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邱毅爆料指稱,台北地院對扁案的分案方式根本就是在「圍標」,周占春抽中審理阿扁的機率竟高達百分之五十。其實,台北地院在扁案的分案上,的確是有爭議,在十二月十二日阿扁被特偵組起訴當天,台北地院刑庭的法官們已經為此吵翻了天。
爭執的焦點在扁案究竟應由重金庭的法官抽籤,還是一般刑案的法官都要抽籤?台北地方法院的重大金融專庭只有三個庭,共九位法官,如果扣除三位審判長不能抽籤,加上有兩位法官手上已有其他重大金融案件在審理,也不必抽,只剩下四個法官來抽籤,其中兩位法官的審判長是周占春,推算周占春抽中的比率高達百分之五十。
八月才成立的重大金融專庭,主要審理金融犯罪及洗錢,由於台北地院並未明確規定重大金融專庭是否也審理貪汙案,因而一直存有爭議。在特偵組依貪汙、洗錢等罪起訴扁案時,法院原本認為扁案屬於貪汙案,應由一般刑庭法官抽籤審理,但扁起訴當天,有法官不滿,跑到院長室抗議。
刑庭法官普遍認為,重大金融專庭的法官幾個月來沒有審理過什麼金融大案,一般刑庭的法官案件量重,扁案再給一般刑庭法官辦,實在吃不消,應交由重大金融專庭的法官審理。
台北地院院長楊隆順為了解決爭執,妥協改由重大金融專庭抽籤審理扁案,結果周占春的合議庭中籤。歸根究柢,司法院應明確規定各法院成立重大金融專庭的審理範圍,以杜絕爭議,避免外界質疑分案不公平,造成司法威信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