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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3 00:40:08瀏覽7565|回應9|推薦85 | |
過去一個月,網路城邦熱鬧哄哄談的就是「曾淯菁抄襲剽竊事件」。從原來單純的「抄襲剽竊被抓包、死不承認」到「聯網從冷處理到處理不公激起公憤」,再到「證據確鑿、做賊心虛、刪文編歪理脫罪、首頁除名、揭弊者聲明、後續有關聯網部落格結構性問題討論」,儘管中間也穿插了不少件「路人甲硬插一腳攻擊抹黑」插曲,網路城邦總算經歷了一件具有「明顯議題正當性」、「對錯原則」的筆戰,這場筆戰的原則很清楚,就是「尊重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與「明快處理、公平對待部落格、賞罰分明等具有共識性的網路管理原則」。不管您是積極參與的網民或冷靜旁觀的部落客,乃至於混身其中的當事人,該賀喜的是「You have survived the battle. 」,在無邊網海中,你打過了一戰,還僥倖存活。 這篇文章,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以身為「事件參與人與某種程度當事人」與一個「部落格現象觀察者」的角度,說明幾項抓包過程中「鮮為人知的事實」與觀察心得。以人類偷窺特性來衡量,「報料說內幕」人人愛聽,但是「挑明說其中部分細節如果戳破了某些人某些自我膨脹的想法」,那也是無法避免的過程。 所以,有興趣的網友請準備喜歡的飲料、找個舒服的閱讀姿勢,開心閱讀。文章有點長,內容有些趣味,Beaver 說故事只說一次,是在部落格中對「曾淯菁抄襲剽竊事件」的終結公開說明。「如果」未來演變成「有人告官」,沒說的部分與再開口,那就等到法庭上見。 第一: 我為何抓包文抄婆? 一般人的語言寫作能力,包括文字運用、邏輯思維、寫作習慣、常態反應,會改變,但是這種改變通常來自於生活經驗、寫作經歷、情境環境等因素影響,且會經過「長時間的醞釀」。讀者閱讀文章,如「見異狀」,套句西方人常用口頭禪「Can’t pass the noise test」,「聞起來很腥、看起來很怪」,可能八九不離十「有問題」。但單憑鼻子測驗,是不保險的。所以還得有個「Trust but VERIFY」,「相信但驗證」原則。「相信但驗證」原則不是我發明的,是美國故總統雷根的名言。拜Google 大神威力,我以上的兩個原則能輕易付諸驗證。 曾淯菁抄襲剽竊法國《Elle》雜誌寫成「在法國,為何總是「女人」提出分手?」被抓包的過程,我在「 粉紅巴黎陷阱: 當記者以翻譯抄襲代替創作時」一文中,有詳細說明不再贅言。然而,在事件發生的第一個星期,就是12月 3日的那個禮拜,我的媒體友人及網友不斷提及曾淯菁另一篇涉及抄襲剽竊、且被《商周》雜誌臨時抽掉,篇名為「法國賈姬」的文章。因為太多人提起,而且我也拜讀了曾淯菁為自己辯解、 我認為是「鬼扯理由」的公告,一時好奇我上《商周》雜誌網站,以可能時間推測,在過期目錄中檢索。我將時間鎖定在2007年9月10月,是因為法國大選7月舉行,法國新總統夫婦8月訪問美國,加上雜誌邀外稿及寫作時間的彈性幅度。果不其然,在可能的時間落點中不見該文,只在十月份第1036期《商周》中,看到作者聞亦道寫的一篇叫「剽竊」文章。聞亦道就是有名評論家、《中國時報》資深駐美特派員傅建中先生的筆名。我不曉得傅建中先生寫這篇文章的動機為何,但在這個時間點上,不覺令人莞爾,還真巧啊。 至於本人發現曾淯菁第三篇抄襲剽竊文章,過程還真有些「無奈可笑」。正當曾淯菁因為不飛網友公佈的「法國文化已死」英文原文對照,心虛刪文且訂正原來抄襲文章的狼狽時候,我和很多網友同步觀看過程。身為一個知識份子我只有目睹斯文掃地的悲哀,但身為一個現象觀察者,我只一個問題 到了曾女部落格,因為我原先只讀過她法國女人及剽竊公告,沒讀過其它文章,一時好奇就在網上點閱她的早期文章。不看還好,一看有種內容似曾相識感覺,越看感覺還越來越強。我有閱讀歐洲報紙期刊習慣,也注意某些歐盟問題,好死不死,曾淯菁有一篇「香榭大道為何拒絕H&M開店? 2006/12/20 16:15:26」講H&M (一家瑞典低價位成衣商) 要在巴黎香榭大道開店,被當地拒絕的文章。因為當時報上對該問題的討論我有印象,也在BBC 上聽過。我就用Google以H&M、Champs Elysées、Paris等關鍵字檢索,不到十五秒,就發現曾淯菁文章的英文來源,還不難對出她是如何抄襲。我把原文與抄文連結給不飛,不飛的訝異不下於我,我倆決定要再抓她這篇抄襲。剩下的,包括曾在發現被抓包後種種反應,不少人也都全程監看了,內容與過程,都經過不同網友在不飛文章回應上同 步及時反映。我也將網民自力救濟的過程,寫成過程大事記,提供網管存查。 我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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