3萬元增加到3萬8498元,平均時薪也從170元增至223元。但由衛生福利部「長照2.0 執行情形、 困境及未來規劃」的立法院專案報告可知,居家照顧服務員在2019年3月有14,538 名,而長照服務人數累計至2019年3月已達21.2萬人,可見其任務繁重。 若從衛生福利部「調查報告-106老人狀況調查_主要家庭照顧者」來看,我們可以看到幾個有意義的統計數據: 一.成為主要家庭照顧者後,目前有工作占 31.77%,較照顧前減少 9.38 個百分點,女性性因照顧辭去工作比率為 43.93%,較男性 24.42%高出 19.51 個百分點。主要家庭照顧者與 65 歲以上需照顧老人同住比率占 91.68%。 翻攝自 衛生福利部調查報告-106老人狀況調查_主要家庭照顧翻攝自 衛生福利部調查報告-106老人狀況調查_主要家庭照顧二.年齡愈高的主要家庭照顧者有輪替者比率愈低,主要家庭照顧者平均照顧年數為7.8年,照顧者年齡愈高,平均照顧年數愈高。 翻攝自 衛生福利部調查報告-106老人狀況調查_主要家庭照顧關於第2點筆者要補充,「照顧者」就是照顧人的人,當他們年齡越大還在照顧人,那就表示「被照顧者」活得越久,「被照顧者」活多久「照顧者」就照顧多久,像「照顧者」未滿45歲時,他們平均照顧年數為6.16年,「照顧者」65歲以上時,他們平均照顧年數為8.24年。 三. 22.60%主要家庭照顧者表示健康狀況不好,從未滿45歲6.52%,至65歲以上增加為34.48%。42.86%主要家庭照顧者,表示在照顧期間曾發生不舒服的情況。21.32%主要家庭照顧者,表示曾發生因照顧而沒有就醫的情況。沒有輪替者未就醫的比率為25.73%,較有輪替者16.67%為高。8.53%主要家庭照顧者,表示照顧後與其他家人關係變不好。27.29%主要家庭照顧者,表示社交關係在照顧後變不好。29.42%主要家庭照顧者,表示家庭經濟狀況在照顧後變不好。沒有工作表示變不好的比率為 35.63%,較有工作者的 16.11%為高。 四. 21.75%主要家庭照顧者過去12個月內有使用過長期照顧服務,使用「居家服務」的比率只有8.53%。 翻攝自 衛生福利部調查報告-106老人狀況調查_主要家庭照顧五.76.12%的主要家庭照顧者認為政府推動的長期照顧服務措施有幫助。以過去1 年有使用過與否觀察,有使用過者有9成7表示有幫助,沒有使用過者認為有幫助亦達7成。奇怪的是,為何沒有使用過者會知道有幫助?知道有幫助那7成為何不尋求幫助? 答案在經濟因素,22.39%的主要家庭照顧者因經濟因素而無法使用長照服務,各項服務的中以「長期照顧機構服務」想申請但因經濟因素而無使用的比率 7.89%為最高,其次為「日間照顧服務」6.18%、「居家服務」5.97%及「喘息服務」5.12%。 另外的原因則在於21.54%的主要家庭照顧者因附近無長照服務資源致無法使用,各項服務中,「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日間照顧服務」、「交通接送服務」、「營養餐飲服務」、「喘息服務」、「長期照顧機構服務」、「ABC 服務據點」等服務,主要家庭照顧者想申請但因附近無資源而無使用的比率較高,約在 4~5%之間。 翻攝自 衛生福利部調查報告-106老人狀況調查_主要家庭照顧如果對照「106老人狀況調查」,我們可以發現更大的問題。 如果55 歲以上者未來生活可自理時,有81.94%不願住進老人安養機構、老人公寓、老人住宅或社區安養堂,若無法自理時,竟有55.39%不願住進長照機構及護理之家! 翻攝自 衛生福利部調查報告-106老人狀況調查統計指出,經濟因素是最大原因,「無力負擔費用」為最高,分別占 25.80%及 22.80%,其次為「入住機構不自由」,分別占 16.74%及 15.14%。而無論老人安養機構、老人公寓(住宅)、社區安養堂或長期照顧機構或護理之家的負擔費用,大家的期待值是9,999 元以下比率最高! 這有可能嗎? 翻攝自 衛生福利部調查報告-106老人狀況調查另一方面,更需要長照的65歲以上對於「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轉介服務」服務表示「想使用」比率占 46.49%,較 55~64 歲 53.93%低,為何年齡越大反而越不想使用服務?65歲以上不想使用「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轉介服務」服務的主要原因以「希望由家人照顧」比率 27.42%最高,其次為「不知道、還沒想過、到時候再說(22.58%)」,再其次分別為「想聘請家庭看護工照顧(12.12%)」。65 歲以上不想使用「日間照顧」服務的主要原因以「希望由家人照顧」比率22.04%最高,其次為「不喜歡生活被打擾」 (21.94%)」,再其次分別為「不知道、還沒想過、到時候再說(16.71%)」及「費用問題(11.77%)」。 換言之,經濟因素及「希望由家人照顧」都是被照顧者選擇居家不入住相關機構的主要原因。我們也可以看到,65歲以上高達12.12%的比率「想聘請家庭看護工照顧」,這也是看護工「逆勢增加」的原因之一。 若對照上述調查,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副主任張筱嬋的說法就相當切題,她說「外籍看護的人數增加,可能與民眾的需求增加有關。目前聘雇外籍看護的家庭,多為重度失能者,或子女須上班,無法全心投入照顧者。另一方面,亦有民眾因長照2.0服務欠缺彈性,如日照中心時間對不上、居家服務只有2小時不敷所需等,轉而聘請外籍看護,方便在家就近照顧長者」。 筆者最後要提出三點意見。 十餘年前,我父親癌症、中風、後來因跌倒失能,請求政府提供長照服務時,申請通過後,機構派人來看了一下,說他們正在年度結算甚麼的,無法提供人力,就再也沒有派人來過了。由於我母親也是身心障礙者,但政府連我們應得的居家照護時數都排不出來,這種情況迫使我當時不得不辭去工作全職照顧。 這次的老人狀況調查問卷,我們應該也有被訪問到,我將上述情況告知,並說明我為何不信賴政府的長照制度時,調查員竟然跟我辯論起來了,我在看這份報告時才發現,有許多人訪問到一半拒訪,我終於明白原因了。 3年前,聯合報”悲情「流沙中年」!辭高薪顧父母 卻葬送了人生”中,專家說「辭工作顧家人,最錯誤的決策!」,但許多人何嘗有其他選擇?當大多數人竟然認為長照機構收取9999元才是足以負擔的費用時,夫復何言? 更大的問題是,除了被照顧者外,當照顧者變成「流沙中年」,進而被認定是「Loser」而不被重視時,當台灣從「又老又窮」面臨「更老更窮」的處境,台灣長照的悲劇將越來越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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