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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4 16:15:52瀏覽1236|回應0|推薦1 | |
士林區79號綠地開闢後[紅花綠葉配鐵皮屋] 潘懷宗接獲士林區天壽里里長陳情:指中山北路六段405巷52號前之「士林79號綠地」。目前已開闢一部份,尚有一部份未開闢,造成當地景觀極不協調,已開闢的地方因紅花綠葉,看起來美觀漂亮,未開闢的地方,因蓋鐵皮屋做為修車、洗車的地方,造成環境髒亂!猶如都市之瘤。要求市府設法將未開闢部份徵收開闢。 潘懷宗辦理現場會勘,該計劃綠地,果如里長所言,已開闢的地方整潔美觀,未開闢的部份,因鐵皮屋加蓋在保留地上,洗車水和油污,常污染路面和水溝,多次向環保局反應,也未得到改善,加以四週都是美觀大方的公寓住宅,和這片未開闢的髒亂地,形成強烈對比。且因該地位在三叉路口上,鐵皮屋常遮住另一方來車的視線,造 成該地大小車禍不斷。 圖片一:前方為已開闢之綠地,後方為未開闢之地方,前後景觀極不協調,且四週大樓林立,此地猶如是地方發展之瘤,影響住戶生活品質。 圖片二:無論以何種角度來看,該地景觀皆和附近都市景觀不協調,嚴重破壞當地生活品質。 圖片三:該鐵皮屋剛好位在三叉路口,擋住另一方來車視線,因此常在巷口發生車禍。 據潘懷宗議員了解「士林79號綠地」面積約為 另根據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函示,該地徵收費用,依公告地價加兩成計價,約為8,600萬元,加上拆遷補償費和開闢費用約為400萬元,合計為9,000萬元費用龐大,且附近有天壽公園、蘭興二號公園及添壽一號綠地,比其他地區里內綠化資源來得充裕,而不積極進行開闢,完全無視於該地已成都市發展阻礙之現況。 潘懷宗認為:公園處如認為該地區綠地資源充沛,不需再開闢為公園綠地,就應函知都市發展局都市計劃委員會,變更公共設施保留地為可建之地,讓地主自行開發利用,才不會造成今日為害地方發展之情形,而且現既已開闢一部份,就應全部徵收開闢,才不會造成一半是綠地,一半是鐵皮屋,二者極不協調的特殊景觀。 因此潘懷宗要求:不管是市府自行徵收開闢或是輔導地主移轉容積開闢。公園處應有積極做為,儘速完成該綠地之開闢,以解決都市景觀之瘤的特殊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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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