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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陳情聯名書完成
2008/07/01 10:12:22瀏覽957|回應0|推薦6

請 願 書
請願受理機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請願人:大陸配偶權益群
代表人:群主:Athena 管理員:阿文  Angel  Summer

請願之願望

一. 為了實現馬總統在競選時所發表的新人權宣言及放寬婚姻新移民早日取得身分證的政見,及關懷和照顧大陸配偶在家庭.在生活.工作.學習上能感受到政府和社會最基本的人道對待,也更讓大陸配偶切實地感受到政府生活從寬的原則.特向陸委會及賴主委陳情請願.
二. 我們要人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兩岸婚姻家庭,大陸配偶殊為不公,甚至部分人操弄敵視意識,視大陸配偶都是假結婚嫌犯或可能為犯罪來台灣.更加無所不用其極得行政手段打壓.醜化兩岸婚姻,動輒強制遣返,撤銷兩岸人民婚姻這些都抹滅了台灣是個民主的地方.因此請即修正,刪除其中不合理,無民主,無人權的條款.

事實及理由
一.台灣一直都宣稱是很講民主,講人權的地方,可是大陸配偶卻遭到許多不公平對待,包括政策,法律歧視及行政打壓,分別如以下說明:
1.外籍配偶五年可申請歸化在台定居,大陸配偶要八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而且大陸配偶定居數額設限,,每月500名.(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37條)
理由:這是人權平等問題.婚姻移民應一視同仁,一體適應.
訴求:兩岸同文同種,在憲法一種的架構下,取消定居時跨部會聯合審查及配額限制,比照外籍配偶辦理,這是人權保障問題.
2.限制承認大陸地區大專及其以上學歷.(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 理由:隨時代社會發展需求,與國際接軌,也應馬總統在競選期間政見開放大陸大專及其以上學歷.
訴求:請政府儘快實現其政見承諾.加速考量並承認.使大陸配偶在工作和繼續深造中能夠享有平等的權利.
3.開放大陸配偶父母親屬來台探親.目前規定限制太嚴苛.
理由:對大陸配偶親情的抹滅,限制太嚴苛,沒有按照生活從寬的原則.大陸配偶結婚,生小孩希望自己的父母在身邊,分享我們的喜悅,慰籍天倫.
訴求:開放大陸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親屬來台探親.取消嚴苛的條件限制,也讓我們覺得政府有按照生活從寬的原則.
4.大陸配偶在台團聚二年期間不許申請工作,依親居留申請工作條件苛刻.(大陸配偶工作許可辦法第3條) 理由:目前生活越來越困難,物價上漲,薪資不漲.比較台灣家庭的生活,大陸配偶家庭處境更加艱難.
訴求:依親後即可申請工作.真正實現生活從寬的原則.
5.強制大陸配偶按捺指紋存檔及生物辨識.(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0之1條).
理由: 一個人的指紋存檔後是不會輕易改變的.不需要每次入境都按手印,大陸海關會仔細檢查,台灣海關也有仔細核對;中間讓我們去按手印就是對大陸配偶的歧視與不信任.直接通關即可.大家都很省時間.也減少政府工作量;
訴求:第一次來台存取指紋我們理解接受,但請取消之後每次入境都要按捺指紋存檔.
6.限制大陸配偶繼承財產額度,新台幣200萬.(兩岸人民關係條第67條)
理由:對待大陸配偶家庭婚姻的不公平條例.大陸配偶家庭也屬合法婚姻,也是台灣婚姻的組成部分,不應該有歧視的條例.
訴求:人權是平等的,請政府部門比照台灣的婚姻法的政策.不能予以歧視限制財產額度.
7.大陸地區人民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人員及組織政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
理由:歧視已定居設籍大陸配偶享有平等的公民權,以及平等的工作權 .
訴求:此條例並沒有對大陸配偶施行生活從寬的原則.希望政府考量廢除或修改此條例.使已定居設籍的大陸配偶,真正能享有台灣公民社會所應有的基本權益.
8.大陸配偶持工作證工作,要扣繳10%高所得稅.
理由:大陸配偶工作與台灣民眾工作都是為了生活,為了養家糊口.況且,大陸配偶生活處境普遍比其他台灣家庭生活更加艱難.還收這樣的高所得稅,請問政府相關部門這真的是有在按照生活從寬的原則嗎?
訴求:廢除這個不合理的規定.家庭所得應夫妻合併正常申報.
9.對大陸地區人民所為之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入境許可,得不附理由.(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72條),司法偏頗,法律使然,不利大陸配偶訴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以及處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九十五條之三)
理由:由於台灣存在人頭老公,那麼假結婚就會發生.但不能因為這些就抹滅真婚姻的家庭.個別人違法行為不應連累到真婚姻家庭的基本生活.
訴求:廢止修改此些不合理規定.我們強力並且積極配合支持政府部門嚴格處罰人頭老公,嚴懲假結婚.真賣淫,人蛇集團等違法行為,但希望也能保障真結婚家庭的人權.維護真婚姻家庭的尊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陸配偶也應享有平等的法律訴訟和行政救濟的權利.
二.兩岸協會和大陸配偶權益群日前函及mail請實現馬總統選舉前政策,貴會回復說:[還要協調,通盤檢討].這些都是一直搪塞我們,逃避急需解決的問題.兩岸婚姻家庭,大陸配偶期待落空,紛紛質疑政府誠信,強烈表示不能接受,現在通過集體聯名希望政府早日履行承諾,明確告訴我們陳情訴求之答案,擬出時間規劃list.解決大陸配偶們的合理訴求.

請願人:大陸配偶權益群
代表人:群主:Athena 管理員:阿文  Angel  Summer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六 月 二 十 六 日

聯署簽名如下:(提供資料給我的姐妹簽名的地方,我們會統一格式網路或者書面給大家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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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提供資料請按照以下格式提供:
QQ給群主Athena(48645436)或者寄到:macelily.qian@gmail.com,資料為: 姓名 性別 年齡 手機號 Email 聯系地址
請大家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問Athena.管理員:阿文  Angel  Summer

大陸配偶權益群:QQ:63291795      大陸配偶權益群2:QQ:49917244

大陸配偶權益MSN群:group143130@msnzone.cn

大陸配偶陳情聯名書,請大家看看有何意見.綜合大家意見後,我們將進行網路聯名和書面聯名,方式如下:
1.網路聯名:提供了以上資料的大陸配偶,我們會把word檔陳情書通過e-mail方式發給您,請確認後並且在word檔內簽名(先寫"同意聯名",然後寫您的名字)回傳.
2.書面聯名:這部份主要對不上網或不經常上網的朋友,請每個地方姐妹告知週遭認識或者通過聚会的認識的姐妹,願意聯名的可以把聯名書打印出來,簽名:(先寫"同意聯名",然後寫您的名字),再把檔案和你的資料給我們統計.

希望大家都重視自己的權益,一起來努力發出你們的心聲~不要沉默了~該是大家團結站出來的時候了~~~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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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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