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主者,要以何種步伐來前進,才是行在主旨意中呢?參考以下經文.
來 4:6 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
來 7:19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來 7: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來 9:24 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25 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聖所,26 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28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彼前 3:20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從以上經文,真的蒙福者,不錯神恩者,乃要有靈敏的心及耳,要隨時有顆安靜等候神的心,也要有對願意傾聽的耳,才能不錯過了神之旨意.所以必須時時鞭策自己,天天讀經禱告,渴慕聖靈之引導,不僅要委身一個教會,也要為眾教會禱告,更要為近處人祝福,也要立志且去實踐地到遠處傳福音.受各類裝備,隨時接受神之呼召,好為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