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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可為錯誤解圍
2014/02/12 15:45:39瀏覽802|回應5|推薦1

假如jun5238新寫《銀正雄跟金溥聰都應該立即撤回告訴!》一開始轉貼新聞報導不是出自聯合報的《林益世涉賄案不實爆料 洪智坤遭判妨害名譽 》而是蘋果日報的《誣吳敦義喬事 綠中執委判3 》,就可以打破文章第一段令閱者搖頭的慣性。

但數學的負負得正奇妙地為jun5238這次錯誤解圍,洪智坤遭判妨害名譽案雖仍可上訴,但洪智坤已坦承不符事實的不實指控,幾乎可確定判刑定讞。

洪智坤大可痛斥中鋼縱然子公司配合林益世「喬」爐渣配額,卻無憑據捏造不實指控,身為中執委和知名新聞評論人,洪智坤何以犯錯,令人不解。

或許打仗打久了,敵我不分,不知不覺轉移默化國民黨習以為常的不實指控,而洪智坤之所以犯錯,是沒有國民黨推託日期錯植等十八般武藝,所以習以不實指控的國民黨98%沒有錯,而洪智坤一次出錯便永劫不復。

最後短評jun5238新文,金溥聰撤回告訴顯然不是金溥聰,馮光遠也顯然沒有拜託jun5238請金溥聰高抬貴手,雖同樣寫文嚷嚷,馮光遠是一派輕鬆上法院,不愧為好漢子。可預知的是馮光遠被訴涉及公共利益,不起訴的可能性很高,至於jun5238和銀正雄的官司無關公共利益,只要不超過六個月追訴期jun5238和銀正雄可以交換籌碼化解官司。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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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misgin&aid=11100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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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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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3 10:16
版主;

您觀念有偏差;言論自由不是保護傘,是民主國家人民的基本權利...

至於[中國人一向喜歡吟詩誦詞搖腦袋自我催眠壯膽],嗯,那倒是真的,
所以最近我常翻唱古人詩詞壯膽...自我催眠壯膽一下,否則怎寫的下
去...

辛苦遭逢起一格,賓客寥落四周虛.民主破碎風飄絮,自由浮沉雨打萍.
異言堂上說異言,政氣格裏嘆正氣.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嗯,好像膽子大了一點了...感謝版主賜教!
amisgin(amisgin) 於 2014-02-13 12:23 回覆:

首先對你不厭其煩地指正錯誤,表示歡迎與謝意。

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蔡季勳在2011年參加在泰國曼谷舉辦的第16屆亞太地區國家人權委員會論壇年會議(APF )發表《讓人權真正成為台灣不被國際孤立的保護傘》。
20121227
新聞報導台聯立委許忠信表示「揭開公司面紗原則」可嚇阻惡意經營者濫用有限責任的保護傘,保障投資人與債權人權益。較詳細內容是「立法院近日為我國公司法第一五四條新增「揭開公司面紗原則」修正案積極進行協商,邀集經濟部商業司、司法院進行討論,卻遭以條文過於模糊為由,阻擋立意良善的修正案通過,立委強調此理論可嚇阻惡意經營者濫用有限責任的保護傘,保障投資人與債權人權益。立法院一三年一月十四日下午院會三讀通過《公司法》第一五四條修正案,未來股東對公司的責任,除需繳清股份金額外,若股東濫用公司的法人地位,導致公司負債且清償有困難,情節重大者,股東也要負責償還債務。提案的立委說,這裡的股東包含公司的老闆,免得有老闆掏空公司或導致公司負債,未來他們都必須負起責任。」
2013/10/17
日陳佑寰在談“雖為個資與秘密通訊保護傘 「特定目的」防線易被架空” 發表的《個資保護之特定目的原則 ——從另案監聽談起》提到:「特定目的可作為個人資料與秘密通訊的保護傘。然而如同他案監聽在實務運作上容易被濫用所示,特定目的雖可提供個資保護重要的一道防線,卻是條模糊的界限,容易被架空。」

Umbrella的字根有umbrella,何解?英語比我流利許多的你可否解釋?人在美國的你可否進一步為我們提供許多美國的例外原則保護傘修改範例?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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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3 03:22
[引來眾多瞎起哄者一併吃官司,被一網打盡],嘻,版主;您講到重點了!

這招本來是商業行為;當自己的商標專利被仿冒盜用時,一開始不打青驚
,等對方開始賺大錢了,再狠狠告他一筆,IBM,MSFT,APPLE...都是這樣幹
的..後來被納入白色恐怖訓練教條...

至於[看你嚇成這個模樣],嘻,政氣先生嚇得還敢篇篇相罵貪官污吏國政
朝綱的不公不義,版主卻嚇得[因此公開向閱者與管理udn 部落格的電小
二預告,自接到警方通知時,即刻退出政治異言堂Blogs。]...逃?
amisgin(amisgin) 於 2014-02-13 08:14 回覆:

閣下的版主卻嚇得[因此公開向閱者與管理udn 部落格的電小
二預告,自接到警方通知時,即刻退出政治異言堂Blogs。]可能是說笑、臆測、造謠或抹黑,也可能是引用《無關言論自由的官司對官司》:因此公開向閱者與管理udn 部落格的電小二預告,自接到警方通知時,即刻退出政治異言堂Blogs...本人雖退出政治異言堂,但將繼續在udn 部落格發表文章。

拿掉言論自由的保護傘,純粹官司對官司,寫文而為自己的文章負責,這是五四以來新文化打筆仗的常識,雖然後來不幸淪為興訟,至於天地有正氣,中國人一向喜歡吟詩誦詞搖腦袋自我催眠壯膽,不是嗎?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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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2 20:36
從前,我以為只要談時政,談總統施政,就不會被告,前幾天始知我錯了,後來,我又以為只要不談馬總統的施政就不會被告,你又讓我知道我錯了,今天,當你問我只是單純研究兩造網路發言的素行,說點公道話,萬一也被人告時該怎麼辦,我才知道原來這就是恐懼的原型,那些告人的,不是為了啥真理或價值,而只是要他們不喜的聲音永遠閉嘴,於是,當銀正雄告到我時,再無人可以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amisgin(amisgin) 於 2014-02-12 21:30 回覆:

看你嚇成這個模樣,「恐懼的原型」正解是有膽寫文卻無腦面對提告的原形畢露。

你寫文愛瞎起哄與張冠李戴,網路上不乏同好,萬一你真被銀正雄提告又不幸輸掉官司,引來眾多瞎起哄者一併吃官司,被一網打盡。你自稱天地有政氣,殊不知天地良心何在。

勇敢堅決面對提告,或許法院會接受你「印象中」、一時難以查證的好辯才。

其餘你胡扯和誤植本人的,一概不回應。

amisgin(amisgin) 於 2014-02-12 21:35 回覆:

特別為瞎起哄者重申一次:

當銀正雄告到我時,再無人可以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萬一你真被銀正雄提告又不幸輸掉官司,引來眾多瞎起哄者一併吃官司,被一網打盡。你自稱天地有政氣,殊不知天地良心何在。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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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2 18:17

另外,如果對異言堂這樁妨害名譽公案有興趣做研究的網友,建議可以用【jun5238 site:blog.udn.com/ganghu999】與【銀正雄 site:blog.udn.com/jun5238】搜尋看看,看是誰指著個人名稱罵,誰又是基於公益,大是大非來評論時政?這幾天為了搞清楚這樁無頭公案,讓馬英九練了很多肖話沒修理到,看明天能不能回復原狀。

amisgin(amisgin) 於 2014-02-12 19:35 回覆:
假如銀正雄執意提告你,請人評理,是否會害其他人也被提告?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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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2 18:09

版主,我有一點不同意,我是善意評論時政「銀正雄立院趕豬活動」,他認為我說的兩段故事,第二段形容受害者是英雄的他不愛,以第一段用動物做比喻的故事,認為老烏龜三個字在隱射他而提告。評論時政,原本就是基於公益出發,我可從來沒有找過銀正雄政論文章,挑他語病寫文章喔,此其一。

其二,我這幾天愈想愈不對頭,當我被警方傳喚時,是真的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想說我從來言語客氣,與人為善,怎麼會被告這種罪?這又得帶回前一段最後說的,版主曾就甚麼蟾蜍體臭的寫文章談論銀正雄,他好歹也給版主一天時間道歉,而版主後來道完歉,他不曉得有無提告,但是他對我的文章評論他所帶頭稿活動的新聞,卻是無聲無息,直接就拿去告了,版主難道真以為我也是同您一樣,無關"公共利益"嗎?

有很多事情,要花功夫整理資料,才能得到真相。昨天我談到Blackjack兄與留言於他格子網友的心態後,愈挖是愈可怕,愈陰謀,這裡我只能說,我這兩天把銀正雄從10月14日以後,跟某女網友的部落格文章,留言都下載來做關聯分析了,銀正雄這幾天沒貼文,可能有人也在等我犯錯,我不能說得太清楚,但是我全都明白了,用一個寓言給您看看,是不是還與"公共利益"無關(故事是我寫連勝文事件用的,懶得改了)

森林裡有隻馬大王,他很討厭雜毛羊罵他是大明皇朝正德或崇禎皇帝的,但又不能直接吃掉,有隻狐狸於是跟馬大王獻策:「大王,我斗膽提出建議,請您下令給那隻雜毛羊一點假裝的,選舉市長的自由,讓牠們在那裡安生過活,不過因為牧羊人很少,請您派個特定名嘴,學狼的模樣去管理。如此一來,雜毛羊可能會自行消滅,也不敢再說啥皇帝好壞,丐幫跟屠夫雛妓好多,還會對你十分感激。即使出了些很離譜的事,也牽涉不到您身上。」

馬大王:「好!就這麼幹!」

雜毛羊後來,果然越來越少罵馬大王,終極消滅了。多年之後,群獸還是對雜毛羊滅種的事議論紛紛,牠們都說:

馬大王真是十分善良,幹壞事的都是那些媒體跟特定名嘴扮的惡狼!

amisgin(amisgin) 於 2014-02-12 19:33 回覆:
如你說的「版主曾就甚麼蟾蜍體臭的寫文章談論銀正雄」,本人是挑銀正雄文章語病,也如你說的「他好歹也給版主一天時間道歉」,但不是如你說的「而版主後來道完歉」,本人道歉的對象是可愛又何其無辜的蟾蜍。
至於你說的「他不曉得有無提告」,未超過六個月追訴期內,本人不知道。
jun5238
、銀正雄、amisgin三者不同是jun5238嘲諷老烏龜、銀正雄貶損蟾蜍而amisgin很討厭欺負動物和罵人連帶罵動物,三者唯一相同的是jun5238嘲諷老烏龜、銀正雄貶損蟾蜍而amisgin很討厭欺負動物和罵人連帶罵動物,都無關公共利益,也無關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