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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22:20:01瀏覽35|回應0|推薦1 | |
表面合憲,可是卻留一個伏筆 其中一個是情節非最嚴重者,可聲請非常上訴 可是什麼叫做情節非最嚴重?這就存在操作的空間了 根據現在左膠法官的判決來看,大概沒有一個是情節非最嚴重的,這就表示只要這些案件都來非常上訴,那就很有可能逃死 這就變成實質廢死了,這就是貓膩所在 左膠法官與人權團體互相配合,藉由偏袒罪犯,獲得罪犯的好感 然後表面上說支持人權,可是實際上卻是用放大鏡的心態,苛求警察執法與民眾自衛 限制警察與民眾的結果,就是要讓社會合理秩序逐漸崩解,讓歹徒罪犯當道 再由大法官來認證左膠人權團體與法官 而政客與媒體則是幫兇 合理懷疑,這是否是政客、媒體、左膠法官、左膠人團聯手罪犯,企圖一起控制社會呢? 其他人依然高高在上,然後歹徒罪犯則是其打手 最後倒楣的,則是警察與一般民眾 網路連結: 死刑「合憲」! 但檢察總長可提非常上訴 憲法法庭判決出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920003296-26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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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