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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上事業,感情可別跟進。
2009/03/31 21:04:10瀏覽607|回應4|推薦23
        在我這個年紀,曾創業的人應該為數不少,同儕開店當老闆也不是頭一遭了,這次輪到我的手帕交─千,嚴格說起來,是千的先生─阿特,頂了一家咖啡廳。

        阿特一直嚮往創業,這波低迷的景氣,讓不少人撐不過嚴寒,紛紛頂讓倒閉,阿特的國中同學─Miss隨意,發現了一家貼有頂讓告示的咖啡廳,由於沒有資金,於是找上阿特商量,他們一同前往與店老闆商談,發現頂讓所需的資金不多,他們可以應付,於是這件事就這樣定了下來,經過一個月的店務交接,年初開業了,很是恭禧。

        初期事事未上軌道,雜事多又不熟悉,人力不足,阿特來電詢問我是否願意幫忙,因為他也知道我有工作,一開始我以為是在假日時過去補貼人力不足的時段,我非常樂意,但經過詳談之後,才發現,他要我辭了現有工作,到他的店裡幫忙,這我得好好考慮,畢竟,我也認為現在並不是一個好的創業時機,重要的是,我不認為在阿特經營管理之下,這家店的壽命能維持長久,我還是回絕了。(一開始我會覺得回絕是很無情無義的事,後來我覺得阿特的算盤打得更是無情,因為他沒有考慮到,如果他店收了,我該何去何從。)

        既然無法到現場幫上忙,那至少多去捧場,總可以了吧?!開幕至今,我去捧場了三次。第一次去在開幕後三天,看得出來非常倉促,連菜單都還沒準備好,都已經開始第三天了?!由於雪山帶了手提電腦,我主動提議幫他們製作臨時菜單應應急,因為從頂讓到開幕的時間很短,又才剛開始,所以還沒上軌道我還可以理解,到了第二次上門捧場,是在年初六。

        年初六那天再次前往,正式的菜單是已經準備好了,但是沒什麼生意,那天發生了一件事,讓我覺得這家咖啡廳如果沒有辦法生存下去,阿特的合夥人佔了絕大部份的原因。那天一同到場的還有我與千的同學一對,班對同學─嗶波(男,圓臉、短下巴與眼皮半垂的無神眼睛,讓我想去多年前的連續劇─浴火鳳凰中之一角─嗶波,所以私下我總是這麼稱呼他)與波嗶(女,因男友之綽號而得此綽號。),他們各點了一盤義大利麵吃,但沒有點咖啡或任何飲料,我第一次光顧的時候,Miss隨意有給我折扣,但這次她一點折扣都沒有給我們其中的任何一個人,我沒有發現,是後來千打電話來跟我確認是否有得到折扣後,我才知道,因為千瞄見嗶波同學的帳單金額,像是沒有折扣的數字,所以特地打電話來問我,其實有沒有折扣對我來說,我是沒差,因為就是要捧場,少那幾十塊我也不會富,但我還是告訴千:「同學大老遠地跑來捧場,給點折扣是會比較好,特別是嗶波和妳平常的交情並沒有像妳我這麼好,我覺得還是請Miss隨意給妳的朋友一些折扣會比較好。」這件事千請阿特去跟Miss隨意溝通這件事,想不到Miss隨意不給折扣的原因是:「我覺得他們兩個(嗶波和波嗶)吃定千了,只點麵,想讓千請他們飲料,所以不想給折扣。」如果我是阿特,我想我會回她:「這個“私人”恩怨,我們自己處理就好,妳公事公辦就對了。」除了夾帶太多私人情緒之外,在經營上也很隨意,想開店就開店,想休息就休息,一發生任何狀況,第一個先打電話向阿特求救,而不是先處理問題,客人多時嫌太忙 ,客人少時就自己沖杯咖啡坐下來休息,完全沒有危機意識,飲料這種東西成本不高,也捨不得送客人一小杯在餐後解渴......。第三次是為了帶初六沒跟到的同學去捧場,所以我又再去了一次。

        阿特因為他得上班,店務都得Miss隨意打理,但他本著對合夥人的信頼及交情篤深,對於店務一概不過問,他不想給合夥人壓力,換得的結果就是熄燈收拾的下場。

        這項投資,嚴重的失敗,不但賠錢,夫妻感情也因此受到考驗。千因為與Miss隨意不熟,她把自己的立場設定成合夥人的家屬,雖然資金50%中的50%是她的,但是發言權因為立場的設定錯誤而完全喪失,很多事她已經預想到了,但因為無法發言,所以只能看著自己的積蓄一點一點的消耗掉,為此她不斷地向阿特抱怨,得理不饒人的談話方式及不退讓,最終換來的,是阿特不願侃侃而談。千的醋勁也讓阿特綁手綁腳,無法到店裡幫忙,填補人手短缺的問題,所以後來又多花了一筆錢,請了一位店員。

        阿特一直認為是千對於投資死心眼,不能看開投資會有失利的時候,所以不能接受她的指教及疲勞轟炸,言談之中充滿了對千的不滿,不論我怎麼告訴阿特,女人對於這件事的角度看法,他完全沒有聽進去,這就是我不能支持千嫁給他的原因。如果夫妻情人相處到最後,都是對方的錯,那還是夫妻情人嗎?爭對錯這種事不是法庭上的兩造律師才會做的事嗎?如果一心一意想爭對錯的話,那就當敵人就好了,何必相戀結婚?

        我只能安慰千,錢再賺就有,夫妻感情壞了難修補,夫妻失和並不是這項投資的目的,就相信阿特會把店頂出去,拿回原先投資的資金,她是答應不再數落阿特,但談話的最後,她又加了一句「希望這次他會好好反省」,唉~!她到底是有沒有聽進去啊?!

        雖然之後千與阿特後來因為我極力向他們推薦“貧民百萬富翁”一片,但他們不覺得好看而在電話裡頭一起向我戲謔抱怨,但總覺得這個價值觀造成的裂痕一旦出現,總會留下點什麼。




佑璇 2009/03/31 pm17:51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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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貓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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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是隨意啊...
2009/04/24 22:52

請問這間店有任何人有餐飲相關的經歷嗎?

因為看起來只是兩個天真的傻瓜拿錢去買老闆頭銜耶...

經營不下去的店 他們有什麼把握可以做得比原來的好?

連菜單都沒想好 我想 他們不是很有自信 就是很有勇氣...

佑璇(aiaigasa) 於 2009-04-25 01:12 回覆:
有!
有一個誤以為當過咖啡店店員就等於有餐飲經驗的傻瓜,
還有一個認為很會說大話就等於是交際手腕好的笨蛋,
他們的確如願地花了一筆錢買了二、三個月的頭銜。

他們有什麼把握可以做得比原來的好?
這個嘛~~~~~~,
是指他們“憑什麼”嗎?
憑著他們的“夢想”,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丫~~


a11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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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談
2009/04/01 17:09
92年我和朋友合夥開咖啡屋
我是店長兼主廚會計
請了兩位鐘點工讀生
但我做了三個月
我退出
因為我發現合夥人
常在非營業時間到店裡吃飯
也沒付錢
營業時間代朋友來吃飯
依樣沒付錢
都說用記帳的
但是月底他並沒有付錢
等於是店裡的呆帳

我退出後
他們也因公私不分
等讓給人了
還好
我因這樣看清一些人的德行
如今他們 一樣
靠著記者身分繼續去騙吃騙喝
佑璇(aiaigasa) 於 2009-04-01 19:59 回覆:

非營業時間吃飯?那您不就必須特地到店為他們張羅?

私心人皆有之,難有一個人能做到完全的利他,
所以才必須盡可能地做到公歸公私歸私,
到店裡吃飯填飽的是誰的肚子,就該由誰付出代價,
本是常理,
是合股投資的“公司”,
又不是自家的廚房,
怎可以如此仗著朋友的情誼吃霸王飯?
三個月應該沒什麼損失,
萬幸萬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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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當老闆
2009/03/31 22:50
合夥做生意,其實常常翻臉。因為賠錢時互相指責,賺錢時分配不均。利益之外,還有理念衝突,加上好朋友、合夥人角色混雜,大多數最後都是以翻臉做為結局。

但是,我覺得他們之所以失敗,主要還是因為兩個人都是想做老闆...威風而已。舉例而言,千會吃醋,不想讓阿特去幫忙,是因為不放心兩個人單獨相處,那可以裝一個IP攝影機,只要一個固定IP,千可以上網在任何地方看到店裡的情形,就會放心的多(其實順便也可以監視Miss隨便,竟然可以因為想去唱歌,還不到晚上就關門,還大方的講給我們聽...真是無言啊!)

要幫忙也不是一定要在店裡面,也可以到附近發傳單啊!或者阿特帶小孩,千進櫃台幫忙;或者夫妻兩個一起進去,接替Miss的班,一定會有辦法的...總而言之,如果只是想當老闆的話,以上都是爛方法...因為都不夠威風^^
佑璇(aiaigasa) 於 2009-03-31 23:02 回覆:
哈哈!對!如果只是想要當老闆,以上都是爛方法,給我威風,其餘免談。

Miss隨意用員工腦袋經營咖啡廳,阿特用老闆心情經營咖啡廳,千則持著醋罐干預經營,重點是,誰也不讓誰,自己都沒錯,千錯萬錯,都是大家的錯。

freepark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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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合夥
2009/03/31 21:51
投資合夥的一開頭 往往都是好事 但到了後來 不管賺不賺錢 大多都會出事 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 我認為是每個人的實力和需求並不相同 許多人可能還不了解這個道理 就去合夥投資了 但是事後 你認真想一下 大多數的時候 當朋友可能會比當合夥人還好
佑璇(aiaigasa) 於 2009-03-31 22:32 回覆:
我的老闆草創公司初期,在台北市某個地下室小小的空間裡,每天忙到很晚,當他下班離開工作室時,經過一樓餐廳的門面,往往剛好遇上餐廳打洋的時間,他說他們打洋後,會在店裡待上一段時間打牌,把營業額中的小錢當成獎利,合夥人一同打牌看誰運氣好,把這點小錢的獎利帶回家,大家開心又無傷大雅,那幾個年輕人,有不同的專長,有室內設計、會計、餐飲......等背景,大家各司期職,不但大賺錢,還和樂地一塊經營,更擴大了店面。

要達到這樣的結果,實在不容易,就像您說的,實力和需求的不同,所造就出來的價值觀也就不同,如何把實力需求不同的人安排在一起共創事業,單憑傻勁和信任是不夠的,沒有事前全盤的評估勘查及長遠的規劃設定,執行後又不夠積極努力,要如何能夠成就事業?剛好,阿特和Miss隨意一樣都不俱備,又沒有足夠的雅量接受他人的意見,其它人自然不看好了。

不過如果換成是我,我還是覺得不要找熟識的朋友合作生意,寧可從夥伴變朋友,也不要從朋友變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