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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代初期,美國新聞學者創造了「新新聞學」(New Journalism)名詞。新聞報導試探進入文學領域。歷經幾十年的演化,這種仍遵循真實、客觀與社會使命的報導體,不僅是深度報導,而且把歷史(昨日的新聞)注入人性化,建立新的文學價值,這就是報導文學。
但是,新新聞學或報導文學的地位,還是經過一番「奮鬥」才獲得肯定的。
在以前的年代,文學界為舊式保守派把持,簡直沒把新聞報導當作文學。小說家、詩人等自視甚高,新聞記者被形容為最低階級的文人,有點類似現在大家常稱的「文字工作者」。甚至一些泰斗級人物,公開批評新聞報導體毫無文學創作價值。
當時新聞界也不甘示弱,一時兩派對立,辨論紛起。新聞界以深度的報導文學為後盾,駁斥放棄事實的傳統文學作品,才是沒有存在價值,也要把虛構的小說趕出文學領域,這也是文人相輕的道理。
實際上,小說文學與報導文學雖然各走各的路,但兩者亦有可相容之處。
不同的是,小說是虛構故事,可以慢工出細活,情節可以曲折高潮,隨心所欲,隨作者高興。報導文學則必須真人真事,是新聞的累積,事事有根據,必須經過查訪、分析與整理,客觀冷靜報導真相,曲折高潮卻不可隨意編造。
相同的是,小說與報導文學都在反映社會與人生百態。寫作技巧同樣表達「有血有淚」的戲劇效果,引人入勝,且有社會教育功能。
兩者性質、技巧背景與使命,大前提儘管不同,但終究殊途同歸,凡是好的作品也都可以列為文學。
後來,報導文學終於開創一個廣闊的天空,開始在文學界生根,特色是:
? 主題是真實的,記者進入新聞現場,出現在現場。
? 脫離倒金字塔式寫法,融入小說技巧,有場面的描寫,人物的對白,感人的情節動作、表情、服飾的細膩刻劃,連帶思想、觀點的奔放,躍然紙上。
? 超然冷靜,整合現場與人物,栩栩如生,用事實的報導,提供真相的事實後論斷。
六十年代,越南總統吳廷琰及美國總統甘迺迪先後遇刺,真相成謎,都有資深記者查訪的報導文學作品出書,為之洛陽紙貴。新新聞文學的運用,不僅鎖定新聞事件的闡釋,但已不再是粗糙表面的傳播,而是充滿真實感性。
此外,讀者文摘每期的「書摘」,常見記者或多位記者合力「鳥瞰」事件的報導文學,所花費於身歷其境、時間的採訪工夫與文學風采,令人佩服。
美國著名民意測驗專家蓋洛普,早在1955年預測20年後的新聞報導將打破5W1H的寫作法則。顯然他指的是報導文學的興起,頗具卓見。因為報導文學別樹一格,震撼文學界,已獲得證明。
台灣新聞界近年來也逐漸重視這種報導文學,各媒體常有大篇幅的專題,以聯合報為例,就有相對論、人物搜尋網等。
深度報導和調查報導,也可以算是新新聞學的表現形式。先談深度報導。
深度報導的出現有其現實背景,出自不同媒體之間的競爭。早期,廣播及電視新聞搶走不少讀者,平面媒體沒有電子媒體的速度,只能以深度見長,於是在重大新聞發生時,運用其優勢,推出深度報導,展現超越一般新聞報導的特色。
目前,國內各主要報紙,幾乎都有所謂的焦點新聞版,除了每天選擇當天的焦點新聞,以大篇幅綜合各種不同角度的報導,基本架構是新聞,再配合記者分頭採訪的相關新聞、專家與學者的看法,又有列表圖片的輔助,盡可能滿足讀者,這種是即時的深度報導型態。
深度報導與解釋性報導的基本精神相同,解釋性報導只針對專業性的名詞或複雜的新聞內容做解釋,而深度報導不僅只限於背景說明,還要進一步分析,加入記者主觀的意見及看法,讓閱聽人進一步了解新聞隱含的意義。
深度報導的定義:美國專欄作家朱蒙德(Roscoe Drummond)說:「深度報導就是使昨天的新聞背景與今天的事件發生關聯,以獲得明天的意義。」換句話說,一般的新聞報導著重在新聞發生的當下,而深度報導還要追溯過去以及揣測未來。
寫作原則:記者在寫作時,要以各種不同的角度,對新聞事件加入記者本身或學者專家的意見,並分析、解釋,以報導新聞所隱含的意義,將新聞帶進閱聽人關心的範圍以內,提供重要的事實、原因,以及豐富的背景資料,等於是巨細靡遺地將與此事相關的人事物全都一一說明,有大綱、有細節。
以新聞報導的5W1H來說,WHO,除了直接當事人,相關當事人也要報導;WHEN,不只有當時,應有過去與未來;WHAT,事件的大綱和細節都要有;WHERE,一般報導只有發生地點,但相關波及地點也都要有;WHY&HOW,除了報導原因,這個原因何以發生,應仔細分析。
深度報導的意義包括有:
? 補充單則新聞難以表達的解釋新聞,包括背景分析,透露內幕,探尋因果及觀測可能的事件影響。
? 資料的蒐集及寫作的整理,需面對較大的時間與精神壓力,還得把握資料的周全、正確與真實,深入認真的闢理或描述,同時可顯示記者的敏銳觸覺與判斷力。
? 以具有影響性、可議性的特新聞事件為主要題材。
? 寫作的風格結構與一般新聞不同的是,譬如人物特寫、景物描述、氣氛渲染、戲劇對白等等,以活潑筆觸甚至以較濃厚的文學氣息,細膩刻畫。
? 把一般新聞稿拉長,或把資料呆板的堆砌,都不是深度報導。
? 必要時,可用適度的論述與資料,幫助讀者了解新聞的前因後果,進一步分辨真相,投入話題。
實際上,部分美國新聞學者把深度報導形容為「顧問式報導」。記者兼任讀者的讀報顧問,也很恰當。
新聞學者主張深度報導的主題範圍不宜過大,也要盡可能把複雜題目單純化,理出一條清晰的主題報導。
深度報導是就一個話題,例如特殊的人、事、物、現象等加以策劃採訪,寫作型態可以是傳統式寫作,是事先規劃主題與細目,做立體的多角度報導、分析及歸納,不一定是要全版或長篇大論,如果能把一般新聞處理時,用上深度報導的精神,一樣可以讓單則新聞很有料。
如果用小說體寫作,會比一般新聞寫作生動有趣,但仍應注意一本真實、不容編造的原則。
再來談調查報導(Investigative Reporting)
調查報導是融合解釋性新聞與深度報導新聞的寫作手法,這是最進步,也是最複雜的新聞報導方式,很容易吸引讀者,但也常會引來爭議。
一般新聞已不能滿足讀者需求,尤其開放電視頻道及有線電視後,一般性的新聞,電子媒體因有速度上的優勢,通常都可以趕在平面媒體之前,深度報導就成了報紙最具關鍵的「競爭能力」,它的優勢是深度及廣度。
「深度報導」主要在發掘「隱藏的真相」或「潛在的事實」,就發現的事實繼續追查,或發掘聞所未聞、人所未見的事實、真相。
「調查採訪」就是深度報導最常用的技巧。例如,政府公布某種疫情,但記者再去追查疫情的起源、原因,甚至進一步從中找出政府失職的弊端;亦也有從一般案件中窮追不捨而發現更大的問題,像美國的水門案,1974年華盛頓郵報記者Bob Woodward & Carl Bernstein(伍德華德與伯恩斯坦)對當時正競選連任的尼克森在競選期間的醜聞,就是以調查報導的方式進行,終使尼克森在連任後依然得辭去總統一職。
或是像寶路狗飼料案,起初農委會還替業者背書,結果終於查出飼料在泰國製造時就出了問題,業者將產品下架並願意賠償。蘋果日報來台後,幾件踢爆的大新聞,例如黑心電視始末,也是最佳範例,聯合報的「重組牛肉」案亦是經典例子。
有人稱調查報導是「扒糞」,因為它是記者以明查暗訪的調查方式,去採訪不為人知的內幕新聞。
1904年到1912年間的「扒糞運動」,使得美國記者自命為監督政府、實踐社會正義的先鋒;1960年代,美國社會普遍存在冷戰、學運、反戰等動盪現象,使得記者不信任政府,並認為記者有責任去發掘社會的黑暗面,以及政府貪凟行為等。因而,調查報導也就當時成為最普遍的報導方式。
「扒糞」雖是調查採訪的一種,但不能是目的,調查採訪有其更深刻的意義:
? 善盡媒體監督的責任。不讓政府或企業,以表象的解釋掩蓋真相。
? 報導過程重視文件的搜集、分析與解釋。
? 鼓吹人民有接近秘密的權利,強調資訊自由。
? 調查報導可供社會警覺,改進問題。如調查報導環境汙染、水源汙染、輻射汙染、食品汙染、生活產品潛在危害。
? 反映潛在的社會問題,如少年吸毒、性泛濫等。
調查報導不宜以官方未發布的資料充數,這種方式只是代傳訊息,應根據未發布的資料深入採訪,以核對事實真相,或因此找出更豐富的新聞故事、更嚴重的問題。
調查報導在人、事、物上的追索都要深入。切勿在報導弊端或重大問題時,未經深入採訪就動不動冠以「調查採訪」之名,魚目混珠。
調查報導常會遇到的問題:
? 會被認為記者有強烈的預設立場,對政府充滿敵意與不信任,這種態度所做出的報導,可能會不客觀。
? 調查報導所依賴消息來源所提供的機密文件,卻無法分辨資料的真偽,導致記者被利用而不自知。
? 調查報導所花的時間相當長,可能妨害一般新聞的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