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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6 11:15:52瀏覽4443|回應1|推薦4 | |
你也可以印鈔票/鍾文榮你一定認為鈔票(Cash)都是由中央銀行印的嗎?哪可不,至少在台灣以前印的鈔票都是臺灣銀行印製的[1],而香港的紙幣是由匯豐、渣打與中國銀行這三家銀行所印製的。 法令規定不能印貨幣嗎? 那麼,個人或企業可以印鈔票嗎?我們先看看中央銀行法再說。 中央銀行法第13條規定: 中華民國貨幣,由本行發行之。本行發行之貨幣為國幣,對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一切支付,具有法償效力。貨幣之印製及鑄造,由本行設廠專營並管理之。 所以說新台幣的發行與印製權在於都中央銀行,所以你只要不發行「中華民國貨幣」也就是新台幣或者「太像」新台幣的話,基本上是不會觸法的。但是,如果你私自發行新台幣,那得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23條規定,從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死刑都有,刑責相當重,所以私印新台幣千萬行不得也!那要是印製仿新台幣會如何呢?再看看下面另外一條規定再說吧! 中央銀行法第23條規定: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幣券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擾亂金融,情節重大者,處死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所以說,法令只規定不能印「中華民國貨幣」,或者近似的貨幣都不行。但是法律沒規定不能印貨幣,於是乎大富翁的貨幣可以印,兒童紙鈔也可以印,當然啦,虛擬貨幣也可以發行,一定不犯法! 小鎮貨幣 你一定覺得鈔票都是政府印的吧,前面說過例子就不見得是如此。但是,你有聽過自己印鈔票的嗎?這不是玩具紙鈔,而是真的可以消費的「紙鈔」喔! 其實世界上還是存有另一種貨幣系統,只不過這種貨幣系統不是存在於虛擬世界,而是實體世界中。 前面說過,貨幣可以說是一種交易媒介,只要某一群人認為可以成為交易的媒介物,而且這個媒介物容易有標準的話,基本上就有貨幣的特質。 在美國紐約洲的綺色佳(Ithaca)小鎮,由藝術家Paul Glover印製的鈔票-「綺色佳小時券」(Ithaca Hours)[2]不但完全合法,還獲得鎮上大多數商店和居民使用,成為相當知名的地區性貨幣制度。不過呢,綺色佳小時券不是全美國可以通用的貨幣制度,只能通行於這個綺色佳小鎮,但是為方便起見,綺色佳小時券和美元之間還是存在交換的比率,一個綺色佳小時等於10美元。 綺色佳小時券只是隨便發發而已嗎?絕對不是。綺色佳小時券的發行和中央銀行一樣,都要經常注意發行量,避免發行過量造成通貨膨脹。因此呢,發名人Paul Glover還經常騎腳踏車查詢各商店的小時券使用狀況,還被冠上一個外號:「騎在腳踏車上的銀行家!」 綺色佳小時券-8小時 地區性貨幣的中心思維,其實一開始發展的初衷都是為了振興社區經濟而起的。也就是說在社區所賺得的財富,希望能夠完全留在社區使用,用以發展社區的經濟體系。舉例來說,一個搬家工人為屋主工作3個小時,屋主可以付他3單位的綺色佳小時券,這個工人可以帶這社區鈔票去購物、用餐或者是娛樂,而不會跑去其他小鎮消費,於是乎所有的經濟活動都發生在同一個社區裡。於是乎自 1991年以來,綺色佳這個小鎮共發行了110,000單位的綺色佳小時券(約等於110萬美元),當然交易量絕對不是這個數目。 由於綺色佳小時券的成功經驗,目前小時券的發行已經成功複製至美國其他洲的社區,甚至中國大陸和日本都有興趣開始學習這種社區貨幣制度,在日本更有十幾個LETS系統已經施行。至於社區貨幣的未來的發展,除了複製成功經驗之外,亦開始著手實施跨社區交易的機制,同時日本也發展出所謂的WAT的清算機制[3],儼然形成非日幣的另外一種交易支付型態了,使用狀況還不錯呢! 在東京都江戶川區使用的地區貨幣Edogawatt 千代田區麹町的地區貨幣「麹」,同時也是消減購物塑膠袋券 [1] 新臺幣在2000年發行的1000圓之前,都是依照「中央銀行在臺灣地區委託臺灣銀行發行新台幣辦法」,由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發行,上印「臺灣銀行」字樣,法定地位比照國幣。2000年訂頒「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廢止「中央銀行在臺灣地區委託臺灣銀行發行新台幣辦法」,將新臺幣正式訂為國幣。 [2] 綺色佳小時官方網站:http://www.ithacahours.com/。 [3] WATT網址:http://www.watsystems.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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