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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9 19:12:47瀏覽649|回應4|推薦39 | |
陳珮琪日前說過,如果柯文哲當選市長,她可能離開在聯醫的工作,避免其他人指指點點的。 這種想法表面上很崇高,因為她犧牲了自己,用來成就她老公,可是這樣的做法不僅有問題,而且也會形成不良的示範,理由如下 : 1.一個人當選市長,跟他(或她)配偶的工作是兩回事,這兩件事並不矛盾。也就是說,就算一個人當選市長,他(或她)的配偶也不需要離開工作。 2.每一個人都有工作權利,而工作權利不因任何事而改變,就算配偶當選市長也沒有改變工作權利。所以就算柯文哲當選市長,他老婆也不需要離開工作。 3.如果要避免配偶干政,除了個人的道德素養以外,更重要的是法令規章是否完備。在法令上必須有效的避免政商關係(不管這種政商關係是根據市長職位而來,還是根據配偶而來)。 相反的,如果法令制度無法阻止政商關係,那也是法令的問題,不是配偶工作的問題。不應該把責任推給不相關的事情。 4.有人會批評陳水扁的老婆吳淑珍干政,可是批評的人忘了,吳淑珍是沒有工作的,所以這剛好證明了,配偶有沒有工作跟干政是沒有關係的。因為只要有心干政,就算像吳淑珍那樣沒有工作,也一樣可以干政 ; 而如果行事正派,就算配偶有工作也不會干政。 5.選上市長以後,才會有相關的政商關係 ; 也就是說,政商關係是圍繞著市長這個職位而展開的,配偶或許是其中一個管道,但不是唯一的管道。 真正的關鍵在於圍繞市長這個職位而來的政商關係,所以必須有相關的法令來規範這樣的政商關係。 也就是說,如果法令有問題,那也是法令制度不夠完備的問題,那就應該要修改法令,而不是把責任推給配偶的工作。 如果法令有問題而不修改,反而把責任推給配偶的工作,那就是本末倒置、捨本逐末了。 6.有論者會認為,如果柯文哲當選市長,陳珮琪就要離開聯醫的工作,避免瓜田李下。此說犯了先入為主的錯誤。 第一,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陳珮琪貪汙,不應該沒憑沒據的指控別人。 第二,退一萬步想,如果陳珮琪不幸貪汙,那也是法令規章的問題,也不應該把責任推給配偶的工作。 聽到選前陳珮琪說,若柯文哲當選,她考慮離開工作。一般人聽到這種說法,恐怕都會有這樣的反應 : 柯文哲當市長,關陳珮琪的工作什麼事 ? 柯文哲當市長,為什麼陳珮琪要離開工作 ? 我也有相同的疑惑,經過一番思考後,我的答案是 : 陳珮琪根本不需要離開工作。我的理由就是以上這6點。 既然柯文哲超越藍綠,打一場不一樣的選戰,那麼當選後也不需要因循以前的做法,更何況以前的做法有問題。 柯文哲必須證明,就算他當選市長,也不需要藉著犧牲他老婆的工作來成就他自己。 台灣需要一次又一次的正向循環,才有機會更好,柯文哲可以由他開始,進行第一次的正向循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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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