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去年七月所寫未發表的研經心得加上今天所寫的增補
算是舊瓶裝新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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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18/05)早上讀經是約翰福音第九章耶穌醫治生來瞎眼的人的故事
簡單的說就是耶穌在一個安息日把一個瞎子給治好
結果法利賽人議論紛紛調查這件事情
還傳喚前瞎子及其父母的故事
這個故事第一點值得注意的是疾病跟罪的關係
由這故事來看
舊約時代的猶太人很明顯的是認為罪跟病是有正相關的
而且病就是由罪所引起
更甚的是
如果一個人的病是先天的
那還有可能是父母的罪所引起的(參9:1-2)
亦即可能有父罪子償的現象
而且這種概念非常的盛行
所以原本問耶穌說這位天生瞎子是他自己或他父母犯罪所致的
並不是跟平常一樣喜歡詰問耶穌的法利賽人
而是耶穌自己的門徒(9:2)
當然不只耶穌的門徒會以為瞎眼是罪所引起
後面法利賽人在聽到前瞎子的回話令他們不滿意時
也生氣的說”你全然生在罪孽中 還要教訓我們嗎”(9:34)
不過這邊耶穌的回答則是:
病不一定是罪所引起的
他回答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耶穌的這個答案不僅只適用在這個案例裡
也可以適用在其他生病的人尤其是天生殘疾的人身上
等於是替這些天生的弱勢者及其父母開脫
這點可能是很多人不會注意到但是影響很大的!
這個故事裡第二點非常值得注意的是耶穌的這個醫治神蹟引起法利賽人的內哄
一方認為耶穌是個干犯律法的罪人
另一方面則認為耶穌可能是由神而來的
而且更值得注意的是這個爭論的兩方都有相當的神學基礎
先從反對派(其實這派人在法利賽人裡應該是多數派)來看好了
他們主要的論據是耶穌是在安息日為瞎子醫治(14)
而安息日依照摩西所傳的律法是不能工作的
在猶太人的傳統中醫病也被算在工作裡
所以耶穌雖然治病沒有收錢
可是在法利賽人看起來也算是違反律法
而違反律法(還是明知故犯!)的當然不會是從神而來的(9:16)
他們的另一個次要的論點是不知道耶穌從何而來
他們說他們知道神對摩西說話 但不知道耶穌從何而來
至於支持派則認為
“一個罪人怎麼能行這種神蹟呢”(9:16)
也就是從耶穌工作的果效來看他應該是神而來的
這兩方的論點其時都有神學依據也都有盲點跟值得注意的地方
以反對派來說
他們有直接的律法作根據
亦即在安息日”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出埃及記20:10)
可是他們忽略掉三件事
第一是律法有解釋的問題
因此醫病是否算是”工”雖然猶太人的傳統把他視為安息日所不許的工
這但只是許多解釋中的一種
還有其他解釋的空間
第二點其實也算是解釋的變形
也就是律法或神的誡命其實有很多
而不同種的誡命在個案中(在人來看)可能會有競合/衝突的情形
例如有一個誡命說在安息日不可作工而可能包括不能醫病
可是有人在安息日得了重病岌岌可危
這時又有另外一個愛及憐憫的誡命與安息日不能醫病的誡命競合/衝突
這時候到底要不要或能不能醫病就是一個嚴肅的律法解釋及道德抉擇的問題
第三則是當他們以摩西跟耶穌對比的時候
他們已經是依賴傳統而不自覺
他們說”神對摩西說話是我們知道的 只是這個人 我們不知道他從哪裡來”(9:29)
事實上摩西到那時候已經經過千百年了
他們沒有任何一個人看過摩西遑論是看過摩西與神說話
他們之所以相信摩西跟神說過話無非是相信猶太人人歷代相傳的典籍記載跟傳統(我沒說相信傳統跟典籍是錯誤 只是在概念上要與親見區分)
而說不知道耶穌從哪來其實是說他們不知道耶穌跟神有什麼關係
因為他們其實都知道耶穌肉身上是拿撒勒一位木匠的兒子
可是如果說到典籍
其實舊約中也有很多的經文提到耶穌
只是這些經文不是法利賽人一看就可輕易得知
所以這邊再度有個解釋的問題
就是把舊約中的彌賽亞經文跟耶穌連在一起的解釋工作
當時的法利賽人顯然是無法接受的
至於支持派的論點也有盲點
因為他們是以耶穌醫治生來瞎子的神蹟來推斷說罪人沒辦法行這樣的神蹟
我是不太清楚舊約時代醫治神蹟的態樣
可是由那位前瞎子說:”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從創世以來
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開了”(31-32)
可以推測這項神跡雖然看起來沒有活死人肉白骨神奇
可是舊約中以利沙就曾經使死去的小孩復活(列王記下4:32-35)
以西結也看過遍地白骨生肉復活的異像(以西結37:1-14)
但使生來是瞎子的眼開了則是空前的
不過在今天來看
由於醫治的神蹟不是只有出自於神的人才能作
即使是出自惡者的力量有時也會顯示出醫治的能力(至少暫時性的醫治)
(我看過一本書專門提及黑暗勢力以醫治奇蹟漂白的故事
參麥卓娜 撒旦美麗的一面 橄欖基金會出版)
所以我們現在不能單單以一個醫治神蹟就判斷一個人是否屬神
雖然一般來說用一個人結出的果子(包括行為舉止等)來判斷他是不是一個屬神的人是個常用的法則
如果要作簡單的結論的話是這樣
法利賽人懷疑耶穌其實有相當的律法及傳統作依據的
可是因為他們太過依賴傳統而沒有依律法的精義作出全備性地解釋
所以反而把神子定罪
對今天的基督徒來說
這應該是一個很好的提醒
耶穌自己當年回答他的質疑者就說
“…你們也在安息日行割禮
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禮 免得違背摩西的律法
我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 你們就向我生氣嗎?
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 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約翰7:22-24)
最後讓我們一起用保羅的一段文字來作結尾
“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 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 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所以 時候未到 什麼都不要論斷 只等主來 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
顯明人心的意念
那時 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4:4-5)
願神的聖靈常與每位姐妹弟兄同在
使我們在研讀經文時都有真理的靈照亮我們的眼目
使我們不要重蹈將耶穌定罪的法利賽人的覆轍
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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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讀經又是讀這一段經文
又有了以下幾點小小的看見
寫出來跟大家分享
第一點是耶穌醫治瞎子的方式
耶穌是以唾液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9:6)
關於這醫治的方式 有的人可能說無關宏旨 耶穌只是就地取材而已
不過看到這我倒聯想起神造人的方式
也是用泥土造人再把氣息吹進泥人裡 泥人就得著生命(創世記2:7)
這裡耶穌基督是以唾液取代吹氣
讓我們想到聖子在此模仿聖父造人的方式
第二點是瞎子是往西羅亞池子洗臉後才看見
這邊我想到兩件事情
一則是人要與神同工
所以這邊耶穌讓瞎子也在他瞎眼得看見這件事上使瞎子也有份參與
這當然不是說耶穌沒辦法直接使瞎子復明
而是說這邊讓我們看到耶穌基督使瞎子也能有份於神的(醫治)事工
二則是那池子西羅亞翻出來的意思就是”奉差遣”(9:7)
這一則指瞎子是奉耶穌差遣去那洗眼睛
另一則也可能是暗指在瞎子復明後將奉主差遣去傳福音
當然
這章經文沒有明示瞎子奉耶穌差遣去傳福音或是跟隨耶穌作門徒
可是從本章提到瞎子跟會堂掌權者的對話經過我們已經可以看見他是在傳福音了
而且是在掌權者為耶穌作見證而不羞愧(參詩篇119:46)
第三點是法利賽人及猶太議會掌權者已經商議好
要將承認耶穌是基督的人趕出會堂
也因此瞎子的父母不敢在法利賽人面前公開的承認耶穌所行的神蹟(9:21-22)
只敢退而求其次的證明他們的小孩的確是生來就瞎眼的(9:20)
而且當瞎子在見證耶穌的作為時
法利賽人因為無法回答瞎子的質疑(神怎麼會讓罪人行這麼大的神蹟)
就直接說瞎子是生來就在罪孽中的人 根本不配教訓他們
就把瞎子給趕走了
這種把會堂變成一言堂並使用會堂的權威來壓制不同看法的作法
不禁讓我們想起現在的基督教會中也屢見不鮮
(以下論述並非針對特定教會 而是討論教會常出現之一般性現象)
例如在涉及爭議性的神學議題 特別是關於倫理學的問題
教會通常是不討論而直接作出結論性的聲明
或是如果有會友提出不同的看法
就先私下進行”道德勸導”要求其不再公開發表與教會主張不同的神學的觀點
如果一兩次的勸導不成
可能就會有各種不同的處理作法
但基本上會主張只有教會當權者所持的神學見解是正確的
異議人表達不同神學見解的作法是製造教會分裂 不尊重教會的”權威”
所以通常的結果不是異議人士在教會的”權威”下對該議題噤聲
就是不得不離開這種一言堂並壓制不同言論的教會
而同樣的問題在教會間也存在
例如如果有少數教會對爭議性的神學議題提出不同看法
則持不同見解的教會可能會將其逐出教會間的會議
(例如美國的聖公會在2003按立一位男同性戀者為康州的主教
引起聖公會內保守的大主教們反彈 宣布不承認此一任命
後來據說有若干重要的基督教界會議因為美國及加拿大對同志親善的立場
加以逐出)
我們當然不是說教會不能持守或捍衛其所相信的信仰內容
蓋持守真理本來就是教會及長老的任務之一
聖經中亦多處告訴我們要防備假教師 假先知及假基督
所以教會領域在教義上小心謹慎持守傳統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過關鍵在教會領袖應該用什麼樣的方式來持守教導
事實上教會中通說都承認聖經中很多東西沒有明確的答案
(參格蘭 奧斯邦 基督教釋經學手冊 2001初版二刷 校園出版社, P383及整個第十四章系統神學)
聖經中也明確地承認很多事情沒有明確的答案 至少我們在世上時想不通(如哥林多前書13:12; 4:4-5; )
這不代表我們就放棄思考 而是承認自己的有限跟可能錯誤
所以謙卑寬容地的跟持不同解經見解的主內肢體對話(奧斯邦, p.418,411)
約翰福音第九章裡的故事就告訴我們教會(當時的會堂)對聖經的解讀可能是錯的
所以在教會中容許對爭議性經文的多元論述實屬必要
具體的來說我們首先必須區別基要真理及非基要真理
對於基要真理當然要特別慎重
因為基要真理等於說是基督信仰的定性因素(也就是定義基督信仰並與其他宗教信仰區別的要素)
同時也是辨明是否是異端的依據(關於異端,可以參考但不限於卓明煥著,橄欖基金會出版的「異端學」,也可以參考基督教真理文化傳播基金會出版的「如何辨別真教會」)。
(雖然這也不代表基要真理即不能討論
例如奧斯邦也提到即使是信條也需要經過檢視跟重述
因此福音派越來越多人在重新研究一些核心教義 如三一論或基督論
前引書p. 407)
但對於非基要真理則應該容許教會內多元論述
即使大家意見不同 仍可在基督裡合一
基要真理基本上為基督信仰的定性因素
可以參考使徒信經 但即使是使徒信經內之內容也未必均屬基要真理
(例如其中關於”下到陰間”一部分 神學家Grant Osborne即以為不合經訓應予以刪除 頁碼待查)
但我們可以有相當把握的是
基要真理的範圍原則上不會大過使徒信經的範疇
所以不論是墮胎 同性戀 婦女在教會及家庭中的地位等爭議性議題
均非基要真理而應允許在教會中開放之討論
(例如奧斯邦前引書, p41-418主張婦女地位非基要真理 我們應當持容忍的態度繼續對話
顧牧師雖然堅定的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罪
可是也私下承認關於同性戀是否是罪乙事非基要真理 可以開放討論)
[關於基要真理與多元論述 另請參筆者四年前拙著”一位平信徒對於同性戀議題討論架構的一點淺見”
除曾在新生命論壇發表外 亦可見筆者新開的網路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arnabas&article_id=3377197]
第四點是法利賽人對瞎子所說的”歸榮耀給神”一語(9:24)乍見之下頗為錯愕
似乎是跟瞎子說他能復明乙事應歸榮耀給神而不應歸予耶穌基督
不過依照NIV英文板的註釋是說
”歸榮耀給神”其實是要求被質詢者說實話的意思
此在約書亞記7:19亦有相同之用法
可見字義有時候跟其所要表達的意思實在有很遠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