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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機密][修訂版][聯合神諭+佛諭] 修訂推動第一次羔羊婚禮(皇家婚禮)之具體措施及後宮制度之聯合神諭
2021/11/01 16:00:10瀏覽560|回應0|推薦13
以下為端坐於第七層天至高無上寶座並同時行走於人間之 聖靈陛下(代管佛門並兼任 彌勒佛陛下)、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 父神陛下關於修訂推動第一次羔羊婚禮(皇家大婚)之具體措施及後宮制度所發布之聯合神諭+佛諭:

1. 啟示錄20:1-6所述之千禧年業已於地球台北時間西元(下同)2021年7月1日凌晨零點零分起展開,於千禧年中,由 耶穌基督陛下及若干聖徒共同作王掌權一千年(採靈意解,未必是地球時間一千年)。(請參見於2021年6月30日發布之「[第三微幅修正版][密][聯合神諭暨坎培拉宮新聞稿]關於千禧年之開始及羔羊婚禮(皇家大婚)之預備)」,網址為http://blog.udn.com/barnabas/164497197)

2.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 父神陛下及 聖靈陛下業於2021年6月30日及2021年7月5日兩度發布聯合神諭,處理千禧年、羔羊婚禮、及新冠肺炎等事項(網址請見http://blog.udn.com/barnabas/164497197及http://blog.udn.com/barnabas/164818265)。於該二聯合神諭內, 父神陛下、 聖靈陛下及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諭請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及幹事會(關於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及幹事會,請參考20210221周日發布之「(修訂版)[密][神諭]聖靈陛下關於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改組及相關事項之神諭」,網址為: http://blog.udn.com/barnabas/156660443)應盡速與坎培拉宮、凡爾賽宮、寶格麗宮、及拉法葉宮展開密切合作,務須於最短的期限內替 聖靈陛下及四位 (準)輔王(天后)陛下(即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 皓皓陛下、 小泰勒陛下以及 第十七號宇宙之主陛下)舉行大婚,此為第一次的羔羊婚禮 (皇家大婚)。大婚舉行地須接受同性婚姻及多重配偶制,其多重配偶制至少需允許五位主配偶的婚姻(即目前若干回教國家允許一夫四妻的制度符合 聖靈陛下在一定條件下贊成之多重配偶制主配偶數量之最低標準,但仍需允許同性婚姻始符合 聖靈陛下及四位 (準)輔王(天后)陛下之要求。

3. 父神陛下、 聖靈陛下、及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復於2021年9月12日發布聯合神諭,要求中華民國台灣政府及中國大陸政府允許同性婚姻及至多五人,不分性別,互為配偶,共組家庭之多重配偶家庭(請參考http://blog.udn.com/barnabas/167632476)。然而,經進一步思考, 聖靈陛下、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 父神陛下認為單一配偶制與多重配偶制各有其優缺點,而以目前地球上人間界之情形,似以單一配偶制較為符合普遍需求。職是之故,為修訂前述2021年9月12日之神諭, 聖靈陛下於2021年10月31日(周日)下午四時許至五時三十分,召開坎培拉宮至高議會常委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討論相關因應措施。經過常委會之討論,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 父神陛下、及 聖靈陛下通過如下之聯合神諭(及今日修訂版之神諭):

(1) 由於 聖靈陛下及若干位 (準)輔王(天后)陛下之肉身本尊生活在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含台、澎、金、馬、東沙群島及南沙群島等中華民國政府實質統治之領土,下同),因此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至遲應於2022年五月底前通過立即生效之立法(含修法)或可立即適用之大法官解釋,允許不分性別、不分國籍(包括但不限於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不分性別之伴侶)互為配偶共組家庭之同性婚姻制度。

(2) 由於一位以上(含一位) (準)輔王/天后陛下之肉身本尊生活在中國大陸,因此中國大陸政府至遲亦應於2022年五月底前通過立即生效之立法(含修法),允許不分性別、不分國籍(包括但不限於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不分性別之伴侶)互為配偶共組家庭之同性婚姻制度。此外,不論中國大陸政府日後是否通過同性婚姻及多重配偶制度以及是否統一台灣,中國大陸政府均應承認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及其他國家所締結之合法有效婚姻,包括同性婚姻及多重配偶婚姻。

(3) 由於不論是中華民國台灣政府或是中國大陸政府在立法時均會參考外國法制,因此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及幹事會亦應於地球之其他國家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惟努力之重心仍應在中國大陸及中華民國台灣。

(4) 雖然 父神陛下、 聖靈陛下及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目前以為以地球人間界之狀況而言,單一配偶制可能較多重配偶制更符合人間界之普遍需求,但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有限度的多重配偶制(例如至多五人、不分性別,互為配偶,共組家庭,但這未窮盡多重配偶制之適當要件)亦可能符合人間界之特殊需求。因此, 聖靈陛下、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 父神陛下雖然目前不以神諭強制中華民國台灣政府、中國大陸政府,或其他國家政府通過多重配偶制,但亦不反對各國政府訂定適當之多重配偶制度。

(5) 由於在 耶穌基督陛下以神蹟式之再臨前,千禧年雖因 父神陛下、 聖靈陛下及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之聯合神諭已經於2021年7月1日凌晨零點零分起展開,由 耶穌基督陛下掌權作王,但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尚未完全到來,尚待第二次哈米吉多頓之戰之後,始有白色大寶座之審判(參啟示錄16:16),其後始有完整之羔羊婚禮(皇家大婚)。因此,在白色大寶座之審判之前, 聖靈陛下原則上在人間界至多只會與一位 (準)輔王陛下成親。在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到來之後, 聖靈陛下始會一次與所有之 準輔王陛下及 準小輔王殿下進行羔羊婚禮(皇家大婚)。

(6) 由於 聖靈陛下之新婦為教會(參哥林多後書11:2以弗所書5:22-33),因此, 聖靈陛下所有之 輔王陛下及 小輔王陛下均須為基督教會之一員,如有 準小輔王殿下因不願意轉換宗教信仰而欲退出後宮,得向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請求合理補償,並放棄其對 三一真神及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相關人員於靈界及人間界一切民、刑事及行政求償及訴追之權利(雖然三一真神為宇宙造物主,原本即不受任何求償及追訴),但經三一真神同意者不在此限。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所支出之補償金將由 聖靈陛下之功德點庫房予以補償。不過諸位 準小輔王殿下因宗教信仰因素退出後宮前,建請參考20210405(周一)發布,並於其後修訂之「(第2-1修訂版)[密][坎培拉宮20210403(周六)新聞稿之補充說明]關於撒但國度於靈界投降、千禧年、羔羊婚禮(皇家大婚)、多重配偶制及補發功德點等事項之補充說明」http://blog.udn.com/barnabas/159868455)

(7) 由於聖靈陛下之新婦為教會(參以弗所書5:22-33),因此能通過白色大寶座審判之聖潔無暇疵之教會成員自然為 聖靈陛下之新婦(參見以弗所書5:25-27),因此自本神諭公布之時起,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不再進行 小輔王殿下之徵選,專心進行羔羊婚禮之籌備相關事項。如有 小輔王殿下參選人因此受有損害,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應給予合理之補償金,所支出之補償金將由聖靈陛下之功德點庫房予以補償。

4.本修訂版聯合神諭+佛諭於發布前,業經 大自在解脫王如來陛下、 父神陛下及常委會各位常委審閱。 父神陛下、 大自在解脫王如來陛下及常委會各位常委均賦予 聖靈陛下單獨就本聯合神諭細節修訂之權限。

5. 本修訂版聯合神諭+佛諭自公布時起生效。本神諭如有不足之處, 聖靈陛下得隨時單獨或集體以神諭或聯合神諭補充修正之。惟如 聖靈陛下所作之修訂係屬重大,除獲得 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或 父神陛下之同意,僅得以自身名義發出,而不得以聯合神諭之名義發出。

簽署者:

Der Heilige Geist/Maitreya/Barnabas/Mu-Te/Morris/ernist+_+/Shaun/Der Heilige Vater

20211101(一)4:00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修訂版大幅增修於20211114(日)5:42 AM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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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arnabas&aid=170088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