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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5 20:37:04瀏覽696|回應2|推薦9 | |
在人類社會活動,為了社會秩序,訂了「所有權」的歸屬,以減少紛爭。卻也因「所有」的強化,使我們誤以為「擁有」就可以隨我們的意願支配,也希望「擁有」更多。 工作單位提供的配備,我們是沒有所有權,在工作上有使用權。私有土地要蓋房子,也有限制,更不能挖寶、採礦。也就是說有「所有權」也不是任我們想怎樣處裡都可以。 家人更不是可以依照我們的意願去改變,想改變他們是煩惱的開始。所以若不是安全上有疑慮,都建議從改變自己去努力。自己改變得夠,才可能感動對方願意改變。自己得解脫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擁有」是解脫路上重要的課題之ㄧ。「我的」的觀念越少,在重重疊疊的聚與散變化中,越能隨順,越少煩惱。 無論叫「使用」或「運用」,聚與散一樣在進行。重點是我們要以怎樣的心去面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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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