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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新天新地裡有死亡的存在嗎?
2006/05/19 15:29:23瀏覽905|回應0|推薦2

昨天靈修的時候的時候,從阿摩司書第九章神對以色列回歸的應許看到一篇舊約中預言是否應驗的文章(聖經中難解之言的十二篇引導文之一)
該文將預言分成三種
第一種是無條件實現的預言
這類預言不多,包括新天新地的應許(以賽亞65章、啟示錄21章)
其中以賽亞書六十五章17-25節都放在新天新地的標題下
看起來也像是同樣一個主題
可是問題出在第二十節說:「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有百歲死的罪人算被咒詛。」
也就是說那時候還有死亡跟罪的存在
這跟約翰在啟示錄的說法:「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21:4)顯然是有所隔閡的

關於這點
聖經中難解之言乙書中的解釋是以賽亞書六十五章17-25節其實可以分兩段
各指不同的時期
也就是說十七到十九節是指新天新地下的新耶路撒冷
也就是啟示錄裡的新天新地
而二十到二十五節則是指千禧年基督掌權的耶路撒冷(參啟示錄20:1-6)
照這個解釋,在最後審判來臨前基督在地上掌權一千年的時候
雖然地上已經比人類掌權時完美很多
可是還是沒有把罪跟死亡完全除去
所以人雖然可以長壽,但還沒到不死的地步
如果採取這個解釋則必須補充一點
就是那些復活與基督一起掌權的聖徒是不會死亡的(參路加20:36復活的人「不能再死」)
這個解釋也為網路的聖經靈修版所贊同
(http://www3u.homeip.net/bible/)

可是這個解釋有幾個問題要克服
首先就是時序不對
經文的順序跟實際發生的順序剛好巔倒
關於這點
聖經中難解之言乙書中的解釋是聖經的作者常是以主題作單位而不是以時間順序作單位
也就是說經文中的敘事順序不一定是事件實際發生的順序
第二個問題是十七到二十五節整體閱讀起來其實是同一件事情
硬要將其區分成兩個時段其實不很自然
可是最嚴重的還是第三個問題
就是這樣的一種解釋等於是明確的採取了前千禧年的看法

關於啟示錄二十章一到六節所說的千禧年教會爭論迄今尚未有通說見解
關於千禧年神學界有三種主要說法:後千禧年派,前千禧年派,和無千禧年派。
(1)後千禧年派認為,千禧年是由教會在地上所引導的一千年的和平時期,就是主耶穌再來前教會的復興期,褔音要傳遍世界,基督在教會中掌權。當這一千年結束時,撒但要再一次被釋放,但基督要回來把牠擊敗,然後永遠掌權。基督在千禧年之後才第二次降臨。
(2前千禧年派也認為,這是實實在在的一千年,基督第二次降臨在地上,設立祂的國度,開始祂的一千年的掌權。這段掌權時期也就是撒但被捆綁的一千年;之後,撒但才被消滅。
(3)無千禧年派認為,這一千年並非按字面解釋,而是象徵基督升天和再來之間的一段時間。千禧年是基督在信徒心中和在教會裡的掌權;因此這是對教會時代的另一種說法。當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時候,這個千禧年時期就要結束了。
(三種禧年觀的內容引自網路聖經靈修版)
我個人認為這個問題太多涉及的經文太多,我自己也還沒形成非常確信的見解
所以這裡不作進一步的討論
可是如果採用前述的解經
則等於為了解釋這一節經文就針對千禧年這個困擾教會千年的題目作出決斷
我個人認為並不很妥當

因此,本文認為我們可以採取另一種看法
就是以賽亞書這節經文雖然暗示了新天新地下還有死亡跟有限的罪
可是我們不一定要這樣解讀
事實上這整段經文所要表達的中心思想
其實是在耶和華上帝拯救以色列人建立的新天新地後所賜的諸般福分
第二十節所要表達的特徵是長壽這項福分
所以我們大可將其解讀為以賽亞所要表達的是新天新地中人的壽命會很長
至於這壽命有無終結並不是重點
由於我們相信啟示的漸進性及不完全性
因此以賽亞對新地新地所得的默示就算還不很完全也無損其價值
當然
如果已經明確採取前千禧年的基督徒當然可以採用第一種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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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barnabas&article_id=420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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