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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紅巴黎陷阱: 當記者以翻譯抄襲代替創作時
2007/12/06 01:16:19瀏覽12107|回應18|推薦166

1998年《波士頓環球報》專欄作家Mike Barnicle被迫辭職因為被逮到過去一年中,他的專欄文章系列中,有十段文字,是抄襲他人專書著作,沒註明資料出處

1999Monica Crowley為《華爾街日報》寫一篇外稿。結果被舉發為抄襲文章,也是抄襲別人專書著作《華爾街日報》立刻公開道歉,此後《華爾街日報》拒絕再邀Monica Crowley的外稿。

2003年《紐約時報》記者Jayson Blair,被逮到不但以抄襲代替創作,還根本沒有做採訪就自己杜撰內容Jayson Blair被開除,連帶牽累好幾位責任編輯與主管,被迫離職。

2003Blair Hornstine,剛被哈佛大學錄取為新生,就被發現他在高中時代,擔任紐澤西州小鎮地方報紙實習學生記者時,所寫文章抄襲名人文句,不註明出處,其中還包括前總統柯林頓的公開演講詞。結果,哈佛撤銷其入學資格

2006年《巴爾第摩太陽報》老牌專欄作家Michael Olesker,被抓包以抄襲代替創作報老闆二話不說將其解雇

2006年部落客Ben Domenech 才被網羅到《華盛頓郵報》主寫網誌,就被逮到先前在自己部落格文章中,原文照抄有名影評家發表過的幾句精采評論,卻沒註明出處。為了這幾句無註明出處的話,Domenech 被《華郵》革職,儘管他還公開道了歉。

2007年密西西比州的《太陽先鋒報》邀稿作家David Koch,被發現文章中有三句話,是全部抄自友報專欄Koch公開道歉,說自己要為這無心失誤負責任。

這是我記憶所及,過去十年內,全美各大傳播媒體在逮到記者以抄襲代替創作時的處理概況。涉及當事人,不管是記者專欄作家、邀稿作家,只要事證確著,下場只有一個,就是You are fired。愛護重視自己做為社會第四權所擁有的公信與責任,報紙媒體及知名大學處理原則,就是開除。尊重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維護與文字傳播行業的倫理道德用心,是最高原則

舉這些例子的目的,與本周發生在聯網一件「進行中」的「記者以翻譯外國雜誌文章,代替自身文字創作,涉及剽竊」事件有關。我將之定調成正在進行中,是鑑於此事影響當事人的名聲、公信力、乃至於往後職業謀生問題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回應處理的好,包括作者、檢舉人、讀者、聯網、網友的大家,可以把整件事當成「無則嘉勉、有則改過」具教育性的參考範例。

事情經過是這樣。

本周一 (12/03) ,我在網上看到maisy 網友發文,舉證曾淯菁同日發文「在法國,為何總是「女人」提出分手?」,全文是擷段翻譯抄襲法國《Elle 2007.11.26. 當期雜誌中「CouplePourquoi ce sont les femmes qui partent? ,因為無註明出處,涉及剽竊他人著作,並且已通告電小二,希望處理

我因能看懂法文,參考maisy 網友所附文章影印版,確定曾女士的文章,至少標題是原文翻譯照抄後來碰巧在附近書店看到法文版當期《Elle》原文對照,確定該文是「相似度高達99.9%」的「未註明出處」的「原文翻譯」

此時,已有cpbass萍兒悠悠媽媽不飛 等多位網友,為文助聲,一來鼓勵maisy不要氣餒離開聯網部落格,也對涉及抄襲一事發表評論,當然也希望電小二能盡到善良管理人之職,進行處理畢竟在聯網首頁開闢大媒體部落格專欄中,電小二將該文列入選讀這種由聯網提供固定又公開的待遇,增加瀏覽機會,發生文章抄襲事件,自然影響較大。也有許多網友,在該多篇文章留言正面回應。

不飛網友原本想在 曾淯菁 該文中留言回應,但因為該部落設定只限好友回應而悻悻然做罷。我在周三 (12.05) 清晨 06:44 在曾女士訪客簿留言,告知該文被舉證涉抄襲剽竊之嫌,詢問是否澄清說明。同日下午15:18曾女士在我訪客簿公開留言。除謝謝我提醒告知,並說明她是了本期的ELLE想出的點子,的確裡面是用部份用到ELLE的東西,我會把ELLE加入我文章裡」。同時將我加入她的好友通訊錄。並在原文中修改增加幾字,綜合結論之說處理對「以翻譯代替創作文章」之指控

我有幾點感想。

第一,我的發問得到回應,雖然回應我對「事實理解」,呵呵,有很大一段距離,但至少還有個回答。那些在不同文章回應中表達,在不知情狀況下讀了曾女士的文章,還按了推薦,覺得自己有被騙、白目感覺的朋友如 flâneuse 大老鷹姐姐 crystalsun舊金山金芭莉、以及該文2600多人次的瀏覽讀者,還有電小二,最可憐的Whistle Blower maisy,卻連個公開道歉表示都沒,這樣不公平!

第二,法國文化、人文、政治、社會,有許多值得觀察面向。不是人人都懂法文不是人人都有機會與時間成本了解這個國家,經常翻閱國際性雜誌期刊的人更少因此如果有人以當文化橋樑為志,還是專業文字工作者,建議多多自修、深入了解、虛心誠懇、不要嘩眾取寵、不懂裝懂、以偏蓋全,這樣的「文字之路」才能長久。我不當網路道德警察,只是誠心建議。

第三,因為這件事,讓我又有機會再一次仔細研究UDN 網路城邦服務條款。先說喲,我不是法律專業,可能錯讀旨意。不過呢,我綜合買賣或其他交易行為守法義務及承諾著作權聲明廣告、資訊與內容」等細項,得到的印象是聯網尊重著作權的保護,但不擔保其為完全正確無誤如果讀者因為別人刊在網上的錯誤誤導資訊而受害,自己去跟內容提供者算!

呵呵,好個善良管理人,推得一乾二淨。好吧,既然沒有「機關正義」,那碰到的倒楣讀者之街頭正義,就是第一「見抄襲,鳴金擊鼓而攻之」,第二「連續再犯,還不公開道歉,那就永遠記得你是剽竊者,plagiarists,還是剽竊記者囉」,第三,中天電視新聞、聯網好「笨」。至於為何笨? 呵呵,自己去想。

延伸閱讀:

maisy : 公告電小二:粉紅巴黎網誌文章公然抄襲

cpbass萍兒 : 還是誠實好!

悠悠媽媽 : 親愛的,寫文的時候千萬別忘了帶保險套!

不飛 : 忍無可忍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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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llthingsconsidered&aid=1430622
 引用者清單(4)  
2008/01/02 23:54 【allthingsconsidered 的網誌】 「曾淯菁抄襲剽竊」抓包內幕公開及部落客生存筆記 (下)
2007/12/08 12:45 【causa 的網誌】 時代真的不一樣了 ! (The Rainmaker)
2007/12/06 07:13 【我的巴黎生活地圖】 年度最佳文章---粉紅巴黎陷阱: 當記者以翻譯抄襲代替創作時
2007/12/06 02:10 【order 1 love】 今年度最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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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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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工作者該有基本的道德良知
2007/12/13 12:06

非常認同你的觀點,以我自己目前從事翻譯,之前從事近二十年的記者經驗。

身為一名文字工作者,必須有基本的道德良知,這是最起碼的要求。

在報導時,若夾議夾敘都會受到質疑,更何況是抄襲呢?


沙奇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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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是一個艱辛又甜蜜的事
2007/12/10 13:49

創作是一個艱辛又甜蜜的事

應該被尊重

BB 咖啡。以淚封印(allthingsconsidered) 於 2007-12-10 20:33 回覆:

謝謝閱讀 感謝留言


CATT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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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USA !
2007/12/10 11:02

Credit is Everything for Anyone !!

If you have no credit !

You have nothing !

BB 咖啡。以淚封印(allthingsconsidered) 於 2007-12-10 20:33 回覆:

謝謝閱讀 感謝留言


nothing speci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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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寫論文
2007/12/10 02:51

當年寫論文時 不要說觀念的引述
連一句話的引述 都得註明出處: 作者 書名 頁數 出版社...
翻譯不論 一段文章 或 一篇文章的翻
都不是原創 更是需要註明出處.

瓢竊 就是 !!!

BB 咖啡。以淚封印(allthingsconsidered) 於 2007-12-10 20:33 回覆:
謝謝閱讀 感謝留言

silmaris
早就說過那人沒有當記者的職業道德了
2007/12/09 09:11
從之前她幫陳文茜作個法國大選專輯裡面的翻譯錯誤,對資料收集不專心,只拿某本虛擬小說的情節來引用就在唱衰法國時,在被人指出她種種的錯誤之處後,可以寫一篇文章來回應並在最後說「如果是你來訪問 Royal,你可以訪問的更好嗎?」,我就知道該「記者小姐」一點也沒有當「記者」該有的「職業道德」與「職業水準」。

現在看來,似乎真的就是如此而以...

:P 很抱歉,我想我就是那個讓該小姐把回言限定為只有好友可留的「老鼠屎」...

BB 咖啡。以淚封印(allthingsconsidered) 於 2007-12-10 20:3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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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T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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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在歐盟進出海關
2007/12/08 12:15

如果身上穿戴仿冒品 !

會被扣留或罰錢 !

文抄公,文抄婆會如何 !

BB 咖啡。以淚封印(allthingsconsidered) 於 2007-12-10 20:32 回覆:
謝謝閱讀 感謝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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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否認
2007/12/07 02:17

大老鷹姐姐建議她 卸下那文

她說 當時並沒有拿著雜誌 一字不漏翻譯

是寫 讀後感

我只能說 曾小姐記憶力超強 可以過目不忘  

了不起的中國功夫 !!!

  


BB 咖啡。以淚封印(allthingsconsidered) 於 2007-12-10 20:3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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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s of plagiarism
2007/12/06 21:58

讀到悠媽的文章後也點進去看了粉紅小姐的文章,我不懂法文,所以不知到底相似度是如何。但是看到她常常寫的一句話『抄襲定義是指在沒有reference or quotation的情況下,整篇文章一字不差的抄』,對於這個我想要解釋一下定義。

以一般寫學校的essay來說,當然啦,一字不差,又沒有寫出書名來源,作者,年份,這就是Plagiarism,但是plagiarism的形式不是只有這一種而已!依我學校的規定,至少有10種形式的抄法。

如果是以參考雜誌加上混合自己的意見,又不清楚標示資料來源,就是10種的以下這二種了

1. Mixing and matching parts of sentences to creat new ones; if you use recognissable phrases that are not your own are plagiarising.

2. Citing the name of an author but not making clear which words are the author's and which are yours


請不要再說那種『抄襲定義是指在沒有reference or quotation的情況下,整篇文章一字不差的抄』的narrow definition,那是說給外行人聽的.


Source from: How to... A study Skills Guide (2006). Retrieved from December 6, 2007 http://studentzone.roehampton.ac.uk/howtoguide- Surry: Roehampton University.

APA 標準模式,夠清楚了吧。hehe.. 好了,我要來專心寫我的論文了,祝大家快樂!





BB 咖啡。以淚封印(allthingsconsidered) 於 2007-12-10 20:3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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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d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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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文就按推薦,已無法更改了。
2007/12/06 21:40
但推薦網誌,是可以隨時取消的!
Reed 之前一篇翻譯文字,在取得原作者許可之後,方才下筆,這是基本的行規。
己所不欲,請勿施於人!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BB 咖啡。以淚封印(allthingsconsidered) 於 2007-12-10 20:3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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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大小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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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寫的還不是那麼回事
2007/12/06 21:06
推薦的意思就是點一下,說明偶來過(文章內容多半來不及看)
偶以前寫過一篇表逹此意,接日被圍剿,不過這確是大家的實情
BB 咖啡。以淚封印(allthingsconsidered) 於 2007-12-10 20:31 回覆:
謝謝閱讀 感謝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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