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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賓市府顧問兼王家都更案樂揚建設獨立董事,都更應暫停數年,使炒房投機客退出,不要讓都更變為炒房的工具。87
2012/04/01 00:03:37瀏覽2035|回應12|推薦86

國民黨奉行的三民主義,民生主義當中土地政策,耕者有其田、都市平均地權,漲價歸公。

 

都更案中,因官商勾結,漲價不僅沒歸公,反增加容積率圖利建商,並炒作房地產,一般民眾無法購屋,或終身屋奴,國民黨並有意把窮人趕出都會區,欺壓弱勢百姓。

 

都更最大的罪魁禍首就是政府亂用增加容積率圖利建商。

建商利用都更炒作房地產,使政客與建商受益,而大部份一般民眾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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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苑」都更案的王家祖厝遭北市府強行拆除,引起社會輿論紛撻伐,今天出刊《壹週刊》報導,主導該都更案樂揚建設獨立董事黃博怡身兼市府顧問,政商關係良好,該建設公司藍綠議員通吃,曾在議會要求市府強拆王家。

有如「文林苑」都更弊案非單一個案,且都更並非絕對急迫性必要,應該配合都市計畫進行,不過,現在的都更變成官商勾結運作,行炒作房地產的手段,王家都更案建商董事黃先生,竟是台北市政府郝市長顧問,真是不可私議的。是否有官商勾結應該查明。

都更並沒有急迫性,王家被拆導引出許多問題,政府是否可以以多數決處理別人的財產?還有許多投機客借機炒作房地產,使台北市房地產二年內標高2倍多,更使老舊房子標到1坪500萬,真不可思議。

所以,都更案應該暫停數年,揪出藍綠通吃的議員,並使炒房投機客退出市場,不要讓都更變為炒房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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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是三民主義的背叛者。

郝市長說:拆除王家是95對5的比率,是維護多數人的利益。

正如同共產黨當年鬥爭的模式。

人民的財產,能夠由多數表決決定嗎?
那麼,我們公決全國2300萬人的財產是否可以拿來平分嗎?
郝市長、馬總統你贊同嗎?這也是維護多數人利益。
台灣不公不義的製造者,確是中華民國政府。

過去,國民黨標榜著三民主義,說是台灣是三民主義的模範省。

請問?現在的台灣那一項合乎三民主義呢?

中國國民黨是三民主義的背叛者,拿著紅旗反紅旗,欺騙百姓。

孫中山先生在哭泣,.....。

三民主義的民生主義是發展國家資本,節制私人資本。請問國民黨,中華民國把國營事業賣光光。

三民主義的民生主義的土地政策是耕者有其田,都市平均地權,住者有其屋,土地漲價歸公。請問國民黨?卻與財團官商勾結,放任財團炒作房地產,要把窮人趕出都會區。

這全是既得利益及利益掛鉤所致。

馬總統與郝市長說沒有連任的壓力,因而可以背離民意,不顧選前的承諾,要油電、水價、瓦斯、學費、二代健保齊漲,放任房地產炒作,致人民不聊生

全國人民必須切記,切記,下次的任何選舉,都要張大眼睛看清楚再投票。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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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tc12345&aid=628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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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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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都更所引發的問題
2012/06/05 12:55
文林苑都更所引發的問題
1 當初法令訂定時對合法房屋是否可以多數表決為之 ?
2 執行是否可委由利益相關者代為指揮執行 ?
3 都更申請建商是否依法取得所有參與者同意或授權後,才發拆除或相關執照,否則現行簽一戶立即拆一戶的作法如該案無法順利進行,勢必產生糾紛,目前建商似乎事不關己濫攤子丟給己拆戶,由己拆戶及未拆戶對立的作法市府應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主動協調解決否則採取最後殺手鐧是撤照
4 己拆戶所簽都更委託約,對執行是否有時間限制,否則房屋己拆新屋又遙遙無期就是大有為政府的作為?
5 都更執行單位應由北市府來主導進行,成案後再發包給廠商這樣公權力可顧到,廠商也不會有暴利,有問題不會失焦至少不會給人是否有勾結圖利等不必要的連想
6 現己進行至此可說是市政府,己拆戶及未拆戶三敗俱傷,拖下去也不是辦法,難不成要等到2012.12.20世界末日才會有結果?
 
茶花園(atc12345) 於 2012-06-06 08:24 回覆:

1. 都更範圍不應由建商畫定,應由住宅區民自行決定後,再請建商規劃。

2. 人民財產怎能由多數決議,若是如此我們2300萬人民投票決定2300萬人民來平分財產?

3. 都市更新不能亂用增加容積率,否則,圖利建商,造成貧富不均。


pon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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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淺見
2012/06/04 21:40

 台灣房地產特性在於土地稀少,尤其在都市土地部份嚴重不足,再加上都市計劃相關法規不能彈性運用,以致目前困境叢生造成民怨,從早期的國民住宅到李登輝在高雄推的平價住宅,而今馬英九所推的合宜住宅,基本上法令不能師法香港及新加坡的作法,最後註定會失敗,而這二地方均屬土地狹小人口集中的都市形態,若依書本理論規劃所能容納居住人口勢必有限,而其二者的做法是高樓化先,把居民集中留出更多的空間去規景觀這樣問題就少了許多,而台灣因法令無法變通,浪費了許多寳貴的都市土地,以致現今要推合宜住宅跟本無法解除老百姓的需求,病急就亂投醫,奬勵開放空間政府給了容積率優惠,但豪宅住戶却不讓一般市民休憩駐足,都市更新政府給了更多的容積率優惠,而市民却無法完全受惠,反引來更多的糾紛,如北市文山的萬芳,附近有捷運,二高及快捷糸統通市府等十几線公車,如當初就突破容積率及建蔽率法令的限制,每幢都建2-30層甚至更高而非5或7層,十几幢容量可增數倍,而南部岡山眷村改建就是如此,先建高樓再集中住戶如此可釋出大量的土地可供使用,可惜樓層還是太低且捷運只到橋頭,否則釋出的房屋可嘉惠更多高雄市民,但做法己有改進

文林苑都更所引發的問題
1 當初法令訂定時對合法房屋是否可以多數表決為之
2 執行是否可委由利益相關者代為指揮執行
3 都更申請建商是否依法取得所有參與者同意或授權後,才發拆除或相關執照,否則現行簽一戶立即拆一戶的作法如該案無法順利進行,勢必產生糾紛,目前建商似乎事不關己濫攤子丟給己拆戶,由己拆戶及未拆戶對立的作法市府應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主動協調解決否則採取最後殺手鍘是撤照,拖下去也不是辦法
4 己拆戶所簽都更委託約,對執行是否有時間限制,否則房屋己拆新屋又遙遙無期這就是大有為政府的作為?

 


向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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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如此了!
2012/04/14 19:07
國民黨早就把三民主義丟進冷凍庫裡了!
真正的台獨,是思考、發現台灣人民與土地的永續發展關係。也唯有當妳(你)用心思考、發現這種關係之後才能明白:妳(你)的未來在哪裡。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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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4/09 12:32
自從商鞅作法自斃以後,這些掌到權力的立法者,

所立的法,都是對自己有利的.

比如;文林怨就是要畫多大,要怎麼畫,雖然隨建商.

但同意權在市政府手裏,這個同意權,當然就能換成同意錢了!

頂多對罵,沒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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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抱[少數服從多數]的蠢蛋真多~~
2012/04/09 09:56

他們從不追查95:5,是怎麼[做]出來的?

只是死抱著那一句話,[少數服從多數]~~

連懶人包都沒看,或沒智商根本看不懂吧,我想~~

http://katinkr.wordpress.com/2012/03/17/%E3%80%8C%E9%83%BD%E6%9B%B4%E9%87%98%E5%AD%90%E6%88%B6%E3%80%8D%E8%83%8C%E5%BE%8C%E7%9A%84%E9%97%9C%E9%8D%B5%E5%A5%A7%E7%A7%98-5%E5%88%86%E9%90%98%E5%8C%85%E6%82%A8%E7%9C%8B%E6%87%82%E5%A3%AB/


藍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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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反對拆民宅
2012/04/07 03:57
俺反對拆民宅! 其中一定有人沒盡職責, 當然俺也不排除民宅主人也有可能有缺失!

月飛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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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4/05 12:40

支持版主。

以下有篇回應。個人想問兩句:

1都更當初設立在阿扁時代,

立法權是在立法院。阿扁時代,立法院長是誰?立院多數黨是哪黨?當時立的法是阿扁立的,還是立法院通過的?

2那時候官商黑白不分,

現在是馬總統了,請問官商分了嗎?

3所立的法都有優惠或圖利他人之嫌。

所有法嗎?那豈不是那八年通過的法律都~~~?

4馬總統該重新審核那些法規才是。

馬總統有此權力嗎?複決權在哪?

討厭阿扁可以理解,但是要有知識。不然,阿扁會不服氣的。


thy:無聊老人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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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ㄏ
2012/04/05 11:51

支持

都更案應該全面暫停數年,揪出藍綠通吃的議員,待炒房投機客退出市場,房地產回穩後再實施。

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苑」都更案的王家祖厝遭北市府強行拆除,引起社會輿論紛撻伐,今天出刊《壹週刊》報導,主導該都更案樂揚建設獨立董事黃博怡身兼市府顧問,政商關係良好,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7007718


俗子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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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2012/04/05 06:16
人民有居住的自由,包括自由買賣,土地房屋所有權不容任意剝奪。都更當初設立在阿扁時代,那時候官商黑白不分,所立的法都有優惠或圖利他人之嫌。馬總統該重新審核那些法規才是。

大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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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說...
2012/04/02 11:01

我看到某台電視新聞,說:95比5那是立委制訂的法律,只能說郝龍斌先生笨了點,當代罪羔羊,(因為他不是制訂者,他只是遵守現有法律罷了),真正可惡的是立委 !

話說回來,郝龍斌先生本來就不應該「為了選市長」去加入國民黨,如今自食惡果,

的確,現在的國民黨,不是國父創立的那個黨了 !!!

 


大道尚未實行,
同志仍須努力。
茶花園(atc12345) 於 2012-04-02 11:06 回覆:

95:5該社區願意與不願意的比例,

立法院所訂的是,6成願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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