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典在智財庭二庭敗訴後,接著又上訴到 智財庭一庭,(就是通常的高院).這段期間, 我有點忙,又看了他補充一大堆上訴理由, 上訴狀就像一本書一樣,但都是陳腔濫調, 看了真令人頭昏腦脹,實在不勝其煩, 打從心理厭惡不想理他, 所以就想等到了庭上再用陳述的 比較省力,反正本來就不想太鳥他. 有一天,忽然想到我的好友呂傳賢律師. 他曾幫中部莊汝貴老醫師的家族提告 證嚴法師的[一攤血]的官司而出了大名. 我想既然這個案件會成為大家關心的案例, 應該要好好理論一番,所以就請他幫我寫一篇 答辯狀. 果然呂律師學富五車,才高八斗,寫了一篇 認事用法都非常完備有力的答辯狀(如下文), 我十分相信呂律師的功力,這一庭也應該可以勝訴. 9月27日我從桂林參加了姪女兒的婚禮回來, 次日下午就到板橋智財二庭報到. 這也是一個程序準備庭. 受命法官江漢卿法官,核對完雙方身份後, 就跟林某人說:林先生,你是法院的常客了, 你被法官起訴的誣告罪如何了? 林某某答說:已經無罪結案了. 法官說:沒事就好,不過你還是要改變一下作風, 不要動不動就告人. (我一聽法官的問話,讓我覺察出一個信息: 我本來打算官司全部勝訴以後,準備為以前[受害] 的網民們爭口氣,該輪到由我來告他一個[誣告罪], 讓他嚐嚐吃不完兜著走的滋味.但如今聽說連法官 主動起訴他,都讓他脫身了,我就得考慮是不是 會白費力氣了???). 法官接著問雙方有什麼意見要陳述? 我們都答說:已經寫在狀紙上了. 法官問:張先生,你用了他的那隻鳥有多大? 我說:像兩張小郵票那麼大. 法官說:林先生,你那張鳥圖是何時出版的? 林某說:好像民國是88或89年出版的. 法官說:林先生,你的這張鳥圖從88年到現在, 賺也賺夠了,何況只有兩張小郵票大小, 你現在還想要人家付一,二十萬授權費, 未免太過分了吧? 法官接著轉過來對我說:張先生,你未經同意就 擅用了家的作品就是不對,你承認嗎? 我說:我承認不妥,但兩個刑事庭和智財法院一庭, 都判我勝訴,他還要[追殺式]的繼續告不停, 這次我更花錢請律師寫答辯狀,也還要坐長途車, 跟他跑來跑去,我才是受害者耶. 法官說:你知道嗎?學生擅用了IBM的軟體也是 被告侵犯智財權也是要賠很多錢,那你願意不願意 和解? 我說:庭上,我的案子不能這樣的來相提並論, 你如這樣說,那我寧願請你判我輸好了. 如果我輸了,更可以突顯出目前我國所謂 [智慧財產權]法律的荒謬和可笑. (註:我國智慧財產權法院成立才一年多,雖然對保護 智慧財產權有時代性的貢獻,但不合理的判決也 是很多,我的案件輸了豈不是又增一樁, 我打定主意,非贏不可!!!所以我的口氣也很強硬). 法官說:張先生,你不要生氣啦,你擅用人家的圖樣 就是不對,雖然你一庭贏了,但二庭的法官, 可能有不同的考量,你不一定會贏.你今天不願和解, 你自己麻煩又花錢,而法院下次就要有三位法官 一位書記官,一位通譯來開庭,這是十分勞師動眾, 耗費社會成本的.你還是考慮和解吧. 我說:報告庭上,我對您的提議,不表示意見. 法官說:林先生,那你要多少錢才願和解? 林某某:至少兩萬五千元. 法官說:張先生你願給多少錢和解? 我說:看庭上的面子,我在調解庭只願給三千, 現在給五千好了. 法官說:張先生,我幫你們圓個場,那你就給八千好了. 林先生,你同意嗎? 林某某:同意. 法官說:張先生,你就同意吧,簽了和解筆錄就沒事了. 我實在不想和解,因為我有把握勝訴,但也不勝 其煩了.不過若再纏鬥下去,又要跑法院好幾趟, 今天只要花八千元,我可省卻許多麻煩,也免了 三位法官為我的鳥事操煩. 猶豫中,回頭看到後面旁觀席上站了一堆下一庭 的律師和當事人,他們都好像在看好戲的樣子, 我考慮若再繼續槓下去,可能也沒完沒了, 只好在江漢卿法官的好意下同意和解. 但我堅持八千元不是授權費. 法官也同意不標明為授權費. 江漢卿法官看了我們簽了和解筆錄後宣佈 和解成立, 接著跟我說: 張先生,我希望有榮幸去看您的部落格, 請問您的部落格叫什麼名子? 我說:我的答辯書上有寫,叫終生陸戰隊的部落格. 江法官說:喔,您也是陸戰隊的...... 我說:是啊,謝謝您的抬愛.... 和江法官的最後幾句對話,讓我覺得舒服一些些, 雖然是不爽付了八千元,但也阿Q的想說: 就算是善良老白姓支持政府和法院維謢智慧 財產權的代價吧!!! ***************************************************
智慧財產權二庭和解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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