嵙崁(大溪)大燒殺嵙崁大燒殺:
日軍下令焚燒大嵙崁街,於是4萬人左右的繁華市街,
從7月22日連燒3天,火焰遠遠連燒到桃園三角湧街,
20多里不絕,變成滿目淒涼的焦土,共燒燬房屋1500多
戶,人民死傷22260人。抗日領袖汪國輝,則被日軍以
武士道手法斬殺。
雲林大屠殺
日本事後自己統計報告計焚燬村莊五十六處,縱火民房四千
九百二十五戶,無辜百姓逾三萬名無端被殺,受害範圍廣
及五十餘村莊。斗六街及石龜溪莊遭受最為慘重。
進攻鐵國山之兒玉中隊,自林杞埔(今南投縣竹山鎮)
撤回雲林時,沿途縱火,九芎林、石榴班、海豊崙各莊
盡成焦土。
彰化大屠殺事件
總督兒玉源太郎及民政局長後籐新平在以欺瞞的「招降政策」
來配合作業。到了十一月展開在台中縣及臺南縣的軍事大掃
蕩,各地報來的成績有:
台中縣的「大掃蕩」乃是十一月十二日開始、至二十三日
終止。在這十二天之間:被日軍殺害者6280人、被捕下獄
3324人.
嘉義大屠殺事件
"大莆林大屠村1895年8月30日,日軍進入雲林地方,9月2
日到達大莆林, 即現今嘉義縣大林鎮。此地的領袖人物
簡精華,深知裝備戰力皆非日軍敵手,不忍生靈塗炭而
決定放棄抵抗,命令居民清掃道路,提供食物歡迎日軍。
不料日軍竟要求簡獻出200名婦女。
簡不答應,日軍竟以此姦殺簡氏一族婦女120多名。
更甚著,多名婦女生殖器遭削尖的竹片貫穿,連腸子都
拉出體外。日軍進行大規模屠村暴行,村內4500人不男女
老少幾乎全遭滅口,日軍將參與偷襲行動的壯丁以鐵釘固定
脊椎,活活剝取人皮。簡精華不願被擒受辱,即刻自刺左手
血管,失血而死於自宅。倖存鄉人感動其忠義,而以「
簡忠義」追思。
臺南大屠殺被日軍殺害者10053人。
被捕下獄3043人, 被焚燒民房5813幢。
高雄大屠殺 (阿公店(岡山)大討伐) 兒玉於1898年就任
台灣總督,決定自11月12日展開對台灣中南部抗日軍的
大規模攻擊,日本人稱為「大討伐」。此次「大討伐」,
依台南縣知事提出給台灣總督的報告,殺害人數達
11,053人,傷者不計其數。民宅燒燬數,全燒燬
3,783戶,半燒燬4,030戶。家屋的全燒、半燒,
家財的燒燬等的損害, 依當時幣值達38,000餘日圓。
屏東大屠殺,蕭壟大屠殺.
日本少將貞愛親王的混成第四旅團,由嘉義縣布袋口登陸,
隨後往臺南縣北門等地推進,沿途焚燒民宅,從海、陸
合擊臺南、蕭柯街慘殺:1895年10月10日,日軍混成
第四旅團登陸布袋嘴(嘉義地方),近萬名村民躲到溪邊
雜樹林的天然溝壑中,因嬰兒哭聲而被發現後,日兵分別
截住長坑的頭尾兩端,然後亂槍齊放,對著坑內猛烈射擊
了近2小時。人無一倖免,嬰兒、婦女也無一人得活,
田舍人畜全被夷平,日軍並捕捉村人活活截割耳、鼻、
舌、眼裝飾配刀邊充當戰利品。 此役殺戮臺灣人27000.
西來庵大屠殺
1915年,臺南焦吧哖(玉井,日語念tamai)附近的後厝,
竹圍、番仔厝、新化、內莊、左鎮、茶寮等二十多處村落,
屠殺18000餘人,閩南籍佔半數人口,不分老幼,依次殺戮。
日軍警又特別活捉身體瘦弱的村人,關入豬籠加以戲弄,毆
打、潑糞、浸水最後任由餓死,並將骨瘦如柴的屍體棄置玉井
廣場示眾,以殺雞儆猴 。
太魯閣大屠殺,霧社大屠殺
總督府調集軍隊、警察二千餘人,使用轟炸機、毒氣等,
展開強力鎮壓。霧社原住民經五十餘日抵抗,終告失敗,
原有人口一千四百人,僅剩五百人。
兒玉設計屠殺歸順者260人:
兒 玉 總 督 發 布 非 常 殘 酷 的 「 匪 徒 刑 罰 令 」 ,
對 付 本 省 同 胞 。 所 稱 的 匪 徒 , 就是 指不願服從
其統治的本省同胞,在這殘酷的法令下大肆殘殺我抗日
同胞.
總計自明治二十八年至大正四年(西元一八九五年至
一九一五年)20年間,臺灣同胞先後發起較大規模之抗日
運動有20次,總計日人據臺50年間,臺胞抗日犧牲者65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