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08/01/03 00:40:24瀏覽5479|回應12|推薦91 | |
第二 : 筆戰中的「路人甲」。每一場筆戰,除了主要與次要當事人之外,都會出現一些「路人甲」。 我定義的「路人甲」有以下特徵。他們有些是有愛說風涼話的習慣,有些搞不清楚狀況、又不用腦袋思考、只為說話而說話、為發言而發言,有些根本就是事不關己、哪有熱鬧哪兒鑽、還要發表些莫名其妙自我膨脹的言論、背後遭人嘲笑還沾沾自喜、凡事硬要插一腳。 這種人,碰到「網路群毆」,打一些情緒性問題的時候,亂說一通反正煙霧瀰漫,或許還能矇騙過關,但是在有明顯的原則對錯議題論戰時,這種「無聊路人甲」就變得特別明顯、特別礙眼、特別凸兀。 還有一種「路人甲」我稱之為「陰謀路人甲」,就是可能自有企圖,不管是對問題當事人報私人恩怨,或借題發揮打擊其它的參與人,就是一付典型的「見縫插針、參上一腳、從中獲利」。 問題是,不知獲利與否,但是這種人在筆戰過程中的一舉一動,只要仔細觀察他們的前言後語,珠絲馬跡仍可拼湊出可能企圖。 身為部落客,或許大家還不知道,根據專門研究部落客現象的團體統計,這個地球村中已經有「一億個部落格、 100 millions 」存在,還以非常健康速度持續增加中。不知大家閱讀部落格習慣為何,我的習慣是有內容、知性感性、好玩的部落格每天拜訪專心閱讀還做筆記。不好玩、囈語式自言自語、落落長不知所云的部落格、或有問題的部落客,我稱這些「路人甲部落客」,本人心中自有評價且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網路城邦這個平台上,本人也有「路人甲部落客」名單。我說過,每一場筆戰,除了主要與次要當事人之外,都會出現一些「路人甲」。 很不幸的,在這場抓文抄婆筆戰中,一位本人「路人甲部落客」名單中的「路人甲」,自動跑出來當「無聊路人甲」,還另開一台戲,賣力上演。我對這位「路人甲部落客」有幾點感想,部分已寫在 「 Beaver的最後廢話 」,以下是幾點補充。 第一 : 我不直接點名,而用「 XX 網友」代替,有兩目的。我是個厚道的人給人留面子,但是呢,儘管我用「 XX 網友」取代,還是有許多網友第一時間就猜出「 XX 網友是何人」。 這代表啥呢 ? 這代表有不少網友對「 XX 網友」在聯網上的聲譽與觀感評價,就是如此。 第二 : 這整件事發展過程,特別是內情狀況與聯網在每個階段的處理態度,除了原始抓包網友之外,沒人知道。BluePhoenix 雖然是我在網上少數有交流的網友,我也沒有告訴她,因為BluePhoenix 不是當事人,「 XX 網友」也不是當事人,「 XX 網友」又憑啥在那「多言語,還根本就說錯了」 ? 網友關起門來「多言語」,對要打正經筆戰的人來說是很煩,但也無法如何。但「 XX 網友」的「多言語」又愛到處傳,又不干「 XX 網友」的事,那幾天「 XX 網友」自動自發發表了幾篇與抄襲有關的事,幹嘛啊 ? 這就是為何「 XX 網友」已經好幾次在網上被人當面攻擊,變成 「名人」的原因之一。 第三 : 「 XX 網友」一直抓著BluePhoenix 打,發了好幾篇文章,說BluePhoenix 設計「 XX 網友」。問問題,是BluePhoenix 的權力,答不答也是「 XX 網友」的權力。「 XX 網友」選擇答了,還答錯了,明顯做雙面人,「 XX 網友」只能怨自己判斷能力有問題。 再來就是「 XX 網友」抱怨BluePhoenix 公開悄悄話。 在此我要提醒所有網友注意一個網路城邦的現象,在這個平台上,「被人公佈悄悄話或內幕的」討論,網友共識傾向是,「不是公佈悄悄話動作是否對錯,而是悄悄話的內容是否對錯 ? 是否公義 ? 」。 舉幾個例子 : 茶貓及其眾多分身到處悄悄話留言鬧事、夏學蔓被悄悄話惡意攻擊、繡花枕頭用悄悄話攻擊別人私德問題、記者黃雅詩與出版社出書封面的內幕爭執等等。當事人公佈悄悄話或內幕,理虧一方被網友公幹的狀況。 這說明啥 ? 這說明每一個人在網上寫的東西,都有可能被公開,都應該更小心謹慎,文字是有其後效影響,被公開的事只要是對的公義的大家是能接受的。 「 XX 網友」還在夏學蔓被悄悄話惡意攻擊中留了話,表達支持喲。等到自己「有問題的悄悄話」被人公佈拆穿,再來反責別人,這是前後非常不一致。要當部落客,光矇著頭自己猛寫,固然勇氣毅力可嘉,但偶爾也得抬起頭,看看這個平台環境中約定成俗的禮儀規範原則道理,了解環境,才不會經營的很辛苦。 第四 : 接下來要說些實情給網友參考。本人及其它三位抓包文抄婆抄襲剽竊,有憑有證是非常篤定。但是因為網路生態及網友對網路筆戰的疲憊與無力感事實,加上聯網管理部門很明顯的冷處理,一開始沒有得到太多回應,是很正常的現象。對觀察群眾運動或社會運動的人來說,如何根據學理運用技巧順勢操作得到更多注意,不但是要務更是生存關鍵課題。BluePhoenix的無心動作,加上「 XX 網友」自己的不慎重回應,自己送上門來讓我借題發揮,借回應「 XX 網友」的錯誤批評,激起大家對這件抄襲剽竊事件的注意,主要目的是向管理層喊話。事情原委就是如此簡單。 本人貼「Beaver的最後廢話」 2007/12/13 06:29:10 一文,「 XX 網友」在「現實社會的我」 2007/12/15 02:07 說, “ 我不能夠接受公開點名批判 但能接受別人私下委婉的勸告 ” , “ 我的個性很倔 要我屈服公眾壓力 坦白說我做不到 ” , “ 但如果發覺自己是錯的時候 也會立即道歉 ” 。「 XX 網友」在「Beaver 我錯了 請原諒我」 2007/12/16 20:04 一文中說,「但對 Beaver 因為我的文字受到的嚴重傷害,我鄭重公開的道歉」。 「 XX 網友」跟我道歉,怎麼沒通知我 ? 我不是天天掛網上,這種對空鳴槍式道歉,不通知我,如果沒有熱心網友告知,我不知道,你不是白道歉了 ? 還有,我要很正經更誠懇地公開說明,「 XX 網友」的文字根本對我沒有任何傷害,請「 XX 網友」別再以為是他的批評導致Beaver 要關網,因為這絕非事實。對事不對人,話已說的非常白了。 BluePhoenix 在「 離騷」 2007/12/17 一文中為傳達該悄悄話的行為向「 XX 網友」道歉,就此閉嘴。可是對比一下「 XX 網友」,從 12 月 18 日到 31 日一共發了: 部落格的大事 只是人生的小事 2007/ 12/18、論批評 2007/12/19 09:59、網路正義2007/12/20 22:25、請教高見 2007/12/31 22:25、網路長舌婦八卦婆 2007/12/31 , 五篇大作,從批 BluePhoenix 請教高見,到說 BluePhoenix 是長舌婦八卦婆。你寫的不累,但是有許多網友都已經看不下去了。我只有一個感想,「你還真認真啊」,讓我突然想起一個標題「戲散場,路人甲還死不下台」。 「戲散場,還死不下台的路人甲」還有不少。有人借批幾位助聲抗議網友,回鍋你們以前筆戰過節,也有人無限上綱企圖報老鼠怨,還有粉絲亢奮亂動胡言亂語講不停,更有人想演真人實境連續劇。有人愛演,就演吧。反正網路笑話是看不完。 這一期的「 Business Week 」Dec312007/Jan. 7, 2008. 有篇標題「WhenBloggers Bloviate」文章, 對這種好將自己變成筆戰目標的路人甲網客或企業下場,有深刻描述與研究結論。有興趣,可以找來看一看。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