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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過~醉過呀
2012/02/11 14:11:10瀏覽1802|回應5|推薦51

  家裡有很多酒,但那是公公在世的時候。老人家去世後,我們把那些酒都送人了,只剩下一支瓶身造型是2001字體形狀的酒,因為這是當初我家老爺買回來送給公公的,我們把它留著睹物思人。除夕那天,老爺的小叔叔來家裡吃團圓飯,我們終於把它送出去了。

  公公愛喝酒,心情好的時候就小酌幾杯,但是當心情不好以酒澆愁買醉之時,酒後的酒品實在令人搖頭。

  老人家認為喝酒是一種社交的基本能力,所以家裡的小孩都要會喝酒,起碼要會小酌品酒,所以家中有客人來訪時,小孩子會被要求端起酒杯微酌敬酒,當我嫁進門後也被如此要求著。

  我家老爺小時候就曾隨著父親進入舞廳、酒家,深知那是一種怎樣的另類文化,所以長大後對酒的態度是能不碰就不碰,誰逼他都沒用,其中原因就是因為自小就對自己父親借酒發瘋的種種情境深受其害,因此引以為戒。

  我自己也曾喝醉過呀,那種喝茫的感覺確實能釋放壓抑以久的情緒,隨著哭哭笑笑、說說唱唱跟朋友撒嬌,那樣的發洩也就消磨了一時的失意,但事後呢?喔~~真是糗到不行,被朋友嘲笑很久,雖然有些朋友認為那樣的我很可愛,但我深知自己失態了,以後在外頭不再喝酒,誰叫我酒量差呢?

  至於喝醉到「失憶」的狀態我就不知怎麼回事了,但是在沒有酒測罰款的那個年代,公公可是挺有本事的在酒後騎著偉士牌回到家,然後歪歪斜斜的讓家人攙扶著沉重的身體進門,最後也只能直接睡倒在客廳了。隔天醒來,對於如何回到家這件事情呈現完全的失憶狀態。

  小叔退伍那天接受軍中朋友歡送,也是如此。當他帶著一身酒氣騎著偉士牌回家,進門跟我說他喝醉了想睡覺直至隔天,醒來之後問我誰送他回來呢?當我回答是他自己騎車回來之時,他也說自己完全沒印象了,只知道自己一直被灌酒,事後怎麼離開現場都不知道啊。

  所以喝酒到某種程度之下真的會呈現失憶狀態,只有身歷其境的人才能體會了,是不是?

  個人深深覺得Makiyo的事件突現很多人落井下石的劣根性,尤其是所謂名嘴與上談話性節目的那些製作人。沈XX是個什麼咖? 自己當初製作的節目又高尚到哪裡去呢? 只差沒扒糞了,不是嗎?觀眾不也是始作俑者嗎?那些物化女性藝人的節目誰看了不哈哈大笑? 好像只要敢秀乳溝就可以賺錢,這一切的一切是誰的錯?觀眾沒錯嗎?

  我們反省自己的程度有像批判這些人這樣的一半就好了,都已經進入司法階段了,真相總會越來越明,一切交給司法審判不好嗎?電視台可以自律一些嗎?NCC在做什麼呢?亂七八糟,難怪一堆人不敢結婚,不敢生小孩了...整個社會價值觀偏差成如此,誰來教育我們那些純真如白紙的小孩?

  我的朋友說,當小孩問她:「媽媽,妳不是告訴我做錯事情只要勇敢承認,我們就該給認錯的人一個自新的機會?」我的朋友面對著就讀小三的孩子無言以對了。

  或許Makiyo的事件中,真的有人醉到失憶,但我們都不是法官,交給司法去調查吧。但如果能拿這件事情警惕自己莫再貪杯,是不是會好一些?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我們先從要求個人修養做起吧,共勉之。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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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瓜牛 - 陸戰隊日記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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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品
2012/05/09 02:51

在陸戰隊時常碰到士兵酒醉。
他們醉了以後酒品與他們平時的個性不太相同。
有個平時安靜的士官醉了以後滔滔不絕把他的生平都講給我聽了!
自己酒醉的經驗也是退役那晚幾位軍官及班長們在餐廳送行。
酒酣耳熱時,他們要我再帶他們唱軍歌重溫陸戰第二師冠軍的光榮時刻!
我站上了旁邊空桌指揮大家唱陸戰隊隊歌,結果被老闆請了下來!
我還記得上了計程車,但是再過來只記得司機叫醒我說,“高雄車站到了”

大學時同學教我們唱一首山地同胞的歌。歌詞如下:

今天是喝酒的好天氣,嘿嘿!
喝酒的時候不要喝醉,嘿嘿!
喝醉的時候不要打老婆,嘿嘿!
打老婆的時候不要打死,嘿嘿!

這首歌是“不要給罪過留地步”的好例子!
喝酒不是壞事,但硬要把別人灌醉或是豪飲而醉以至失去控制就不妙了!



me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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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誤事
2012/03/06 21:22

喝酒~~現在我只敢在家放膽喝

以前在三芝喝醉,晚上居然逆向開車

幸好同車不斷尖叫

才把我的元神給叫回來!



野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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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品
2012/02/12 19:37

要一個人對酒後失態所做的事   交代鉅細糜遺的   實在太難為人家了

如果記得清楚   表示沒醉   沒醉還會失態嗎

討論了那麼多   不過就是在討論酒品太差勁

只因為失態的是公眾人物   哭多了說太假   哭少了又說冷血   唉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鐵球(amy5154) 於 2012-02-12 21:53 回覆:
是啊,所以說醉的太超過就是罪過囉。

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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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
2012/02/12 08:50
有人說 喝酒就是得喝到吐才叫喝酒
我嘗過吐之前的痛苦滋味 
所以後來都是點到為止

鐵球這篇  呵呵  讓人會心一笑啊
一旦落入紅塵 
不管成為精靈或是塵土 
這肉身終究沒參悟 
鐵球(amy5154) 於 2012-02-12 12:50 回覆:

喔喔,親愛的葉莎,我不敢寫的太"用力",因為我不是法官。

呵呵,妳的會心一笑想必是確實知道我想表達的意思了。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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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刑罰
2012/02/12 08:21

去年因為在不能轉的路口轉,罰款澳幣165元,女兒的同學坐火車沒有買足車資,被抓到罰款澳幣500元。女兒問我為什麼罰款的差別這麼大?她覺得開車的人應該多罰,坐火車的學生沒有錢,怎麼可以罰那麼多。

我聽了,憑直覺就回答她,開車轉彎的錯誤是沒有注意到那個標識(而且還是新的,姑且不論)火車票罰款罰的是欺騙。一個是疏忽,一個是欺騙。

Makiyo的案子是值得用來做機會教育的現實例子。教育:

1.開計程車的司機要懂得保護自己。(澳洲銀行的櫃員受訓的時候就學到人身安全最重要,不要輕舉妄動冒生命危險。)

2. 女孩子喝酒要有酒品,否則不要外出喝酒。看看三個女孩結伴出事,萬一其中一個女孩是受害者,難道也不出面作證嗎?喝酒忘事?那麼喝酒真的是罪了。

3. 自己的夥伴傷人是活生生的事實,不出面作證,就是共犯的意思。這是基本道理,不出面說實話,就是共犯的刑責。要解除自己的清白,只有說實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