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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第二靈骨塔收費及遷葬公告事宜
2011/04/24 15:42:21瀏覽24999|回應2|推薦1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新建陽明山第二靈骨塔,預定年底使用,這對市民來說本來是項好消息,但市政府研擬向家屬收取每一櫃位六萬元的骨灰寄存費,且限定進塔者為台北市籍,並限定使用年限為五十年!這對已經因物價高漲而頭痛的市民來說,無疑又投下一枚震撼彈!

據市議員潘懷宗了解富德公墓現行的收費標準,本市市民寄存骨灰罐收費為一萬元,外縣市為三萬元。而陽明山第二靈骨塔新塔櫃位規費訂六萬,比現行一萬元暴增五倍之多,調漲的幅度太大,據本席所調閱資料:陽明山第二靈骨塔興建成本為1,955,800,000元,委外的技術服務費8,898,330元,所以依直接或間接成本平均每櫃成本約為69,917元,因此未來收費每櫃暫定6萬元,如果以成本來收費看似合理。但是市府興建靈骨塔是用公務預算,目的是為照顧市民,而不是為營利著想,因此就應站在為民著想的立場上收費,而不是以收回成本來計價。而且會放在公立靈骨塔的,一般都為收入比較不優渥的人,如果一次要他們付出哪麼多,對他們來說是一大負擔。

據是議員潘懷宗訪查北部各縣市公立靈骨塔位收費發現:只有新北市新莊區生命紀念館的骨灰櫃收費在3~7萬元之間,其餘都介於1~3萬元間,因此陽明山第二靈骨塔每一櫃如收費6萬元,已高於其他各縣市,做為首善之都的台北市,應該做為各縣市的模範,而不應該帶頭調漲。且台北市寸土寸金,在墓地找尋不易,公立塔位又調漲如此誇張的情形下,市民別無選擇只好乖乖掏錢,北市府這樣做不但未照顧市民,反而增加市民負擔及民怨。本席認為:真的沒辦法,即便要調漲價格,也應該小幅度漸次調漲,而不是一次漲足,這措施相當不合理。

縣市別

靈骨塔名稱

每一骨灰櫃收費

說明

台北市

陽明山第二靈骨塔

預定收費6萬元

 

新北市新莊區

新莊生命紀念館

5~7萬元

 

新北市新店區

四十份納骨塔

2萬元

 

新北市永和區

第一花園公墓納骨塔

13~18千元

各樓層收費不同

新北市三峽區

三峽納骨塔

11~31千元

各樓層收費不同

新北市淡水區

第一公園化納骨塔

15~25千元

各樓層收費不同

新竹市

客雅山靈骨塔

1萬元

 

新竹縣湖口鄉

第一公墓納骨堂

18千元

 

桃園市

第二納骨塔

12~2萬元

各樓層收費不同

苗栗縣三義鄉

公共造產納骨堂

26千元

 

基隆市

南榮公墓火葬場納骨堂

4~15千元

各樓層收費不同

另根據殯葬處的規劃,每個塔位在使用五十年後必須遷出。市議員潘懷宗也認為不合理,因為現行富德公墓靈骨塔和陽明山第一靈骨塔,民眾只要付一次錢,骨灰櫃都可以永久使用,如貿然實施使用年限50年必須遷出,市議員潘懷宗認為市府如果無配套措施,若只是著重在期限額滿遷出,等期限到時必會產生許多困擾,例如後代子孫已找不人,無人可辦理遷出,屆時難道要亡者自己搬出嗎?本席認為殯葬處應該規劃遷出的配套事宜。或與民間業者合作,採價格部分補助的方式;或鼓勵民眾用自然環保葬的方式,等到水到渠成時再實施年限,才不會讓民眾手足無措!

又昨日發生一起骨灰罈不翼而飛離奇事件,苗栗縣竹南鎮葉姓鎮民3年前兒子不幸往生,因家族墓園正在修繕,他從988月起將兒子的骨灰罈放在竹南鎮立第三公墓納骨塔普覺堂,每月繳交500元保管費。逢年過節都去上香,沒想到清明節去卻找不到了。竹南鎮照南里里長康進筆說,他到普覺堂協尋時工作人員態度消極,還質疑應是家屬與人的恩怨,本席認為,台北市貴為首善之都,針對各縣市公立靈骨塔發生的管理問題,都需要重新再去了解檢視,像此等收費卻不負責保管責任的離譜情形,對家屬來說儼然是第二次傷害!

另外殯葬管理處正依計畫逐年遷葬妨礙都市發展及市容觀瞻之老舊公墓,本年度計劃辦理遷置「景美第12公墓」、「松山第3公墓」及「內湖第2公墓」三處墓區之整理遷置工程,自31開始公告,遷葬期間為10031日起至100731日止,計5個月。屆時各墓主(靈骨主)或關係人於公告期間內應檢具身分證、印章、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全戶戶籍謄本、受葬者除籍謄本正本等資料,至各墓區指定之臨時服務處申請自行遷葬並請領遷葬補償費。

    本來遷葬妨礙都市發展及市容的老舊墳墓是件好事,但是殯葬管理處在公告遷葬的過程中,常因通知墓主未盡完善,而造成事後墓主找不到親人祭拜的事情發生。現行的公告辦法依台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主管機關應標明名稱、地點及碑名等於遷葬三個月前公告,並由申請人在原地樹立維持三個月以上之公告牌,逾期未遷葬者,由申請人會同管理機關代遷移寄存於靈(納)骨堂(塔)。而殯葬管理處目前對於遷葬墳墓的公告,都只在須遷葬的墓碑前,原地樹立三個月的遷葬公告,通知家屬遷移,或是派人在墓區入口宣導,或於平面媒體刊登公告,而未再以書面通知家屬,可是依國人的習俗,一般人是只會在清明掃墓時才會到親人墓前;而且現代人生活忙碌,也有些家庭是每隔二、三年到先人墓地去清掃,等到要掃墓時,才發現墓已被遷葬,必須到處找先人的骨骸,因此常發生糾紛,例如北投關渡地區的第二公墓遷葬,就發生多起事後在找親人的情形。
    面對以上情形,殯葬管理處都以墳墓年代久遠,無親人資料可通知來搪塞,完全不想辦法解決。其實現在資訊多元,殯葬管理處如真要建立資料,可以透過媒體、網路,或甚至於每年清明掃墓時,派員在墓區登錄,這樣雖可能仍無法完全登錄到墓主的資料,但至少也可掌控到部份的資料,市議員潘懷宗了解現實操作的確有其困難度,但問題的確實際存在,殯葬管理處是否能有更好的機制能夠因應現有的狀況,而非每次都是等事情發生了才來救火!

各地區公立靈骨塔收費比較表: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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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pan710&aid=5130894

 回應文章

潘懷宗研究室
請查閱清楚
2011/05/02 08:54
本篇僅提及收費問題 並無提及申請資格問題 請查閱清楚

曾煥棠
參考標準不夠客觀
2011/04/28 23:09

以最新的新莊市來說它是2002年開始收費,最便宜的在地下樓3至七萬不是5-7萬,最貴的則有22萬,不知貴席是否知情探聽清楚?況且還要收取2萬元的管理費

北市是在2011年才開始收費,不知貴席了解這期間物價的波動?

本人完全支持陽明山靈骨塔區區5000個塔位只由北市市民可以申請,真不知貴席是否曾在北市擔任議員?還是想擔任不分區立委?很後悔過去長期支持貴席?

你可知你的這篇大家的觀感嗎?因為你缺經費想趁此機會?

請慎思你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