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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扁案分案的再質疑,為什麼林柏泓可以參與抽籤分案?
2008/12/23 21:18:18瀏覽1081|回應0|推薦2

據聯合報報導 扁案分案的過程如下:

台北地方法院的重大金融專庭只有三個庭,共九位法官,如果扣除三位審判長不能抽籤,加上有兩位法官手上已有其他重大金融案件在審理,也不必抽,只剩下四個法官來抽籤,其中兩位法官的審判長是周占春,推算周占春抽中的比率高達百分之五十。

重大金融專庭:<表>

1庭:庭長陳興邦、法官蘇嘉豐、法官唐于智

2庭:庭長劉慧芬、法官陳松勇、法官江俊彥

3庭:審判長周占春、法官林柏泓、法官何俏美

重點來了, 當時原本要由六位法官來抽籤 , 其中兩位(唐于智及江俊彥)因為自己本身有重大金融案件要審, 所以要退出參與抽籤分案,因此最後由 林柏泓 何俏美 陳勇松 蘇嘉豐 四人(見上表)來抽扁案 , 也因為何俏美與林柏泓這兩人跟周占春是同一組 .所以讓周占春抽中扁案的機率達二分之一.

問題來了, 有參與抽籤分案的法官林柏泓他自身也有重大金融案件要審理, 也就是有名的中興銀行掏空案 . 既然他有重金案要審,  為什麼他不退出抽籤? 若林柏泓不參與抽籤 那扁案就由三位法官來抽, 也就是 何俏美 陳勇松 蘇嘉豐 .如此一來, 周占春抽到的機率就變成三分之一 , 而不是二分之一.

我還是要請問當天參與抽籤分案的地院院長及重金庭庭長  .既然林柏泓本身有大案要審, 為什麼要讓他參與抽籤, 請你們說清楚講明白 ,不要打馬虎眼.


參考資料:

中央社2008.12.12

     最高檢特偵組今天偵結起訴前第一家庭四大案後,台北地方法院傍晚透過抽籤,決定審判長為周占春、法官何俏美及林柏泓負責承審,周占春同時也是台開內線交易案一審的審判長。

     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的周占春,曾承審股市禿鷹案與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的台開內線交易案。在股市禿鷹案中,周占春一審判處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長李進誠有期徒刑10年;台開內線交易案部分,一審判處趙建銘有期徒刑6年。

     此外,周占春、林柏泓及何俏美今年剛加入台北地方法院金融專業法庭,其中林柏泓在加入新成立的金融專業法庭前,承審知名的中興銀行掏空弊案,並將該案帶進金融專業法庭繼續審理。971212


立委邱毅爆料指稱,台北地院對扁案的分案方式根本就是在「圍標」,周占春抽中審理阿扁的機率竟高達百分之五十。其實,台北地院在扁案的分案上,的確是有爭議,在十二月十二日阿扁被特偵組起訴當天,台北地院刑庭的法官們已經為此吵翻了天。

爭執的焦點在扁案究竟應由重金庭的法官抽籤,還是一般刑案的法官都要抽籤?台北地方法院的重大金融專庭只有三個庭,共九位法官,如果扣除三位審判長不能抽籤,加上有兩位法官手上已有其他重大金融案件在審理,也不必抽,只剩下四個法官來抽籤,其中兩位法官的審判長是周占春,推算周占春抽中的比率高達百分之五十。

八月才成立的重大金融專庭,主要審理金融犯罪及洗錢,由於台北地院並未明確規定重大金融專庭是否也審理貪汙案,因而一直存有爭議。在特偵組依貪汙、洗錢等罪起訴扁案時,法院原本認為扁案屬於貪汙案,應由一般刑庭法官抽籤審理,但扁起訴當天,有法官不滿,跑到院長室抗議。

刑庭法官普遍認為,重大金融專庭的法官幾個月來沒有審理過什麼金融大案,一般刑庭的法官案件量重,扁案再給一般刑庭法官辦,實在吃不消,應交由重大金融專庭的法官審理。

台北地院院長楊隆順為了解決爭執,妥協改由重大金融專庭抽籤審理扁案,結果周占春的合議庭中籤。歸根究柢,司法院應明確規定各法院成立重大金融專庭的審理範圍,以杜絕爭議,避免外界質疑分案不公平,造成司法威信受損。


2008-09-11 工商時報 【張國仁/台北報導】

     中興銀行被掏空弊案,檢察官追加起訴中興銀前總經理王宣仁,另涉違法放貸掏空中興銀20億元案,台北地院金融專庭昨天開庭審理,在台北監獄服刑的王宣仁被提押到庭,他矢口否認犯案,並要求法官傳喚台鳳集團前總裁黃宗宏出庭為他作證,希望能夠還他清白。

     台北地院在8月28日成立3個金融專業法庭,王宣仁涉及違法放貸觸犯背信罪部分,是金融專庭成立前的舊案,由法官林柏泓承審;林柏泓奉派加入金融專庭後,將王宣仁案帶入該專庭,昨天是林柏泓首次以金融專庭開庭審案。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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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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