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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6 09:39:31瀏覽545|回應1|推薦2 | |
誇張!社會局名義遭冒用攏不知? 一位民眾向市議員潘懷宗投訴,101年1月8號於台北市美麗華百貨對面廣場,發現臺北市弱勢族群發展協會於此地舉辦勸募活動,現場攤位搞得跟夜市一樣,臭豆腐、烤魷魚什麼都有(圖1),市民懷疑到底是勸募活動、還是流動夜市攤販?因為現場並沒有看到任何職業病宣導活動,搞的場地亂七八糟,影響台北市民生活品質。 由於目前場地申借及管理權責單位,為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潘懷宗認為,市府單位協助愛心勸募活動推廣本為美事一樁,但不應該忽略其他市民應有的生活品質,應善盡督導之責。 另外,「臺北市弱勢族群發展協會」為社會局立案之社會團體,該協會辦理職業病、職業災害勸募活動案,業經本局於100年5月4日以北市社團字第10036326600號函許可辦理,活動期間為100年7月1日至101年6月30日止,勸募所得經費是用於職業病及職業災害政令宣導、職前職能評估、法律撰狀訴訟之用。潘懷宗認為:既然勸募宗旨為職災,其活動舉辦方式除了以吸引民眾為目的外,也應與職災之扶助與宣導有間接關聯,才不會讓民眾對於勸募活動之正當性有所質疑,社會局應有責任輔導其所屬社會團體,讓民眾更加信任,進而響應! 由於民眾陳情,潘懷宗函請社會局儘快查明此事才發現,雖然活動紅布條上列明主辦單位有兩個(圖2):1. 臺灣關懷弱勢族群推廣協會;2. 臺北市弱勢族群發展協會,但原來「真正活動主辦單位只有一個」,就是「臺灣關懷弱勢族群推廣協會」,該協會為內政部立案團體,經確認,該天活動的確有向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申借場地,且該勸募活動也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在案,不過社會局對於該協會將臺北市弱勢族群發展協會並列為『主辦單位』、以及將社會局併列為該『活動指導單位』卻渾然不知?等到潘懷宗議員主動確認才發現此事,社會局表示沒收到通知,不過會再去函該協會糾正,並將此案請內政部卓處。(圖3) 潘懷宗說,現在募款詐騙手法眾多,民眾難以辨別真假!有時收到募款簡訊,雖署名之合法登記之募款單位,仍應查明募款帳號,應為募款專戶,非個人帳號。陷阱一大堆!潘懷宗批評:社會局不應該處於被動!縱使該協會「可能」未通知社會局要以其名義舉辦活動,但社會局應要有主動查明的能力,因為連內政部合法立案團體,有沒有用台北市社會局立案團體及社會局名義,作為號召募款攏不知?連一個合法、一個這麼大的團體,在台北市內,還向工燈處申請場地這麼大的活動都沒辦法事先查到是否有不當之處! 如果有不肖份子用社會局名義來辦活動,恐怕社會局還要幫他們免費代言兼掛保證來向台北市民做假面愛心募款,因為那些團體絕對不會「主動」向社會局報備! 潘懷宗認為,這件事又再次反映出政府部門橫向聯繫不足!各部門間業務範圍若有相關連,就要有負責聯繫窗口,連政府機關自己都搞不清楚了,要如何宣導民眾,簡直貽笑大方! 另外,現在假借愛心行詐騙之實的例子太多,尤其是社會局負責各種經濟弱勢族群救助,應加強主動稽查能力,避免名義遭濫用,讓市民善心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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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