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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產業的再思考:除了產值,還要什麼?
2005/07/10 20:18:36瀏覽6652|回應2|推薦2

工藝產業的再思考:除了產值,還要什麼?

 

在文明演進過程中,人類很早開始使用「文化」或是「culture」這個詞(字),但直到近代,它還是意義最複雜難解的少數幾個名詞之一[i]。廿世紀的文化研究之中,「文化」和「產業」連結成為一個新的名詞,開拓了嶄新的研究和論述空間,如今被放在「文化產業」領域中討論的「工藝」,也因此必須被賦予不同於傳統的意義。

 

「工藝」一詞,最早出現在戰國時期傳下的《考工記》,解釋是「百工技藝之作」。工藝源起自工具,並且以工具為基礎,加上精巧的製作技術和適當的增飾而逐步演進。到了近代,隨著工業文明發展,因為傳統器具用途而製造的「工藝」品,除少數依附在宗教或傳統儀式中還能夠得到保存,大部已經被制式化、機械量產的用品取代,傳統工藝所具有的材質美、技藝美,多半已不復見。同時,部分工藝製作朝向精緻化、藝術化發展,成為一種「造型藝術」而存在,與工藝原有的工具本質,即為生活、生計或生業而存在的目的,已漸行漸遠。[ii]

 

由於工藝種類和型態的多元,放在不同政策架構中討論的「工藝」,必然有不同的對象。例如,「社區總體營造」政策主張,工藝應該回歸到社區生活中,經由「人心之華」的涵養成為社區的產業命脈;在這種情境下討論的工藝,與朝向精緻藝術發展的工藝,所面對的對象和課題完全不同。被放在文化創意產業政策中討論的工藝,自然也應該先區分其中的種類和本質,避免落入以工藝的產品或製成物做為區分憑據的以偏蓋全,甚至套用藝術審美觀念、或資本主義的消費市場的邏輯進行價值判斷,造成政策評估的偏差。

 

文化創意產業政策所關注的「工藝」,強調在製作過程中,經過工藝師的設計創新、或經由手工技法增加美感與價值的作品。這樣的標準之下,「工藝」至少還可以再區分為三個領域[iii]:強調藝術性與創作家個性的「工藝美術品」,例如畫廊、藝術博覽會所展售、國家工藝獎所鼓勵的作品,或是工藝家以手工、限量方式生產的創作品。第二是「工藝產品」,與前項比較,主要特徵在於可以量產製造,或是成品的型態和創意上,除了來自藝術家天馬行空的想像力,也加入市場和消費因素的考量與設計,例如工藝品牌琉園、琉璃工坊、法藍瓷、乾唐軒等,都屬於這一類型的工藝。第三類是「社區工藝」,它不必然強調作品的藝術成就,卻承戴了地域性和社區生活的文化特色,甚至是社區民眾基於經濟發展的需要,所特別研發而成的產業。過去十年來,「社區總體營造」政策所關心的社區工藝產業,大部分屬於這一類型的範圍。[iv]

 

在台灣,早在政府倡導文化創意產業之前,許多以工藝生產為主要營業項目的企業,並未得到政府或政策提供的優惠和照顧,已經蓽路藍縷、開疆拓土,在國際市場打下一片天地。如今文化創意產業成為顯學,政府官員急於擁抱這些產業,宣稱這就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成果和範例,但事實上,「文化創意產業」沒有創造新產業,也沒有為任何產業帶來立即的繁榮,只有在政策宣導和推演過程中,加入更多對於產品和創作者的注視與讚美。工藝產業應該如何發展,特別是透過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工藝可以如何為社會帶來更大的效益,相關的論述還很缺乏。

 

這種對於產品或創作者的熱衷,並不是台灣獨有的情況。澳洲學者Colin Mercer在〈改變中的文化概念:澳大利亞的脈絡發展〉文章中指出,澳洲的文化產業政策發展,也面臨過同樣的問題。

 

以Charles Landry  為首的英國研究團體Comedia, 根據改良自Michael Porter「產業價值鏈」[v]理論的架構,指出文化產業應有五個階段或要素,分別是:開始(Beginnings)、生產(Production)、流通(Circulation)傳送機制(Delivery mechanisms)、觀眾與接收(Audience and reception)。Colin Mercer引用這個加構,認為澳洲的文化產業政策的重點集中在前兩個階段(開始和生產),也就是一般所指的藝術家(藝術作品)和藝術組織,僅有少部分資源用在第三、四、五階段,甚至可能不清楚前面兩個階段與後面三個階段的關係。他說:我們陷在「供應面」定位的局勢裡,在文化產業的管理上出現嚴重的結構與政策的失衡現象。這種生產鏈上的「傾斜」,同時是結構性和態度性的;結構性傾斜呈現在課程與訓練計畫的形式上;態度的傾斜,則源自賦予「創造」階段而非生產鏈中後續的部分較高的文化價值。

 

此外,Colin Mercer為擴大產業鏈架構對於文化產業的適用性,為這個產業鏈加上一個新的項目:「社會附加價值」(social value added)。這個項目所關切的是,如何讓產業的利益在社會擴散,創造可以永續經營的力量,例如各種在產業過程中配合開發出來的經驗、專業知識和人才;或在某些經過設計的特殊案例中,經由文化產業發展為社區民眾提供的教育訓練,甚至因此啟動社區的草根力量等。

 

利用Colin Mercer和Comedia的模式分析「工藝」,可以明確的了解,在其中「工藝美術品」、「工藝產品」和「社區工藝」的三個塊面中,產業鏈完全相異,而產業所對應的「社會附加價值」也不完全相同,但這三種工藝產業,彼此間卻具有相互支援的作用。在啟動政策之前,這些原本屬於「工藝」產業內部的差異,都有必要先被討論與釐清。

 

首先,其中第二類的「工藝產品」項目,是過去文化政策中較少接觸的領域[vi],主要原因在於,這類型工藝產製被認為是「產業」而不是「文化」,向來被歸類在經濟領域之中。相對而言,其他兩類的「工藝美術品」、「社區工藝」,前者被視為傳統工藝的薪火,政府透過獎勵和傳習等計畫給予支持;「社區工藝」則因為民國八十年代的「社區總體營造」政策而獲得重視[vii]

 

以產業的角度探討,第二類「工藝產品」的生產廠商,具有較完整的生產和銷售機制,也更具備新產品開發能力,民國九十三年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進行的工藝產業調查研究,對象大多屬於這一類型。在產品開發上,他們都有自己的設計師或藝術家,能夠主動評估市場需求;在生產流程上,能夠兼具藝術質感和量產,並且在維持水準的情況下降低成本。他們能夠自行創立品牌,同時具有國際行銷的能力,而這類型產業所面臨的問題,也往往不屬於政府文化部門的權責,反而落在經濟部工業局、外貿協會、財政部等機制內,例如登記立案、工業區廠房和土地申請、擴充設備產能的融資貸款、股票上市等等。

 

「工藝產品」的產業,除了一般中小型企業可能遇到的問題,同時存在一些具有特殊性的困難。國藝會完成的調查案例發現,各家企業普遍面對幾個困境:一是著作權保障,開發新產品十分困難,但始終無法遏阻同業的惡意抄襲、甚至由同業委託工資低廉的地區代工生產之後,在國際間削價競爭。二是創意來源有限和設計團隊容易陷入瓶頸,工藝類產業多半牽涉特殊技術,不論玻璃、金工、陶瓷、木藝、竹雕等,設計人才除了美學訓練,還必須經過特殊工藝技能的養成,成熟的設計人才十分缺乏。同時,工藝產業少量多樣的特性,創意的消耗極大,如何培養設計人才、開發創意來源,因此成為各公司共同的困擾。維持自有品牌的支出龐大,對小規模的產業而言,也是很重的負擔。

 

做為「亞洲四小龍」之一的台灣,政府對於如何輔導產業成長,長久以來累積相當多經驗,不論是高科技、傳統產業或中、小甚至微型企業。「工藝」被視做產業的一環,所牽涉的生產、行銷等問題,可以回歸經濟體系尋求支援,目前經濟部已經成立文化創意產業的專案辦公室,將致力於改善產業環境,協助解決產業共同的困難。而文化部門(文建會)雖然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部會之一,應該著力的對象並不是產業鏈後端的生產、行銷,而是如何擴大產業鏈前端的創意和創作的爆發力。政府對於這類型產業的投資價值,絕對不能侷限於創造「產值」的考慮;透過公部門投資的目的,應該著眼在「社會附加價值」。

 

以科技業為例,不僅得到政府過去十多年來的直接扶植,在教育制度中,政府也對相關的工程科系極力投資,才能培養出足以帶動台灣產業發展的科技人才。對工藝產業而言,以琉園為例,開發玻璃藝術的創意和培育設計人才,完全必須DIY,甚至耗費巨資設立博物館、舉辦國際交流展覽、延攬國際大師來台講習,以規模有限的琉園為國家承擔玻璃工藝發展的成本,並不是合理的作法。政府單位必須從「社會附加價值」的觀點出發,期許琉園或琉璃工坊等企業的成功,做為國內玻璃工藝的火車頭,能夠帶動更多相關產業發展、累積產業知識、培養專業人才,因此對於相關產業所需要的人才培育,包括具有純熟技術的藝師、了解技術且熟諳美學的設計師、具備基礎產業知識的國際行銷專才,以及整體產業發展的研究等,都應該更大方的著墨。

 

第一類的「工藝美術品」和「工藝產品」相較,產業規模更小,產值之外的「社會附加價值」更應該被強調。「工藝美術品」的創作者,大多是追求自我超越的藝術家,內在創作動機大於獲利企圖;偶發的報酬,不論來自政府的補助機制或是競賽獎項,可能對藝術創作者的內在動機造成「擠出效應」[viii],降低藝術的創意。因此,政府對於「工藝美術品」的支持,應該在設計獎勵或補助制度的初期,引入多元性和民主、包容精神,讓各種實驗性的創作概念能夠獲得肯定,而不是由少數評審藉由喜好定義主流的價值。同時,還必須健全市場機制,例如提供完善的法規和金融環境,讓願意投資的藝廊、經紀人大膽開發新人和新創作概念,透過市場支持,讓藝術家的內在動力得到滿足。政府鼓勵「工藝美術品」的策略,除了發掘或鼓勵新概念與技法、帶動新的創作發表之外,必須考慮如何同時激勵「工藝產品」和「社區工藝」的生產鏈,並因此獲得更大的社會效益。

 

在「工藝美術品」、「工藝產品」和「社區工藝」三者之間,「社區工藝」被寄望拓展「社會附加價值」的程度最高。在藝術層次上,它難以和名家的「工藝美術品」相比;論產業成熟度上,「社區工藝」經常憑藉克難或傳統方式進行,比不上「工藝產品」的專業分工與效率,但「社區工藝」卻是保存社區文化的重要憑藉。日本千葉大學教授宮崎清,十多年來不斷在台灣介紹的「人心之華」概念,強調社區工藝就是生活文化和歷史傳統,在當下所產出的結晶。隨著社區總體營造、觀光客倍增等政策的推動,以及九二一地震之後中部災區的重建所需,「社區工藝」對社區經濟的貢獻,已經逐漸明顯。

 

正如Colin所強調的,文化產業與一般產業的不同,除了追求「產值」、創造外匯和就業機會,「社會附加價值」更是必須被重視的一環。政府介入文化產業的發展機制,必須格外小心,以過去輔導科技產業的模式,培養企業飛快成長、創最高產值,這種概念對於講求差異、量少質精的文化產業而言,可能弊大於利。其中本文所探討的「工藝」產業,與社會生活文化的內容和文明的程度、教育水準、審美標準都有密切的內在連動,政府透過文化創意產業政策所推動的產業扶植或補助,目的應該宏觀的著眼在「社會附加價值」的實踐,而不僅僅被窄化為新產品的開發,或是「產值」提高的追求。政策制定者必須先掌握「工藝」產業的特殊性,才能夠在產業發展過程中,充分擴大政府投資的效益,並且保護工藝本身所代表的文化意義不被傷害。

 



[i] 文化理論研究者Terry Eagleton 在著作《文化的理念(The Idea of Culture)》開宗名義,首先指出「culture」是英語最複雜的兩、三個字之一。

[ii] 參閱謝宗榮,〈台灣傳統工藝的現代與未來─從顏水龍先生的工藝思想談起〉,《台灣工藝》第十三期。

[iii] 以下的分類,是為了本文討論方便的暫時性做法,並不是學術界所習用的分類方式。

[iv] 部分類形的工藝產品,雖然與工藝還有淵源,但生產過程已經完全機械化或規格化,也不需要人工的工藝技藝加值,這些工藝產業在目前文化創意產業的分類上,並不歸納在工藝範圍中。例如大量生產的餐具瓷器,同樣是陶瓷器皿,卻不屬於「工藝」的範圍。由於這類產品更應該被強調的是設計,因此歸入「設計品牌時尚產業」或「創意生活產業」內討論。

[v] Michael Porter產業價值鏈理論內容包括五個部分:供應者/輸入(Suppliers/input)、生產/製造(Production/manufacturing)行銷(Marketing)、輸送(Distribution)、當前與潛在的市場(Current and potential markets)

 

[vi] 但目前文建會所屬的台灣工藝研究所,多年來對於這一類型的產業,在生產方式、技術開發、人才培育方面的支持很多。

[vii] 經濟部在民國七十八年,開始輔導地方鄉鎮社區的「特色產業」,其中雖然包含不少地方工藝,但並不排除以農漁業做為地方特色,例如白河的蓮花等,輔導方式也不以振興工藝為主要目的。

[viii] 「擠出效應」(Crowding-Out Effect)和「擠入效應」(Crowding – In Effect)源自心理學的「排擠理論」(Crowding Theory)。外在動機(金錢或非金錢)的引入造成內在動機的壓抑,稱為「擠出效應」;反之,外在動機造成內在動機的加強,即為「擠入效應」。文化經濟學者,如Bruno S. Frey,以「排擠理論」討論外在動機對創作動機的影響,以及政府應該如何對藝術家提供支持才能夠保持創意,參考《當藝術遇上經濟──個案分析與文化政策》,文建會、典藏,2003p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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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中的文化概念:澳大利亞文化發展脈絡>的作者
2008/03/21 16:19
版主你好,由於在圖書館借閱的《文化新形象》已歸還,故目前無法查閱此篇文章作者。不過據網路書店的書籍介紹(http://store.pchome.com.tw/dunnan/M00145610.htm),此篇文章應是由Ruth Rentschler所著,而非Colin Mercer。因此想詢問版主是否Ruth在此篇文章內引用了Colin的見解。
andyfish(andyfish) 於 2008-04-10 13:48 回覆:

您真是仔細。事實上,Ruth Rentschler是這本書的編者,而內容,她只負責第一章;第二章和第三章都由Collin執筆。我們這裡討論的問題,都在第二章。


脈絡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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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與價值生產鏈
2008/01/22 23:12
文中提及Collin Mercer將Michael Porter提出的「產業價值鏈」修改之後,指出文化產業的五個階段或要素。不過我在書裡看到的卻是由英國的柯梅迪亞(Comedia)提出這五個階段,基於研究需要,不知何者正確,希望能求得解答~

另外魚夫所寫的「許我一個文化的拜杜法案」也是指由柯梅迪亞提出的~
andyfish(andyfish) 於 2008-01-24 10:58 回覆:

您好,歡迎您的指教。

如您所說不錯,這個價值鏈是Comedia發展出來的;Collin Mercert引用了來自Comedia的研究結論,修改了產業鏈;但「社會附加價值」的加入,應是Collin Mercert的見解。

很抱歉我沒有寫正確,會即刻修改。Comedia是一個研究組織,Charles Landry 在2005年來過台灣演講,參加座談。但在他來台灣的時候,大家關注的是台北如何成為一個創意的城市,討論重點一直集中在「方法」或「台北到底是不是一個創意城市」,這個產業鏈的修正似乎不被注意,沒有人請教或討論,想來也相當遺憾。

很高興和您討論。如有指教請再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