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錢幫子女買房子,贈與稅怎麼算?舉例:房屋買賣款為1000萬,土地房屋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為500萬案例1:父為買賣契約的承買人,與出賣人簽定買賣契約,但指定登記名義人為兒子,購屋款由父直接支付給賣方~答:贈與稅應納稅額:(500-220)X10%=28萬元案例2:以兒子為買賣契約的承買人,與出賣人簽定買賣契約,但購屋款由父親直接支付給賣方~答:既然兒子為契約當事人,其即負有支付價款給賣方的義務,結果該價款為父親所支付,那麼就是父親幫兒子無償承擔了支付價款的債務,贈與稅的應納稅額為(1000-220)X10%=78萬元案例3:以兒子為買賣契約的承買人,與出賣人簽定買賣契約,但購屋款由父親匯給兒子後,再由兒子支付給賣方~答:這種情形即是父親直接把現金贈與給兒子了, 贈與稅的應納稅額為(1000-220)X10%=78萬元不同的情形課徵贈與稅的結果也不同喔,有問題可洽詢本所~
本文作者為安和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王彥琳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