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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 23:05:08瀏覽2007|回應0|推薦18 | |
各位格友平安,
我昨天(20210831周二)研經的進度是羅馬書第三章 這一章不短 有31節之多 我主要使用的和合本/新國際版(NIV)中英對照聖經對本章下了三個標題: 第一個標題「 神的信實」(3:1-8) 第二個標題是「沒有義人」(3:9-20) 第三個標題是「因信稱義」(3:21-31) 由於時間、篇幅、及個人偏好,我簡單分享幾點就好: 第一 本書(至少本章)之寫作 很明顯的 保羅採用當時流行希臘的對話體 即用一問一答的方式來論辯 第二 既然前兩章中保羅提到不管是外邦人或是猶太人在 神眼中都被定罪 那作猶太人跟受割禮有什麼好處呢? 在羅馬書第三章中保羅回答這問題 第二節說:「 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這裡「 神的聖言」就是指舊約聖經 可是本章(節)只講了作猶太人的第一個好處(即「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其他的好處參見羅馬書9:4-5 第三 提到猶太人因不信而失敗(第五節) 保羅想像出他的讀者會想出兩個密切相關的反駁論點: (1) 假如某些猶太人的不義可以彰顯出 神的義(五節),那為什麼不乾脆作個不義的人呢? (2) 假如某些猶太人的虛謊更加顯出 神的信實(七節),那為什麼不乾脆說謊 簡言之,假如罪能使 神得榮耀,那 神降怒給他的子民或是判定他們為罪人(七節)豈非不公正? 保羅針對這兩點提出反擊 首先 保羅提出 神如果不審判以色列的罪, 神就不能審判世界(六節) 保羅又指出 依照這兩個論點來推論 人就要盡力的多犯罪 且要犯更可怕的罪 因為這樣可以使 神彰顯其良善(八節) 無論是保羅或是任何一個頭腦清楚的猶太人都無法接受此一推理。(請參見CNV)研讀本聖經,第1743頁) 第四 3:10-18是猶太教師引用經文時習用的「珠串」 把出處不同但意思相同的經文如珠子串聯在一起 第十節引用的第十節原為「沒有一個人行善」(詩篇14:1) 保羅寫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點出他要說的主旨(海天書樓版啟導本聖經,第1676頁) 第五 關於因信稱義,分為以下幾點說明: (1) 第二十節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 第二十二節說:「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3) 第二十五節說:「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這一節經文後段是說舊約的獻祭制度並無法解決罪的問題,保羅說在舊約的獻祭制度下 神只是對罪人心存忍耐(第二十五節),而不是真正赦免他們的罪。只有 耶穌基督為我們在十字架上受死,才止息了 神的憤怒。 雖然還有些東西可以寫 但受限於時間、篇幅及個人偏好 就寫到這了 以上只是跟各位格友分享五個簡單的要點 希望可以幫助大家更深入地思考羅馬書第三章的相關議題!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祝大家平安健康 有個美好的睡眠 並祝大家新的一天愉快! 巴拿巴敬筆+_+ 20210901(三)11:05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 文:Barnabas Y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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