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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看過?性侵受害的孩子在哭泣《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
2009/09/06 03:15:31瀏覽9178|回應27|推薦160

今年8月,一個兩度性侵案服刑的男性再度於白日性侵女童,報載:“17年前,這名男子因為性侵案被判刑7年,假釋出獄不知悔改,再度犯案被判10年,假釋審查委員卻認為,他在獄中表現「正常」,同意二度假釋,出獄戴電子腳鐐。法界的回答是,因為受刑犯工作權而不必白日配帶電子腳鐐。 

'

報載:今年6月,另一花蓮縣性侵害假釋犯楊姓嫌犯,今年四月戴上電子腳鐐,接受檢警監控,檢警前天傍晚發現他脫下電子腳鐐,不知去向,已發布查緝搜尋。警方請婦女小心自身安全。他民國90年潛入民宅行竊、性侵女主人,判刑18年,入監服刑,去年8月假釋出獄。 

報紙又載:同樣配戴電子腳鐐的華岡之狼,昨天上午即接獲檢警追蹤電話;他態度坦然地說:「內控的力量,遠比電子監控還重要!」華岡之狼假釋第一天起,即配戴電子腳鐐接受檢警監控,須配戴到明年五月。這段期間,他跟隨輔導他長達十年的牧師黃明鎮,在信望愛少年學園為青少年課輔。「不能一味用制式化的公權力來管理,久了,人也會放棄!」黃明鎮說;他建議相關部門對監控的假釋犯,應投入更多人力,與志工配合,去聽他們心聲,了解他們的想法。 

認識一個女孩,從婦科問題看到失眠門診,她刻意遮掩美麗白皙的手臂內側佈滿不下二十條的傷痕,數次後才被醫師看見,都是酒後割的。 

其實意不在自殺,而是心中無解的痛楚,在自殘當下才能用另外一種疼痛覆蓋過去。 

這是幼時被親人性侵的孩子,陪同的母親表情無奈,覺得那麼多的心理諮商,還是弄得不停急診,割斷韌帶住院。 

她說,她這半年好多了,事情已經十來年,她還是一次又一次在憂鬱症與自殘的行為中打轉,一心寄託會打人的男友,直到分手之後才慢慢力圖振作。 

但她問:「一直走不出來,怎麼辦?連看到類似情節的電影電視,都沒有辦法看下去。」 

「不必以"觀看得下類似情節的電影電視"來證明自己走出去了,也不必"證明給任何人"看自己是否走出去。」她其實很棒,主動與會使用暴力的男人分手。 

「孩子,我不是專家,不管之前誰教了妳什麼,我個人的認知是,痛苦永遠不會過去──它只是淡了,或暫時遠離。感覺痛苦回來,是正常的。不要害怕。不想看的絕對不要看,妳沒有必要用這樣來測試自己是否堅強。能夠走到這一步,想到這一點,就一定是堅強的。」 

而妳隨年齡而增加的智慧,能帶妳離開這個漩渦深淵──妳一定要相信這點。」醫師沒有說出口的是,這些,字字發自內心深處:「而且,能夠救自己的人,只有自己。」 

「我知道,即使心理諮商師充滿愛心,妳可能總覺得她無法真正了解那種痛感,與其他人相處也有著隔層膜的疏離。」女孩猛點著頭,她一滴淚也沒有掉,其實非常堅強。而醫師正努力地,想在短時間內說出最多的有意義的話。 

「而那些不能說出口的痛,讓妳把感情寄予少數知情的異性。不堪的遭遇,更讓人難以辨別他對待妳的方式哪些是不應該的──因此總有一段人生路,要走得跌仆癲狂。」 

「但妳很棒,從與男友絕交那一刻,已開始跨出了拯救自己的第一步,要行動,要出門與人互動,強迫自己脫離獨自一人耽溺負面思想的情境,你的每個努力都是對加害者的最大訕笑!」「妳真得很棒,妳要相信自己很棒,沒有被徹底打倒,妳要努力尋找每一天日子裏的好的事情,記下來。」  

女孩睜大了眼,她外表聰敏美麗。「對ㄟ,為什麼妳都知道這種感覺咧!我的心理諮商師都說不出這些。」 

醫師笑笑:「年紀總是癡長些,會多知道些。」醫師沒有說出口的是,方才的那幾句話,需要花費泰半人生的反覆省思才能得到。接下來的豁然開朗,有時還需要更多的跌仆與癲狂。復原的路,有時就是一個人生那麼長。 

總認為,受害者有權不原諒加害者,甚至有權恨他,只要這個力量,能讓他/她們活下去。 

活下去了,才有希望。 

不恨,或是原諒,那是活了之後的事。 

醫師祝禱她能看到自己的美麗,越來越願意深呼吸,甚至最終能夠以助人代替哀愁來療傷。 

我不知道我們的檢調法系統是否看見過,任何一個性侵受害者的心路歷程?那種冗長無望的自暴自棄,溺水窒息的孤寂虛脫。 

一次性侵,毀去一個人生,甚至一個家庭。

身為女性,比起被侵犯之後無止境又難收成效的心理輔導,比起那百萬補償金(性侵害被害者可申請百萬補償金),我們更需要的是──政府法界真正落實對已知犯罪者的預防措施,我們需要安全與尊嚴。 

當公設制度連已知犯罪者都只顧"放人"卻沒有"輔導"、無法"預防"其未來再犯;當公設制度把"二度定罪入獄"者的日間工作權擺在其他無辜者的人身安全與一生福祉之上時──我不禁要問,這樣的制度叫不叫「毀人不倦」?有沒有「涉嫌協助犯罪」? 

性侵害加害人家庭結構探討指出,民國941月到4月性侵害案件通報數達2,115 件,平均一天高達17 件性侵害案件發生。黃富源等(1999)指出國內實際發生件數應為報案的710 倍。 

上文指出:性侵害已侵害到個人的生命權、自由權及性自主權,且性侵害為一特殊犯罪,它不僅是一種性犯罪,更是一種暴力犯罪,在犯罪過程中,加害人可能會對被害人加以攻擊、虐待等殘酷之手段, 導致被害人生理、心理受創傷,甚而影響相關人家庭破碎。 

而台灣在性犯罪者的身心治療處遇過程中,家庭層面並未參與。有些學者論點已支持家族治療模式的需求性,認為家庭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重要的,對於性罪犯而言,無論是在獄中或是服刑後,家庭的態度及支持系統對他們是有相當的需要性及影響性。 

既然研究已經了解台灣性犯罪者的身心治療家庭(甚至社區)層面並未參與,至今尚無法排除社區恐慌設置治療專區(軍醫院收治性侵犯 ),法律怎麼能在後援不足的狀況下,輕易仿傚國外的電子腳鐐措施?東華大學臨床與諮商心理學系教授陳若璋提及美國近年來對人權的概念,已調整為考量社區安全,超越受刑人的人權

陳教授說:美國佛蒙特州觀護人員,進行性侵害假釋犯家訪及監控。這些佩帶槍枝、手銬的觀護人員不僅有權隨時進入強暴犯、亂倫父親及戀童症者的住所,並可搜查其電腦、影帶內容,而且觀護人員不時詢問假釋犯參與治療的情況。美國佛蒙特州對性罪犯的治療處遇系統可說是模範,採用從監獄處遇逐漸轉移到後續社區處遇及監控的理念:亦即受刑人在完成監獄治療後,逐漸在密切的監控、限制的條件下到社區展開工作及生活,晚上仍回到監獄。若表現良好,則慢慢轉移居住至中途之家、並開始定期且密切的社區心理治療,同時與觀護人員定期會面,確認能適應社區生活並控制其犯罪行為。 

從另一角度來看,讓我們想想,假釋審查委員是哪些人組成的?就算是研究教育與心理的學者,這樣的專業背景,真得足夠分辨一個"服刑期間無緣犯罪、為出獄假釋必然保證不再犯罪"的性侵犯是否真心悔改嗎?我想許多學者也不喜歡依照這樣的主觀證據,就來背負社會許多無辜受害者的未來命運罷!?難道沒有客觀的評估標準嗎?其實是有的!

英國初步研究可知性侵犯假裝不再犯的機會約為十分之一。英國全國監管罪犯部門(National Probation Service)正考慮用"測謊器"定期監察性侵犯釋囚情況,以防止其再犯。他們進行一系列的試驗,在英國3個郡測試了30名性侵犯釋囚後,防止至少3起新的性侵害犯。此外另有"陰莖體積變化測量儀"鄭瑞隆博士"性侵害犯罪之處遇與再犯預測問題"一文指出,性罪犯幾乎都會對於犯行否認或嚴重地說謊,避重就輕。因此,藉用科學化的儀器對性罪犯進行性偏好(sexual preference)檢測與性偏差反應(deviant sexual response)的測量實有必要(Barbaree, 1990;Maletzky, 1991)。此作法有一點類似偵察人員對於刑事違犯的被告進行測謊一樣,有助於釐清疑點,並對性罪犯之說謊之處加以挑戰。常用的儀器是"陰莖體積變化測量儀"(penile plethysmograph)及附屬的監視與圖示器材。在診療間或實驗室裡,施測人員協助性罪犯將軟橡膠水銀測量套環套在其陰莖的的根部,測量儀將自動紀錄受測者之陰莖體積變化情形。 

感謝黃明鎮牧師對華岡之狼的長期輔導,但是有多少性侵犯能得到密切與長久的心靈洗滌與支持呢?

 

如果你看過一個被性侵過孩子的掙扎、痛苦,你或許也會同意,在社會輔導制度尚無法建全的情況下,性侵犯假釋審查委員們,請審慎處理每一個案件,不要只如華岡之狼案件,在媒體注意時,才嚴謹三思

電子腳鐐 98人戴過12人使用中

電子腳鐐監控 怎麼知道人跑了?

戴鐐快2 華岡之狼:內控力量比監控重要

 性侵假釋犯甩掉電子腳鐐跑了


電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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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7 12:36
Dear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你是否看過?性侵受害的孩子在哭泣」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p.s.1. 社會常要人在罪犯道歉後原諒對方而後, 才算走出去陰影; 但是對於活著都困難的人, 我寧可建議他們去恨, 以恨作為生存的力量, 等到活了之後, 心情小小穩定時, 再慢慢慢慢學著"好好活", 因為太恨, 會傷身傷神, 如此下去, 你的一生還是被對方打倒.....對自己好的方式, 就是忽略、看不起那些沒有水準不值一顧的罪人....真正活出屬於自己的光采。不必一定原諒, 但也不要讓恨纏身.

p.s.2. 性侵害歷史可能與人類史一樣長, 對於性侵害本身的預防與衍生的問題更是個巨大難以完善的議題, 今日男女朋友與夫妻間的性侵害都是成立的, 我們現有"性侵害防治法"約4-5年, 至少現在在後續醫療幫助上已經逐漸完整, 但是預防永遠需要社會學校與家庭的共同投入, 給予正確的教育. 這點, 在那些身處問題家庭與資源不足的孩子, 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我期待學校能做到...期待教育部把預防性侵害當作自己的責任, 不要去搞啥有品運動, 實際一點, 因為學校正是這道防限最可能有效率的部份!

p.s.3.現在的救援系統日益完善中, 全民都要學會勇敢拒絕, 受害時也要勇敢求助! 風氣的封閉是讓許多受害者選擇沉默的原因, 但是時機一過,證據也就難以收集!傷害賠償都不見得拿得到. 受害時請第一時間不洗滌→→直接到各大醫院急診報到→→會有社工陪同→→ 照會婦產科治療預防疾病與懷孕→→照會女警隊.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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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lbertineproust&aid=329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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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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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消逝
2009/09/08 00:47

版主關懷受性侵的孩子,充滿了人文精神的美感,童年的消逝一書,提到童年媒體與教育,瞭解童年就是瞭解我們自己。

書名剛好是法國作家,

普魯斯特!

追憶似水年華第一冊,起點於童年的家鄉貢布雷,版主有去過喔,書我有,枯燥一點,沒看完,就降。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45 回覆:

你是專來幫忙宣傳普魯斯特的 =)

孩童時期對一生的影響至巨

只是我們也需要在某個時間點

走出那種歸咎於童年的心理

這才是真正的普氏精神....對不?


小帥哥~女人可以這樣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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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性侵的人
2009/09/07 17:40

受過教育也無法改變其行為,是不是要閹割較能預防

自由就是我想做什麼就偏不做什麼

這些經常性侵的人是沒有自由意志的人

就需要外在的控制較安全可靠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34 回覆:

對的, 多少人能內控?

許多失當的行為, 包括瘋狂購買, 飲食

常人都無法自控

性侵的人在法治之下還犯罪, 意志更顯薄弱

因之沒有配套空想以腳鐐處理性侵的人

非常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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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離譜的案例----對社會有貢獻,性侵就可減刑。
2009/09/07 16:53

職場表現良好,犯性侵害罪可獲緩刑權利?

這是今年四月間的一個案例,一名科技業黃姓工程師性侵女友的案子,因為法官認為這名工程師在公司屢獲獎例,對科技有重大貢獻,因此判刑兩年,緩刑五年。

這是什麼荒唐理由 ? 不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嗎 ? 對科技有貢獻就可以緩刑,那對其他領域有貢獻的人當然也可以囉 ? 那麼請問「貢獻」由誰來定義 ? 

如果藝人性侵,可不可以說是「對娛樂事業有貢獻」? 如果軍人性侵,可不可以說是「對國防有貢獻」? 如果是體育名星性侵,可不可以說是「對體育發展有貢獻」? 如果是名醫性侵,可不可以說是「對拯救患者生命有貢獻」?

我每年都奉公守法賺錢繳稅,算不算對社會有貢獻 ?

對社會的任何貢獻,抵得過毀掉一位女性的人生嗎 ? 這應該是兩件不能類比的事吧 ?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24 回覆:

性侵害歷史可能與人類史一樣長

對於性侵害本身的預防與衍生的問題更是個巨大難以完善的議題

此一判決我在猜是因法官無法分辨是否"你情我願"

今日男女朋友與夫妻間的性侵害都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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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都瞎了嗎?
2009/09/07 13:26

台灣一堆枉稱知識份子  卻碰到事情只看到果  而矇著眼睛不去看其"因"!

性侵案件台灣或者其他地方都有  但台灣被發現或者浮出檯面的只是冰山之一角  私底下不敢說的  被某種因素掩蓋下來的才是可怕  數量多到沒人敢去正視!  而身為社會中堅份子  不應該只是去談發生後的處理問題  重要的是如何導正社會敗壞的風氣才對!

網路上的媒介是最主要的原因  防不勝防且影響的對象年齡層愈來愈低  卻不見政府或民代重視  將問題點抓出來!  其實大家都知道問題點  只是防堵太困難  且可能妨礙資訊的現行全面開放  造成太大爭議!


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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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太氾濫
2009/09/07 12:45

假釋太氾濫了。

監獄滿了,也能成為假釋的理由。誰重視被害者的人權?

我主張:假釋犯再犯者,給予假釋者應承擔其罪的1/2,這樣可以扼止假釋氾濫了吧。

音樂之父巴哈出生在德國埃森納赫城。巴哈家族音樂世家祖父父親、兄弟和不少親戚都是音樂家。巴哈的兒子也有幾位是音樂家,於是在兩百年間,出現了五十名音樂家。在他故鄉附近,一提「巴哈家」就是指音樂家的意思。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46 回覆:

其實有藥, 不知為什麼台灣不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an/16/today-so1.htm 

專治性侵犯 南韓化學去勢診所開張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外電報導〕南韓第一家為性侵害犯人進行化學去勢的國營診所15日開張,南韓正式加入幾個實施「去勢」刑罰的國家。

藥療方案 供犯人選擇

南韓司法部發表聲明說,結合藥物、荷爾蒙與其它方法的治療方案,將提供給選擇接受治療的強暴犯與戀童癖者,以降低他們的性衝動。

南韓司法部官員說,這個治療方案目的是要防止再犯。

這間診所設在首爾以南約160公里公州市的「國立刑事精神病學研究所」,現在約能收容治療100名性侵犯,預計明年收容人數將擴增至300人。司法部反犯罪計畫局主任何相久(譯音)告訴法新社說:「這是本國第一個類似的診所。」

若拒接受 刑期將延長

他說:「性侵犯可以拒絕接受這種治療,但這將延長他們服刑的期間。」根據南韓法律,性侵犯得入獄接受治療長達15年。

化學去勢 須心理治療

南韓執政黨和在野黨31名國會議員是在2008年9月8日,為防止兒童性暴力,向國會提交引進藥物療法的「預防和治療兒童習慣性性暴力犯罪」的相關法案。

這項法案是針對「以13歲以下兒童為對象、習慣性性犯罪者中具有非正常性衝動的性倒錯症患者」週期性地使用化學荷爾蒙,從而減輕他們的性慾望。

違反療法 判刑或罰款

「化學去勢法」的藥物治療方法需要檢察官獲得性暴力犯罪人的同意後,在治療監護所實施,同時搭配一定的心理治療。如果治療對象違反療法內容可被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繳納200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美德等國 早行之有年

事實上,針對有「戀童癖」的兒童性暴力犯罪人實施藥物治療法,已在部分西方國家行之有年,包括加州的美國數個州、瑞典、德國、丹麥、澳洲等。


俏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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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是正常的反應
2009/09/07 07:47
哭泣之後的重建是漫長的路

旁人,能夠幫助他們最好的應該是讓他們不要自己’傷害’自己...

即...一再重複當時恐怖景象,或自責為何沒有阻止一切曾經發生的事..

每一次的後悔,就是多一次的重複傷害自己..

受創傷的人,很少人意識到他們已經長大了.大到可以向當年的入侵者說不的地步...可是每當他們回憶痛苦時,自己又回到弱小無知受騙的年齡.無法跨越拯救永遠在被害的那年,那天,那時,那刻和那個可憐無助的女孩(或男孩).

如果,他們願意...看清現在的他們已經有力量保護當年的他們的話,他們會利用每一天的機會快樂的活下去,把壞人繼續迫害她們幸福的功力毀滅掉.

回頭再看童年往事時,不會自殘.因為他們不再幫助惡魔毀滅自己了.

心理復健的路需要專家,家長和自己契而不捨努力.有的女人,曾經被性侵,導致無法和愛她的丈夫有正常關係.Dr. Laura有一次在她的call in節目裡告訴一個曾經被侵害的女人說,如果她痛恨那個奪去她歡樂的男人,她要做的事反而是和這個愛她的男人有更棒的關係...讓惡人不能繼續得逞.只有拒絕繼續被傷害的人才能夠真的走出被傷害的魔咒.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30 回覆:

歐美不是有種"與男性對打"的防身課嗎?

建議學校要從小開班

力量的使用與信心不是一蹴可及

需要長期培養信念與技巧

社會家庭對於女性的"乖巧化"教育觀念

也應該要改改了


雪人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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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小心翼翼保護女兒
2009/09/07 05:29

我的學生有人曾經小時候被強暴過,一個音樂天份很高的美女,卻因為國小被尾隨的惡人騙到強暴,行為就變得畏首畏尾,最後還隨便結交男友,高中就傳出墮胎的不幸。我難過許久,想盡法子幫助她,但是好難。

現在的她不知怎樣了,也應該大學畢業了,心中對她念念不忘。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03 回覆:

我們現有"性侵害防治法"約4-5年

至少現在在後續醫療幫助上已經逐漸完整

但是預防永遠需要社會學校與家庭的共同投入

給予正確的教育

這點, 在那些身處問題家庭的孩子

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我期待學校能做到...期待教育部把預防性侵害當作自己的責任

不要去搞啥有品運動, 實際一點

.因為學校是這道防限最可能有效率的部份


老大不~小王子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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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醫呀 妳是跨幾界呢?
2009/09/06 19:51
醫 動植物 音樂 文學 攝影 旅遊 ...現在再加上心理諮商
厚 還跨了什麼 一次說出來
免得隔斷時間就被妳驚嚇一次

每個人都有他的玫瑰與B612星球。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09 回覆:

我不是專家啦....

但是人生大學也繳了不少學費

希望"教育部"能把"預防性侵害"當作自己的責任

不去搞空泛的有品運動

從小開始, 才能幫忙那些來自問題家庭

或是毫無概念的孩子


葉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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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刑
2009/09/06 13:22
仍是最好的辦法吧
傷害別人的惡徒    就是要讓他永劫不復~
一旦落入紅塵 
不管成為精靈或是塵土 
這肉身終究沒參悟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41 回覆:

其實有針可以打, 只是我們當局連這點都覺"不人道"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an/16/today-so1.htm

專治性侵犯 南韓化學去勢診所開張


青衿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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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追蹤的意見
2009/09/06 13:18
協助過幾個被性侵女網友,有的是親人強暴,有的是約會強暴,還有的是校園強暴等等,觀察10多年下來,有的當媽媽了! 有的手腕上的割痕已經都消失了,有的已經接下家族企業,用工作及新男友掩埋了過去!

社會過度強調傷痛,往往讓當事人更不易用時間來沖洗記憶!並非每一個人都有能力接納殘缺及過去!

當一個客串的精神分析師,有時得很冷血的分析,不帶感情的追蹤觀察,以及背負著不像地球人的批評 >_<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04 回覆:
社會常要人在罪犯道歉後原諒對方而後, 才算走出去陰影; 但是對於活著都困難的人, 我寧可建議他們去恨, 以恨作為生存的力量, 等到活了之後, 心情小小穩定時, 再慢慢慢慢學著"好好活", 因為太恨, 會傷身傷神, 如此下去, 你的一生還是被對方打倒.....對自己好的方式, 就是忽略、看不起那些沒有水準不值一顧的罪人....真正活出屬於自己的光采。不必一定原諒, 但也不要讓恨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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