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在公務體系的時候
曾看過不肖的公務員透過自己對公務體系遊戲規則的瞭解而欺負菜鳥或是前來洽公的人
我相信這種透過「資訊落差」而為所欲為的人不在少數,在各行各業大家多少都有遇過。
今天上完保險相關課程之後
對於保險業所依循的遊戲規則,又有了更深一層的體會
記得先前車禍理賠的處理過程中
因為對於保險業務的不熟悉
對於很多事情的判斷與處理都容易陷入自我的判斷
對於保險公司最後僅提出六萬元的理賠金
也未據以力爭
主要的考量僅停留在跟當事人和解,避免走上法庭一途,以免擔上刑事的責任
甚至,最後自己又貼了兩萬元
也許這些種種的經驗,我對於保險始終沒有好印象,因為我認為業務員拉保險的時候是一個樣子,最後在理賠的時候又是另外一個模樣。大家都很清楚,當你需要申請理賠之時,都是你最需要協助的時候,如果你的保險公司無法基於同理心,處理你的需求,那豈是一個「幹」字可以形容。
回顧這一段,現在的我會採取:
1.以自己給付的方式賠償被我不小心撞倒的當事人,先尋求和解。
2.向金管會申訴,必要的時候不排除走民事法庭,控訴蘇X士保險公司的理賠行為違反誠信原則。
依目前的情勢,法官多會做出對被保險人有利的判決,並且保險公司在充滿競爭的情況下,為維護自己的聲譽多會採取讓步。
我想還是那句話,
要維護自己的權益
不能只有依賴別人,自己也要採取一定積極作為
對於攸關權益的事情,都要做好功課
以使自己不會成為資訊落差的權益受損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