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5/08/07 13:54:17瀏覽2484|回應6|推薦5 | |
王曉波在《答李筱峰十問》指出「民族差別待遇」,確有其事。 以「第一位被日本判刑的『台獨』分子」張深切來說,1928年被日本政府以觸犯「治安維持法」罪名起訴,一審判三年徒刑,二審改判二年;假如張深切活在今日,按「反分裂國家法」或者新出爐的規定「台灣同胞有國土統一義務」的「國家安全法」,悲慘下場應更過於劉曉波。 與張深切有同樣感慨的─「台灣在日本統治下,漢人雖然受到歧視,但日本終究已經是個文明國家,司法可以保護人民」,是被王曉波譽為「冰山下的臺灣良心」楊逵。與日本政府多次抗爭,也被總督府列為惡性重大的匪寇,楊逵說:「我公然反對日本政府,組織農民示威抗議,被捕十多次,總共才關不到兩個月。我針對陳誠的發言,寫了五百字的建議,文中還引用國父遺教,要求全台灣增產建設。沒組織民眾,也沒示威抗議,一次就關足了十二年。」 關於「五百字的建議」,王曉波曾寫「論《和平宣言》及《「首陽」解除記》─《被顛倒的臺灣歷史》自序」,正確地說,全文含標點符號是686個字數。 根據什麼法令判刑十二年?白色恐怖受難者蔡焜霖轉述一則黑色笑話:「楊逵說:有個人被判十五年,放出來的時陣喊說:『我沒怎樣為何被判十五年… 』楊逵就笑他說:『人家判十年才是真正沒代誌的人;你判十五年阿,一定有什咪代誌!』…所以我就說我是判十年的是沒代誌的人,…那是意思意思,要交業績的,我看那些法官也判得真好笑…」。 對張深切與楊逵不陌生,王曉波卻避而不談,反談起「中進士、考高考」,言下之意,所謂的教育或者良好的待遇,只是加官晉爵之路,只要乖乖聽話、沒有自己的腦子。 有別於「利用最殘酷的手段維護統治集團的利益。因為參與鎮壓的士兵與在地民眾沒有感情,所以更容易執行反人類的暴行…共產黨在中國應對各地維權示威的時候也是跨省調動武警進行鎮壓。」加官晉爵是軟性的懷柔利誘,當腦子割掉成為統治集團的一份子,對殘酷的維護手段便視而不見了。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