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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曾淯菁抄襲剽竊事件」的公開聲明
2007/12/21 05:30:03瀏覽5614|回應18|推薦106
做為原始檢舉、聲援、舉證抓包《聯網》部落客曾淯菁,抄襲剽竊多家外國雜誌報紙文章內容,當成自身創作的成員,Maisy、悠悠媽媽、不飛、Beaver等四人,在此發表一份共同聲明。

自從「剽竊事件」發生後,我們體會到,大部分了解事實的聯網部落客都很憤怒,少數幾位更積極參與,這與事發之初,只有四人孤單聒叫,還得承受來自曾淯菁本人及其「護花人士」文字譏諷騷擾情況,實有天壤之別,我們倍感溫馨,在此真誠致謝。 然而我們也務實地體會到,隨著聲討人數越多,情緒越激亢,我們無法預知他人的動機,但無限上綱或自有企圖的延伸,原始舉發人不管願不願意,很有可能會「概括承受」別人行動的結果。因此,我們覺得有「道德義務」為這事做「總結發言」。這是我們發表共同聲明的原因。

我們的聲明,共分五點,只針對抄襲剽竊文章部分,完全不涉及曾淯菁私人德行、生活與風格等私領域。我們對曾淯菁抄襲剽竊的指責,是基於尊重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的普世價值,我們對所寫的舉證文件負責。

第一: 對於網路城邦電小二在十二月十九日寄給檢舉人的回應文,管理部門對首頁推薦待遇與選讀曾淯菁剽竊文章之間明顯撇清關係的低調處理,我們非常遺憾,然而基於存在部落客與網路平台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弱勢不對等關係,對於聯網管理部門缺乏正式公告只悄悄除名的做法,我們表示無奈。

第二:聯網網路城邦爭議慣例,對擾亂違規者都有處以包括警告、不同長度停權處罰、及永久停權。曾淯菁抄襲剽竊經多起網友舉證,事證確鑿,原始的揭弊者一致同意,籲請管理層能做出符合比例的處置。

第三: 然而,聯網部落格的品質與秩序、風格與特色,得靠全體網民共同維護。曾淯菁是一位被不同網友連續舉證證明、還歪理硬柪的抄襲剽竊部落客。聯網如果不回應大部分了解實情部落客的希望處置,吾等也只能鄭重呼籲,在曾淯菁拒絕公開聲明,道歉及承諾改進之前,網路城邦會員基於尊重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的前提下,「拒看」、「拒推薦」。因為保護閱讀品質的權 力與義務掌握在讀者手裏。

第四:網際網路威力巨大,搜尋神力無遠弗界,凡發生過必留下痕跡。現在如果網友上網以「曾淯菁、曾淯菁抄襲剽竊、台灣特派員抄襲剽竊、台灣記者抄襲剽竊、商周記者曾淯菁抄襲剽竊、粉紅巴黎曾淯菁抄襲剽竊」等關鍵字查詢,可以輕易找到,包括原始外文證據、網友檢舉文、討論內容、及抓包過程資料,當然也有曾淯菁的原始文章及企圖以連續竄改湮滅證據的修改文。舉證剽竊資料的網友,保有所有原始資料與發現過程的紀錄,這些資料也曾透過傳遞及電郵轉寄方式,呈網管參考過。做為原始揭弊人,我們不主動提告,但如果涉入外國媒體主動興訟、跨國蒐證,尋求法律途徑進行裁判救濟,以上網友將基於尊重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規範,配合蒐證提供相關資料。

第五: 我們還要呼籲,懇請公開為文或回應留言聲援的網友們,在下筆前能就事論事,鎖定有關抄襲剽竊事端,發表評論,切勿對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及不必要的情緒發洩。對於電小二,也避免情緒性的批評,鎖定管理部門決策層級提出具體合理的改進建議。

我們都是單純的部落客,寫網誌的目的,不外乎自娛娛人、分享不同生活經驗、以文會友。基於尊重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的相同信念,在本事件中聚在一起,共同揭弊。曾淯菁曾經在網路上公開發言,以打擊她的人都是同一批人的「陰謀論」定調進行反駁。我們以人格保證鄭重聲明,我們不是無所事事、聚在一起密謀攻擊他人的陰謀集團,國會還有「揭弊達人」立法委員邱毅先生,我們根本就是一群聽過揭弊過程,但根本無實戰經驗的「散兵游勇」。

心存善念,使我們一開始只要求曾淯菁「承認事實誠實道歉」。但是她拒絕頑抗,加上管理部門冷處理,好多時候,我們不但傷心失望也恨自己只是「無名小卒」,根本搏不倒有首頁推薦人氣王的「冒牌大白鯊」,我們只能依賴彼此的安慰打氣,與眾多網友的聲援鼓勵過日。剽竊事件激起網友眾怒,然而好幾個來得早不如來得巧的絕妙契機,LINGNY網友提供的抄襲原文,我們在無意間找到更多起具體原文資料,證明抄襲文章。我們信仰「禮失求於野」古訓,在經過這次事件後,我們更相信,是老天要懲罰剽竊行為,冥冥中巧妙安排,這才使心虛的曾淯菁,在來自不同時區地域眾多網友共同即時連線見證,狂改猛刪問題文章的狼狽窘態,由81篇起刪到最後只敢放5篇文章的湮滅剽竊證據行為。有人寫下一段文字,記錄當時心情。就用這段文字做為本聲明的終結。

卿本佳人 奈何做賊
刪吧 刪得了紀錄 刪不去記憶
辯吧 辯得了危詞 辯不去道理

我仰望天空
沒有喜悅 只有淡淡無奈
我對人性 仍有期望
道理通人心 謝謝各位朋友!


Maisy、悠悠媽媽、不飛、Beaver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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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llthingsconsidered&aid=1471170
 引用者清單(1)  
2007/12/21 08:46 【老痞子在UDN】 在網際網路盛行的今天,當抄襲變成一種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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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h Walk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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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 You
2007/12/27 13:00

I come to support Justice.

I also come to support you 4 upright Gangs.

Thank you for this Public Announcement.

Deep bow,


聞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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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支持
2007/12/24 16:30

全力支持你們,尊重智慧權勢文字工作者基本的素養。


IVY.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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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3 01:44

即使我什麼也不懂 什麼也不會 但我支持你們~

((別忘了要快樂唷!))


珍妮曾在西雅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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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們的公開聲明
2007/12/22 17:30

你們為我們這些升斗小民說出真心話。你們花這麼多時間證明這位大記者是文抄婆,也只是希望媒體能正視這樣的問題,不讓台灣的媒體在國際間造成負面印象。媒體常常寫文章要政治人物有高道德標準,尤其是聯合報系,不是常常請陳總統要用高道德標準對待自己嗎?當過媒體記者的人抄襲國際媒體文章,身為媒體主流的聯合報系,在處理這件事上,是否少了媒體的敏銳度和降低了道德標準?

可惜中時報系的2007年部落格大事件票選活動已經結束了,否則這位文抄婆的行為也應該列入票選活動中。

若是你選擇離開或留下,都是你們在深思熟慮之後的自主決定,我完全尊重。不過你們如果要在別的平台另闢部落格,拜託可以告訴我們這些支持你們的網友們好嗎?因為我也想看你的好吃食譜啊!

你們辛苦了!無論後續如何,還是要謝謝你們,我們才能知道事情的真相!


桃麗絲的家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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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
2007/12/21 18:44
世界因你們而更好.

catlin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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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不孤,必有鄰
2007/12/21 16:58

四君子的公開聲明,擲地有聲!

縱容和姑息是萬惡之源也~小慈為大慈之賊也!

我們不能奢求聯網經營層的[捨錢取義],但是最基本的,[公平對待會員]的原則,不應該因人而異!


我要在此再次引用【聯合報╱黑白集】2007.12.19 03:04 am 道德 這篇社論裡的第二段落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4144513.shtml

『 道德是「崇善去惡」的實踐,亦是「正義」的總稱。張榮發在其功成名就之際倡導「道德」,是想告訴國人:一個企業家的最後追求亦是道德;希望實現一個道德的自我,與道德的社會。 』

請問,

聯經企業的最後追求是什麼?是道德還是網路的人氣?

聯網編輯有筆寫出字來批評這個國家、社會,不知是否亦有肩膀來擔當道德這兩個字?


✽ 貓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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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1 15:46

不錯﹐你們還有四個人。

繼續加油。 ^^



meow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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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妳們真好
2007/12/21 14:27

有妳們真棒!

有條有理

邪不勝正!

我們大家都讓她被Google到地老天荒

名垂千屎!!! ~~ 反正她那麼不擇手段的愛出名!!!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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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事情就該去做
2007/12/21 13:31

唯有做了, 才能讓大家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在現今這個黑白不明是非不分的世界, 明是非, 知對錯, 這樣的心性才是重要的!!


提琴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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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真理道義
2007/12/21 12:03
在這網路資訊一切公開化的時代﹐證據就在眼前﹐讀者大眾每一人都是證人﹐

因此﹐公眾人物的一舉一動都應該小心謹慎﹐因為Google 的春秋大筆﹐會把功過一筆一筆的全部記下。

希望曾小姐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為Beaver﹐不飛﹐悠媽﹐ Maisy 的堅持真理道義﹐好好的鼓個掌﹐You did a great jo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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