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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7 22:58:03瀏覽3796|回應0|推薦8 | |
「南菜園」是台灣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的私人別墅,他在城南附近買了塊地,在上面蓋了棟房子,取名「南菜園」。兒玉源太郎自號「藤園主人」,「藤園」指的就是他自己的「南菜園」,因為兒玉將軍把他非常喜愛的兩棵藤樹,特別從日本移植過來,親手種在南菜園裡。 看到「別墅」、「總督」這些字,不禁讓人與豪宅行宮聯想在一起,其實兒玉大將軍的南菜園一點也不豪華,只是一棟很樸素的木造簡屋,有部分的屋頂還是使用茅草呢。 屋子大約才37坪,在屋前庭院裡,有花園、瓜棚、水井、還種了各樣蔬菜,儼然一副農莊模樣,其實,兒玉源太郎之所以會在郊區買地,就是要打造自己心目中的度假農莊。 在日本時代,這兒的確稱得上「荒郊野外」,充滿野趣。 總督平常還是住在總督官邸,只有當空閒的時候,才會到南菜園度假,公務繁忙之餘,寫詩讀書、種菜賞花,在此吟詠自娛,想像自己過著隱居的田園生活,所以把這兒取名為南菜園。 明治32年6月(1899年),南菜園落成之時,兒玉源太郎還特別作了一首絕句來代表他當時的快樂心情:「古亭庄外結茅廬,畢竟情疏景亦疏。雨讀晴(耕)如野客,三畦蔬菜一床書。」 台灣總督府在昭和5年3月5日(1930年)公佈了「史蹟天然名勝紀念物保存方法」,南菜園在昭和16年(1941年)被指定為「國定史蹟」受到法律的保護。 「史蹟天然名勝紀念物保存方法」相當於現在保護古蹟的「文化資產保護法」,但涵蓋範圍更廣,除了重要人物的史蹟之外,還包括了台灣的動物、植物、化石、礦石、名勝...等等,我有空再把它較詳盡的內容寫出來。一旦被列為受保護的對象,任何人都不能破壞。 所以從這法條的制定與頒布也可看出,日本時代對於台灣的經營相當具有前瞻性,遠在1930年代就制定法律保護文化財產與自然資源,學習歐美的文化保護觀念。 南菜園現早已不存在,原址位在今日和平西路與南昌路交叉口的南昌公園。 兒玉源太郎去世後(1906年),家屬便把南菜園捐給了「台灣婦人慈善會」,戰後由台灣省婦女會接收,謝東閔擔任臺灣省政府秘書長時,就以南菜園為官舍,一住就是二十五年,待官舍遷出後,拆除改建為南昌公園。 南菜園雖已消失,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當初南菜園庭院裡的一塊石碑被善心人士保存了下來,它是「北白川宮大妃殿下御歌碑」,目前放在南昌公園旁的「南福宮」裡。 如果說,這塊碑南菜園完成時所立的,就有超過100年以上的歷史,彌足珍貴。 「北白川宮大妃殿下御歌碑」的碑文並沒有毀損,還算完好,不過,我看不懂草書,不清楚上面寫些什麼....(汗.....)
補充 1: 兒玉源太郎在明治31年到明治39年期間(1898-1906)出任台灣第四任總督,但他這個總督職位幾乎算兼差,因為他身兼數職。 從明治33年起(1900年)擔任「陸相」(陸軍部部長),而後不久又擔任「內相」(內政部長)兼「文相」(教育部長),但這兩個職位只做了兩個多月後就解職,改出任參謀部次長。逢日俄戰爭爆發,即出任大本營參謀次長並升為陸軍大將(原本中將),同時也是滿州軍參謀長,等到明治39年(1906年)任參謀總長後,才解除他台灣總督的職位。兒玉任過的官職洋洋灑灑一大堆,但也從這些職位裡可看出,他都忙在軍事方面。 所以在台灣內政的推行,實際都落在他的得力副手,也就是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的身上。後藤推行的許多民生政策(如衛生、教育、水利、農業...等等),讓台灣從清朝的封建社會漸漸步上現代化國家的軌道,因此此一時期又被稱為「兒玉、後藤時代」。 兩人卸任後,為了紀念他們的貢獻,就蓋了「兒玉總督後藤民政長官紀念館」,即今天的國家古蹟:國立台灣博物館。 補充 2: 為紀念兒玉源太郎,南菜園官邸所在周邊日後被畫為「兒玉町」(即今日南昌街、古亭區的一部份) 補充 3: 依據「史蹟天然名勝紀念物保存方法」,台灣總督府共公佈了三次(昭和8年、昭和10年、昭和16年)受保護的史蹟與天然紀念物的名單,史蹟部分總計29項,天然物的部分共19項,以上屬於中央頒布的部分,而各州廳也自行指定轄區內的文物、天然紀念物等等加以保護。 補充 4: 北白川宮大妃殿下是伊達宗德的次女,生於文久2年(1862)年,後成為島津久光之養女。明治19年嫁入北白川宮能久親王家,明治29年能久親王逝於台灣,大妃殿下因此渡臺處理後事。 大妃殿下共來台兩次,明治34年臺灣神社鎮座祭時,與父親一同來台,另一次訪台是在大正15年。 補充5: 「古亭庄外結茅廬,畢竟情疏景亦疏。雨讀晴(耕)如野客,三畦蔬菜一床書」中的「耕」本是「畊」,耕的異體字,但這又是個big5碼沒有的字,為了避免顯示成??,所以我用「耕」代替,在 Windows XP、Windows 2000、以及 Windows Vista下都可正常顯示「畊」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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