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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7 12:16:58瀏覽4412|回應24|推薦64 | |
上週五,在返台假收假前,和球友到旭揚球場球敘。不知道該說是幸運還是不幸,左小腿被球給狠狠的痛吻了。這一下的後果,讓自己更深切的體會時衰鬼弄人的無奈之外,也意外的發現,在口口聲聲自詡進步的台灣,其實在進步中,隱藏著許多冷血的企業文化。 在旭揚球場第6洞被球擊中的當下,我立刻跟桿弟反應我受傷了,讓人意外的是,桿弟直覺的不相信,最後演化成我傷勢惡化的主因。 受傷的地點是在果嶺之外約 然後,一直到今天,已經是第10天了,我的傷勢正在緩慢的復原中,也發現我心目中一直都是台灣最佳的旭揚球場,在它完整的管理制度之下,透露給人的只有兩個字,『冷血』。 在我受傷的當下,桿弟並沒有打算結束球局,回到球場會館治療。甚至,請櫃檯送藥過來,都是我自己用手機打電話通知的,而且這藥是到第9洞(已經到球館前了),花了40分鐘才送到。回到球場會館,告訴櫃檯結帳人員我受傷的事,看來她也沒打算叫救護車,而球場主管也沒出面安撫,只有櫃檯人員問我要不要辦保險理賠,我心裡納悶『這該怎麼賠』? 回台北後,直接到馬偕醫院掛了急診,確定是「左小腿肌肉撕裂傷併發嚴重血腫」,醫師冷冷告訴我至少『失能』2個月,心裡只好安慰自己,這衰鬼上身的楣運又能怪誰呢! 第6天,因為隔天要搭機返回工作地,心想應該告訴球場我的病況,中午打了電話,才知道旭揚球場的主管是位球場副總,但電話沒接到他,只接到他的助理,但是答應我會回電,一直等到下午4點,還是沒等到電話,再打一次電話到球場,這次更絕,球場總機居然在問清楚我的身分,是那位受傷的球友後,直接告訴我球場副總不在,請我按理賠程序辦理。 這時候才回想起,球場是有給我一份理賠資料,趕緊拿出來看。真的不看還好,看了真叫人吐血的受傷。 原來,所謂的理賠資料,抬頭寫的是『和解書』。而和解書的甲方是空白的,並沒有署名是旭揚球場,更沒有蓋章,只有在和解書的文末看到「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文中和解條件的第2條寫著「嗣後無論任何情況乙方或任何其他人不得再向甲方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溯等情勢」(別懷疑,文件中確實沒有任何標點符號,所以真看不懂)。 我想問的只是和解的甲方到底是誰?是旭揚球場嗎?還是保險公司?而和解條件是否可以解釋的更清楚些?辦理時限又是多久?到我傷勢痊癒嗎?我其他的損失是否也在理賠範圍內? 實在弄不懂這所謂的理賠程序,再度打電話詢問旭揚球場,電話那頭只冷漠的說,把醫療單據正本,再附上我的身份證影本,寄過去給球場。其他的,她一概不知! 聽了心一沉,這是什麼鬼答案啊!? 2年前,也是和好友到日本東京打球,結果朋友只是被球給擦傷而已,球場立刻停止球局,強迫我門必須搭救護車,跟著翻譯到醫院療傷,又是X片,又是超音波,還針對朋友的腦袋檢查了一番,最後啥事也沒有,只是白打了人家12洞,還白吃了一餐,整整浪費了一天,球場還免費招待隔天一場球。雖然很折騰人,但球場的體貼,確認讓人感到很溫馨,也很人性。 相對日本球場和旭揚球場,對球友的態度與服務,真是天使與惡魔的分野。不論打到我的球友到底是誰,我在球場受傷卻是個不爭的事實,而旭揚球場卻一句慰問,或一個道歉都沒有。更叫人哭笑不得的是,旭揚球場之前是日本人經營管理的,後來賣給了某個台灣企業,球場易主後,日本體貼的管理態度也隨之消失。 其實,面對這件爆衰的倒楣事件,根本都沒打算要旭揚球場賠些什麼,醫藥費、計程車資、薪水損失,其實都不多,與其計較所浪費的耗時耗神,不如把精神轉移到讓自己忘記疼痛的快樂方法上。 或許,旭揚球場和那位球場副總,覺得他們的管理辦法,已經是一套非常完整的制度了,工作人員只要按章行事即可,『一概不知!』成了制度下的必然,其他額外的服務,都是沒有必要的多餘,都是多作多錯的負擔,只會招惹更多的枝節與麻煩而已。但是,他們沒想到的是,當客戶的切身感受,在所謂完整制度下,變成企業的冷血例行程序時,這個企業將自然而然的被市場淘汰。 畢竟,再完善的制度,終究還是透過『人』的熱情執行,才能夠達到完善的境界。台灣企業多的是這種冷漠態度,又如何自詡是文明與進步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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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