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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心得]馬太福音第一章
2022/10/10 20:08:18瀏覽1081|回應1|推薦18
[謹以此文慶祝中華民國民國第一百一十一年之國慶日]

各位格友平安,

今天(20221010周一)格主研經的進度是馬太福音第一章
小弟原本的野心(或者說企圖心:P)比較大
希望可以介紹一下馬太福音的背景
甚至包括新約的簡介
小弟原本看了海天書樓啟導本聖經跟尋道本聖經對馬太福音的介紹跟第一章的註解
問題還不大
不過一看到Michael Green的馬太福音(The Message of Matthew)跟The Oxford Bible Commentary
就發現光是作者及寫成時間就爭議甚大
所以小弟只能放棄原本宏大的企圖
將本文重點集中在第一章的研經心得
至於本卷福音書的一般性介紹
只能濃縮再能濃縮
並以盡量以前述四本研經工作書彼此不互相牴觸見解為主

[馬太福音的一點背景介紹]

1. 初代教會的作家引用本書的次數遠遠多其他三卷福音書,可見本書之重要。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初代教會的福音重鎮安提阿教會常使用本書,因此本卷福音書影響重大。

2. 本書的作者依照初代教會通說見解認為是十二使徒中的馬太(即原名為利未的羅馬稅吏)。

3. 本書成書時間應該早於西元七十年,因為書中所講關於耶路撒冷城被毀(主後七十年)事件是以寓言方式說的,可見當時尚未發生。(關於此點,學界有爭議)

4. 本書引用很多舊約預言證明耶穌基督就是舊約應許的救主彌賽亞。四卷福音書所引用的舊約經文以本書最多,計有93次。馬可福音中只有49次,路加福音引用80次,約翰福音只引用33次。

[耶穌基督的家譜1:1-17]

1. 這十七節所提到的家譜,雖然很多基督徒可能會覺得很無聊,可是猶太人對家譜很重視,例如一個人如果有利未族的血統,則他才具備有擔任祭司的資格。又例如大希律王因為她只有一半的猶太血統,所以下令把猶太人的家譜都燒掉,這樣就沒有人可以舉出證據說它們的猶太血統比大希律王更純正!

2. 第十七節說: 「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十四代;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的時候也有十四代;從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這邊有兩點值得說明的:
(1) 這得三個十四代其實是經過編輯的,實際上並不是剛好有三個十四代,因為「生」這個字在原文,不單指從父親生,也可以指出自很遠的祖先。
(2) 為什麼本書作者要特地把耶穌基督的家譜安排成三個十四代呢?有兩個主要理由。第一,有人認為大衛王的名字有三個子音(d,w,d),d等於4,w等於6,加起來是14。這樣分法不但便於記憶,也顯示出耶穌基督屬於王族後裔。第二,也有人認為十四是七的倍數,而七代表完全,所以十四也可以代表完全。

3. 這個家譜另外有一個很重要的特徵是裡面包括了五個女人,要知道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講,女人的地位是非常低的,很多猶太男人在禱告時會禱告說感謝神沒有將它們創造成奴隸、外邦人或是女人,因此在家譜中記入女人對很多猶太人來講是不可思議的事情。所以在這家譜計入五個女人是彰顯出在神的眼中無分男女!此外,這五個女人除了耶穌的肉身母親馬利亞之外,通常要不是罪人就是外邦人(詳後),但他們都能被收入耶穌基督的家譜,可見在神眼中並無外邦人或是猶太人的區分,且只要願意悔改,都可得著神的救恩。
(1) 他瑪:猶大的兒媳,可能是土生的迦南人,而且與公公猶大犯了通姦罪,猶大從她生了一對雙生子(參見創世紀第三十八章)。
(2) 喇和(1:5):迦南土著,耶利哥城的妓女(約書亞記2:1;參見希11:31)
(3) 路得(1:5):摩押女子(路得記第一章),依摩西五經,摩押人不得入耶和華的會。
(4) 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1:6):大衛王跟拔示巴犯通姦罪(雖然拔示巴本人是否是迫於大衛王權勢而無奈相從而不應論以通姦罪有討論之空間),並與其生下所羅門王。

4. 馬太1:11所提到的耶哥尼雅在耶利米書22:24-30叫做哥尼雅,曾被咒詛其後亦無人能做大衛王的寶座。因此,為什麼耶穌基督身為耶哥尼亞的後代卻能掌王權呢?啟導本聖經提出一個有力的解答:約瑟為哥尼雅之後,耶穌若為約瑟肉身所生的兒子,因為這個咒詛不能掌王權,但耶穌出自馬利亞一脈,約瑟不是他肉生的父親,所以不受咒詛的影響(啟導本聖經第1400頁)。不過此說是否全無難處?值得思考。

5. 路加福音3:23-38也記下另一個耶穌基督的家譜,且其內容與馬太福音的家譜有所出入,為何這兩福音書的家譜不同?有些人認為馬太福音記載的是約瑟的家譜而路加福音記載的是馬利亞的家譜;也有人認為兩者的分別在於一是王族譜系(約瑟),另一是肉身譜系(馬利亞);也有人認為這是源自至少有兩宗宗嗣婚姻(寡婦從丈夫的兄弟得子,歸丈夫名下,使丈夫的明仍留在家譜中)。但這也可能是故種原因混和的結果。路加福音所記家譜的獨特性在於上朔至人類的始祖亞當,顯示出耶穌是為全人類來到地上。(尋道本聖經第1720頁)

[耶穌基督的降生]

1. 第十八、十九節說: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第十八節)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第十九節)」。這裡值得注意的有一體兩面的兩點。首先,馬利亞與約瑟才訂婚還沒有迎娶,經文舊稱約瑟為馬利亞的「丈夫」(而非未婚夫)。第二,約瑟還沒迎娶馬利亞,約瑟要解消兩人的關係,經文用「休」(divorce her)而非解除婚約,其理安在?其主要原因是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訂婚就已經有很大的效力,雖未同居或發生肉體關係,但公認為夫妻,除了離婚,別無他法可以推翻訂婚的誓約。一個已婚或是訂了婚的婦女如果不貞,丈夫可用石頭打死他(申命記第22章)。此外,馬利亞跟約瑟訂婚後未婚先孕,約瑟宅心仁厚,只想暗暗地把她休了,這也可能是這節經文用「義人」來稱呼約瑟的原因。

2. 第二十節說: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這邊可以顯示三點:
(1) 神可以 透過天使傳達訊息。
(2) 天使可以透過夢境向人顯現。
(3) 聖靈可以使人受孕。

3. 第二十二、二十三節說: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第二十二節)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第二十三節)」為什麼耶穌基督要由童女懷孕而生呢?可能的理由包括(而不限於):
(1) 應驗舊約的預言(以賽亞7:14)
(2) 可能因為人有原罪以及犯罪的傾向,所以必須藉由童女從聖靈感孕而生的耶穌基督才能活出無罪的生命並為擔當世人的罪孽死在十字架上。不過這邊有個小問題,就是童女懷孕生子雖然可以避免傳染到肉身父親方面的罪性,但是還是有母親方面的罪性,要如何解決?值得思考。

以上有點長的研經心得跟各位格友分享
敬祝平安健康
有美好的一周!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敬筆+_+

20221010(一)8:08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下同);多處微幅修訂於同日8:28 PM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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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夏爾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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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 19:42
若母親是童貞處女,純粹是因聖靈感孕。那應該只是藉由母體誕生成為人,而沒母親方面的罪性吧?
巴拿巴(barnabas) 於 2022-10-18 14:03 回覆:
夏兄平安,

好久沒看見你
真開心又看見你!

關於罪性的傳播來看
我目前的淺見是自然人的罪性是由父親的精子跟母親的卵子所傳播
那麼耶穌基督由 聖靈感孕童女而生
自然沒有父親的精子那方面的罪性
不過有沒有透過卵子還是 聖母馬利亞只提供懷孕母體但不提供卵子我就不確定了
如果 聖母馬利亞單純提供懷孕母體但不提供卵子
那應該耶穌基督應該確實也沒有受到肉身的父母親的罪性的影響…

巴拿巴+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