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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2 06:30:49瀏覽621|回應2|推薦11 | |
昨夜走出捷運車門後,我快速地往電扶梯方向步行,隱約中感覺到一個無助的眼神,於是我抬頭往前仔細一看,原來左前方三米處有位失明的女孩,我的內心突然被扎了一下,然而我的步履卻未放慢,正當我即將步上電扶梯之際,我突然轉頭看著那位女孩,赫然看見她正走向車廂與車廂的中間凹洞,此際我內心十分緊張,正準備衝過去牽扶她以防止她跌下去,突然她停止前進而向左轉彎了,讓我那顆幾乎要掉出來的心.又回到心室!我站在電扶梯入口進退兩難,掙扎了1~2秒,正在思考要不要走過去牽扶她步入車廂時,她已即將走進車廂,於是我登上電扶梯,然而我還是不放心地回頭看她,所幸她已安穩地站在車廂內! 當列車離開之際,我內心感到一陣罪惡感,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很可恥,非常自責自己沒有當機立斷,我沒有在第一時間就衝過去牽她走進車廂,我實在太大意了,反應太慢了!我竟然猶豫了2~3秒,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很慚愧,我不應該這樣的,萬一她真的不小心跌進車廂之間的縫隙,我想我這輩子再多的努力,都無法彌補心中這個遺憾! 回家的路上,我一方面自責自己的不對,一方面也意識到這個社會上處處充滿了陷阱與危機!尤其是對殘障朋友而言,像失明的朋友他們走在街上,生命真的很沒有保障;無障礙空間做得實在太爛了!諸如紅綠燈沒有聲音顯示現在是紅燈或綠燈,也沒有聲音顯示所剩的通行秒數,他們也很難知道現在能不能過馬路,也不知道有沒有車子要右轉左轉,臺灣沒有專門給盲人過馬路的專用人行道,也沒有為盲人設計的交通號誌系統,更沒有給視障朋友專用的搭車月台,事實上這些技術問題並不太難,難的是”公部門對於公共空間和交通的設計規劃,往往不是先考慮殘障朋友,再來考慮正常人的使用便利性”,因而許多公共空間的規劃常常遺漏了殘障朋友的權益! 其它像是飲水機機臺高度設的太高,不方便肢體不便的朋友飲用水,亦沒有提供語音標示和其它輔助方式給視障的朋友來參考,讓視障朋友很難享受到飲水機的開水!另外,像是人行道的斜坡與路面,落差高達十幾公分導致輪椅無法推過去,這些對殘障朋友造成危險或不便的例子,在公共空間我們常可發現!然又有多少的政府官員會去重視這些弱勢朋友的生命安全呢!這真是讓人感到遺憾,臺灣離先進國家的無障礙空間還有好長的一段路要走,衷心期待政府官員能以同理心去感受這些殘障朋友所面臨的諸多不便與潛伏在各處的危機!也唯有感同身受而設身處地去替殘障朋友著想,臺灣公共空間的無障礙空間規劃,才能更符合殘障朋友的切身需求! 丙戌立秋.深夜有感 誌於台北書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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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