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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19 11:09:33瀏覽1022|回應0|推薦4 | ||
轉載自網路特別法庭給特貪的你據說這是內幕消息 2008-06-19 工商時報北院重大金融專庭8月底上路檢抗告成功 釋扁案重審 司法院在今年總統大選的前兩個月(一月份)指示各地方法院成立"重大金融專庭" 而重大金融專庭審理案件的範圍,包括違反銀行法、證交法、期貨法、洗錢防制法、 信託業法、金控公司法、票券金融管理法、保險法,被害法益達一億元以上的案件。 司法院部分官員甚至一度傾向將涉及工程弊案的"重大貪污案", 也都列入金融專庭審理範圍(以形成專案專審的形勢?),但後來遭地方法院反對而作罷。 司法院這個在總統大選前兩個月所下達的命令,後來繼續執行,到今年八月付諸實現。(剛好八月十四日阿扁家人洗錢案爆發) 12月12日陳水扁洗錢等四案被特偵組起訴後,移送台北地院後,開羈押庭。 "重大金融專庭"只有三個專庭共九位法官,扣除兩位庭長和周占春審判長之外, 原本可能由許多審判庭抽到審理的案子, 周占春四十幾歲就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是不是政治因素被陳水扁拔擢不曉得, 邱毅問說周占春是不是陳水扁安排的暗樁?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種專辦一億元以上的金融犯罪案的類似"特別法庭"有什麼看法,到底會是特別嚴厲呢還是特別優惠呢? 今年1月30日,司法院指定台北地方法院成立重大刑案「金融專業法庭」後,經4個多月的籌備,台北地方法院長楊隆順昨天指出,該院3個金融專庭9位法官名單已經決定,將由刑1庭庭長陳興邦法官領軍。 法界憂:金融專庭功虧一簣 化解北院金融專庭爭議 賴英照親上火線 扁案分案 遭質疑<世界日報> 若起訴其他弊案 周占春審機率高 2008/12/14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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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