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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肯亞華人詐騙集團遣返中國案談起—
2016/04/18 18:57:03瀏覽526|回應1|推薦9

肯亞破獲華人電話詐騙集團,將嫌疑犯遣回中國,其中部份為台籍人仕,因此引起綠色民代為罪嫌的人權及國家主權嚴詞批評法務部、海基會、外交部等辦事不力。卻罔顧這是中國主動偵察破案,且受害人及罪證都在中國之事實。第二天另一起馬來西亞詐騙案台籍嫌疑犯二十人遣返台灣,在桃園機場即因罪證不足,又無法採證,而立即釋放。

  兩案對比,更突顯了這些綠色立委之無理取鬧,他們漫駡爭取國家主權,爭取罪犯之人權,卻疏忽了被害人的人權與社會正義。

  在法律上有屬地主義;肯亞案依犯罪之地點、受害人所在及罪證取得方便性,審判地選擇在中國,才能早日將罪犯繩之以法。而一些綠色立委將此一法律案過度從政治立場解讀,卻是便宜了詐欺犯,損害了台灣的法治形象。一些不深入探究的年青朋友,瞎著起哄,是一個不良的教育。

  再說肯亞與中國是邦交國與台灣無外交關係,且肯亞公路建設多是依賴中國金援並代為施工興建,兩國關係十分緊密,台灣人要認清國際政治現實。世界不是以台灣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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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_chang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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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17:43

補充:

  姚立明教授18日晚在電視上批評縱放詐欺犯是法務部檢察官的錯。不對!檢察官只能提請羈押,要經法官判准才得羈押。而法官沒有大陸詐騙案之罪證,且台灣法律詐欺罪只是輕刑,法官無從判准羈押嫌疑犯。這不是法務部檢察官失職。而是司法執行的無奈,請專家、民意代表深入瞭解問題後,再批評。 (張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