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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殺人 ● 冤獄配方
2011/02/02 05:26:18瀏覽1990|回應23|推薦59

閱讀新聞:

讀江國慶在獄中寫的家書,描述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被構陷,在酷刑之下認罪,對於身為母親的我,幾乎是不忍一字一字的讀江國慶的家書。這個被國家機器精心製造的冤獄,發生在1995年,台灣已經儼然以能夠直接選舉總統的民主先進國家自居的年代;但是,冤獄製造的手法,卻是與我的祖父在1949年被以匪諜之名所構陷的冤獄手法,如出一轍!民國三十八年的匪諜冤獄案,政府於案發四十八年後,以總統道歉及白色恐怖冤獄案國家賠償了事,因為加害者已作古,證據湮滅,事隔久遠,無法追訴;但是,十五年前的江國慶冤獄案參與的涉嫌加害人均健在,有些甚至升官要職,以台灣的法律追溯時間及馬總統道歉、不干預司法的態度看來,要將冤案加害者以國際刑法的標準對涉嫌加害者進行依法公平調查、審判,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現行法規是交由國防部調查,這不是自己辦自己人嗎?這樣的邏輯,怎能維持社會公義?

我讀祖父的回憶錄,讀到祖父於民國三十八年追隨政府流亡到台灣,剛剛才踏上寶島,擠在同鄉在台中的臨時居所,沒多久就在半夜被捕入獄,受盡酷刑,同案有多人在迅雷不及掩耳的情況下,被槍決於馬場町;祖父入獄其間,隻身隨學校流亡台灣的父親痛不欲生,幾乎自殺。國家殺人,就像輾死一隻螞蟻一樣輕而易舉!如今,讀到江國慶冤獄案的新聞,真的是有切膚之痛!

讀英國御用律師、人權法官Geoffrey Robertson QC寫的書≪危害人道的罪行≫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 The Struggle for Global Justice:聯合國普世人權宣言是為確保人的生命權,不受酷刑、不被肆意逮捕、不公平的審判及確保個人的宗教、言論及結社權不受不當干擾。普世人權必須靠法律的強制執行才能維護。讀德國法官及法學教授Bernhard Schlink所寫的書≪關於歷史的內疚≫ Guilt about the Past:只有加害者才有資格道歉,只有被害者才有權力原諒。社會的正義不是靠政治人物的道歉或金錢賠償所能維繫的。涉嫌加害的人或共犯必須受公正的司法體系加以審判定罪,這是維持社會正義的唯一途徑。如果涉嫌加害者能夠以道歉、下跪、金錢賠償或丟官下台而全身以退,那麼將給後來者提供仿效的榜樣,那將是歷史悲劇重蹈的配方,更是人權慘劇重演的門票!這就是為什麼1949年的精心製作的匪諜案,能夠在1995年改包裝重新登場!

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Nuremberg Trials 紐倫堡大審判至今都還能在雪梨的晚間新聞上看到某個垂垂老矣的納粹劊子手躲在某國小鎮多年,終於被受害人指認而遞解歐洲法院接受審判。這是德國歷史能夠走出納粹種族滅絕的反人道罪行的背景。然而,中國歷史走不出國、共內戰;台灣歷史跨不出二二八和白色恐怖,加害者沒有受到應有的審判,能夠全身而退,是讓這些時代夢魘陰魂不散、揮不去、放不下的原因。

不依法審判加害者的冤獄賠償是國家機器用人民納的稅買的保險!國家機器殺人,憑什麼要全民買單?憑什麼可以只用政治手段處理?面對壓迫人權的國家機器,人民如果不能覺醒,甚或儼然化身統治階級為其反人權的壓迫事實辯護,成為犯罪集團的共犯,那麼請不要指望這個社會能有正義!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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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chou&aid=4842848
 引用者清單(1)  
2011/02/02 13:59 【Jacaranda 雜記】 非讀不可 ● ≪危害人道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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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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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前共產黨
2011/02/04 12:53

搞農民運動,在很多省都殺了不少人,包括我的老家湖北省。我的祖父就是那時候被殺的。所以這些省的老百姓一聽說共產黨要來,拼了老命也要把小孩送到國民黨的地區。

龍應臺的大江大海,cover 了抗戰後的情況,抗戰前的就要看其他史料。

Jacaranda(achou) 於 2011-02-04 13:03 回覆:
是的,你說得沒錯!
龍應台的≪大江大海1949≫是文學作品,不是歷史書,有許多人把這本書從歷史細節做批評,我覺得是見樹不見林,只能怪我們大家對那段歷史太無知;而當事者如果還在世,也多不願重新揭開傷口。

我父親的經歷,是在他過世近三十年,我才從他的日記讀到一手資料;他在世時,隻字不提!

溫哥華 千里傳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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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想想
2011/02/03 15:43
我想到一個可能原因了,以當時中國的經濟發展程度,小孩能念中學的,應該屬中上家庭子弟。共產黨若當時的口號已經是『窮人翻身』、『打倒地主』之類,的確會讓這些家庭心生恐懼,這和一般窮人如迎王師的態度是會不同。
你推薦的書,下次回台會找來看。上網只看到一些隻字片語,但王鼎均也提到國家、『學校』的詐騙,沒有全文,不能猜他的真意
Amy

[溫哥華 千里傳音]
[AVの館:電老大]
Jacaranda(achou) 於 2011-02-03 17:10 回覆:
樓下那回應已經提到,王鼎鈞的流亡學生經驗與其弟、妹的不同。王的確是被軍人兼的校長半騙充軍的。王的弟、妹所跟隨的學校,就是被陷匪諜案的學校。這流亡學校其實是山東七、八所學校,叢各路合流而最後在國民政府撤台之後,教育部指示他們到廣州等船才合而為一校的。

網路上有許多有關這流亡學生匪諜冤案的資料,可是有關流亡學生當時的流亡實錄並不多。我父親的日記算是一手資料。

溫哥華 千里傳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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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懂
2011/02/03 15:23
嘿!你誤解我的意思了!
王校長當然是被羅織入罪,那是冤獄慘案,軍方殺人,一點疑義都沒有。
我不懂的是,當初他有必要帶山東學生一路南下流亡,導致沿途死傷幾乎三分一(我也沒認為他是拉伕行為)。
山東流亡學生有兩次,一是對日抗戰期間,因為害怕日人展開大規模屠殺,所以得向後方逃亡,這可以理解。但王校長那次是1947年國共內戰,山東眼見不保而採取的行動。如果龍教授『1949大江大海』所言正確,彼時共軍形象在民間心目中是勝於國軍的,共軍所到之處的所行所為,並沒有比國軍差。所以我才懷疑帶領這一萬多中學生遠離故鄉的合理性。憑甚麼說逃到國軍的統治區才有得讀書(考慮過沿途的顛沛,或說當時整個中國之亂嗎)?再看雙方拉伕的不擇手段,張校長如何能相信國軍的讀書承諾,他沒想到是送山東子弟入虎口的可能性嗎?
因政治理念不同而打仗絕對是錯誤(當然國共兩方都有理想正派人物,也有混帳、笨蛋,但開戰後只求勝利,混帳比例就會增加),成熟的民主制度就是要讓政治人物用理念說服人民選擇自己。戰爭永遠是人類最大的悲劇。

[溫哥華 千里傳音]
[AVの館:電老大]
Jacaranda(achou) 於 2011-02-03 16:52 回覆:
說來話長,我不打算從頭說起,這事始末,可以寫十篇udn文都不夠寫,搞不好還能寫一本書。但是1949父、祖輩的事,格友有許多人都寫過,但是我遲遲下不了筆;在此也不想寫,所以,我簡單回妳:

『彼時共軍形象在民間心目中是勝於國軍的』,在山東不成立,因為山東是最早被共產黨佔領的省份之一。我從父親親手手寫六十一年前的日記,看到當時山東的慘況。

是張敏之校長和鄒校長,被槍決,不是王校長。張校長本身是教育家,抗戰時就帶流亡學生到後方,非常有經驗。他是學校已經從青島乘船到上海後,才被教育部派為校長,帶領學生的。

學校就是學校,校長就是校長,與政黨無關。流亡、遷校是當時山東教育部及中央教育部的指示,學生完全有自主權。一路南下,也有許多學生、師長決定不去台灣,返回故鄉的。

王鼎鈞的弟、妹,是跟張、鄒校長所領的學校流亡的,屬內戰期間的流亡學生。王鼎鈞本身是抗戰期間的流亡學生,等到內戰時,他本來也在另一所流亡中學,但是那校長本身是軍人,把學生當兵帶。後來王因家庭經濟因素,正式加入憲兵。王鼎鈞的流亡學生經驗是比較不幸的;但是與後來被陷匪諜、在澎湖強被充軍的流亡學生,又算是幸運的。

我讀父親從青島、上海、湖南藍田、廣州、澎湖到高雄,一路的流亡日記,真是很佩服流亡學校師生的感情與學子向學的精神!

好了,我說太多了。龍應台的大江大海1949,寫出了那個大時代的悲劇,是一本文學巨作,其中的歷史細節還需要讀者去深掘。

悅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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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New Year
2011/02/03 14:32
個人要與國家對抗﹐ 除非背景很硬。 否則真的很難﹐ 心懷不平﹐ 最後是帶著恨憤進棺材﹐ 讓自己白渡過憤世嫉俗的人生﹐ 理論上應該執善固執﹐為真理而戰﹐ 但有時付出的代價實在太高了。
Jacaranda(achou) 於 2011-02-03 17:15 回覆:
這的確是浩大的工程。
讀過Bernhard Schlink的Guilt about the Past,就會了解德國人為什麼花那麼多時間、精力處理一整代人的內疚與傷痛 reconciliation。因為,如果不處理,整個國家是無法向前邁進的。

烏拉瑰本尊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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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人死不能復生
2011/02/03 12:33
冤案該還公道﹐惜人死不能復生。

當官的賊人都該下獄﹐ 得到該當的懲罰﹐惜人死不能復生。

猶記台灣還有拉法葉尹清楓命案﹐ 讀過尹清楓老父尹鐸的血淚書﹐尹鐸也去世多年﹐惜人死不能復生。 我覺這些人害了人性命外﹐ 還貪污盜竊了大把老百姓的錢﹐ 更是罪加數等。黑幕重重﹐直搗國本。

人命都是一樣值錢﹐江國慶的命案已昭然若揭﹐尹清楓命案看來只有永沈大海﹐“國本”難撼﹐ 官官相護。

正義還是有價的。 平時對政治毫無興趣﹐此乃基於人本同情。
Jacaranda(achou) 於 2011-02-03 13:20 回覆:
學姊評得好極了。
尹清風命案是更複雜的兩個國家機器殺人,可悲的是這個社會無力對抗!
的確,對人的關懷是人性之善,與政治傾向無關。

溫哥華 千里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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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深究。。。
2011/02/03 00:00
很贊成你說的,罪行的頭頭應接受法庭審判,但是層級到多高?知情者都算是共犯?還有共執行的小囉囉呢?當初納粹的頭子被國際法庭判刑,電影The reader(若現實真有類似情節),那些聽令行事、共同參與的下階人員呢?
提一個真正有爭議的。當初帶那群一萬多山東學生長途跋涉,途中死傷數千的『壯舉』有正當性嗎?國共內戰是政治理念之爭,並非外族入侵,即使共黨勝出,佔領山東,難道他會大屠殺當地平民百姓?不顧沿途艱險,誘騙帶領學生出走有沒有一黨之私?(該校長是忠貞國民黨員),先造成上萬家庭的親子分離,後又無力護雛,釀成慘案,那位校長有罪嗎?
Amy

[溫哥華 千里傳音]
[AVの館:電老大]
Jacaranda(achou) 於 2011-02-03 01:39 回覆:
對於加害者的審判,誰有罪、誰無罪?到什麼層級?法律有它的判定的方法與原則,這是法律專家的範疇,如果二次大戰後的紐倫堡大審判如此浩大的工程能夠進行,單一個案的江國慶冤獄當然不是問題。

很抱歉,妳對於山東流亡學校被構陷匪諜一案的『推理』,完全不符事實;限於篇幅,我只能告訴妳,不須懷疑那位校長,整個案件是國家機器精心製造的『藝術品』!妳只要在網路google一下就知道。

至於國、共內戰,真的是政治理念之爭嗎?
如果是,那此內戰有存在的合理性嗎?
如果不是,內戰中的每一場戰役都必須細細追究其罪與罰!
Jacaranda(achou) 於 2011-02-03 02:09 回覆:
Bernhard Schlink是The Reader的作者,同時也是德國法官及法學教授。他還寫了許多其他小說,包括Home Coming,都是從他親身參與德國二戰後對戰爭罪犯的審判經驗中,對於『罪與罰』的判定所體會出其間的衝突與難處等等令人深省的問題,而寫成的一本本暢銷書。

Guilt about the Past一書中,他對加害者與被害者有非常深刻的闡述,對於歷史事件的和解過程,就德國經驗有非常精闢的見解。我個人覺得非常值得華人借鏡。

Bernhard Schlink是不認同政治人物道歉如此的政治處理法律問題的手段。
Jacaranda(achou) 於 2011-02-03 12:42 回覆:
再讀一次:『不顧沿途艱險,誘騙帶領學生出走有沒有一黨之私?』
妳完全不清楚山東流亡學校一事,而與當時國、共都做的『抓丁』混為一談了!
山東的父老為何將子弟托付學校帶領追隨當時的國民政府,在網路和王鼎鈞的回憶錄≪怒目少年≫與≪關山奪路≫有詳細紀述。學生隨學校流亡是自抗戰時期就有的事,但是國共內戰時的流亡學生命運與前者大不同。

Ap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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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
2011/02/02 17:08

美國有一個"The Innocence Project"專門用DNA來協助冤獄者洗刷罪名.

它是由Yeshiva University法律系的教授和學生組成.

自1992至今, 由它的協助, 266個人的罪嫌得以澄清; 其中17人是死刑犯.

冤獄過去有, 現在有, 將來還會有. 希望這次事件能引起社會大眾的覺醒: 冤獄者和家人通常求助無門.

Apple

Jacaranda(achou) 於 2011-02-02 17:37 回覆:
冤獄的原因有很多,國家機器的構陷,罪大惡極!
加害者必須接受審判,但是死刑沒有存在的空間。
人的生命權必須被尊重。
國家機器不應構陷殺人,也不應執行死刑。
罪大惡極加害者,判終生監禁,足以達到懲罰的目的。
美國在廢除死刑上,有待努力。

藏鏡人(謎の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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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家屬心聲
2011/02/02 11:28
這是我的一位少年好友的泰國的部落格,住在曼谷。曾經到台灣讀過書,和您一樣是小綠綠,台大畢業也去過日本留學。我在日本認識她的。她們家母系也是受害者家屬,她同樣至今無法忘懷她外公遇害情形。發表在她泰國網站部落隔。

我問她問何不寫一篇中文版的,她說中文資料關於這事件很多人提了,她想用英文日文泰文讓更多人知道受害家屬心聲。

泰國少女 Kanda 的部落格
Jacaranda(achou) 於 2011-02-02 11:58 回覆:
謝謝分享!有空會細讀。
我祖父的回憶錄,我也將其放在網路上。將國家的罪行公佈於世,期待歷史不再重演,其實是受害家屬療傷的方式之一。

藏鏡人(謎の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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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加害者
2011/02/02 09:37
很少看台灣新聞了,這兩天找出了一系列關於江國慶冤死事件文字和影音新聞看,真的看不下去了。尤其看到陳肇敏還自認被冤枉那一段。一條才21歲年輕生命被她們這樣處理掉,他還能事不關己似的談話。

一群踏著江國慶的鮮血升官的官僚。

您說的那位九十幾的老納粹黨劊子手被找出來時受審時的新聞我也看過,印象很深刻,鷹勾鼻冷血的面孔。

Jacaranda 真是說中了重點,加害者沒受到審判,光是道歉賠償絕對無法彌補死者家屬的長久心靈創痛。我長久以來一直也是這麼認為。這也是二二八事件至今爭論無休,每隔幾年就要被挖出來再吵一次的主因。

要受傷家屬『忘掉悲痛向前看。』有這麼容易就好了,我們非受害家屬沒有權力說這個話。

我在UDN部落格很少貼文爭議性話題,今天算是破例了。
Jacaranda(achou) 於 2011-02-02 11:15 回覆:
藏鏡倫,你把我的想法說得更清楚了!
不過,我一點都不認為這是具『爭議』的話題。
對加害者予以公平的審判是符合國際人權刑法的是非黑白問題,邏輯經得起檢驗!

史爹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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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
2011/02/02 08:33

文寫的好,連接的文我也都細看了。我的祖父被共產黨殺了,我爸被過繼給祖父的朋友..養祖父,抗戰勝利,養祖父也被國民黨以“漢奸”的罪名,槍斃了。敵乎,友乎?這世間可曾有公理。

往好處看,現在的臺灣,政治透明度高,領導人也不在意耙糞。天佑臺灣,天佑江先生一家人。

Jacaranda(achou) 於 2011-02-02 11:05 回覆:
公理正義不是存於世間等著被人取用的。
公理正義是必須據理力爭,然後用法律、制度確保每個人不因先天的不良而被差別待遇。
過去歷史的罪惡與內疚,就個人來說,如果無法討回正義,打落牙齒和血吞,也是一個方法,畢竟一個人的生命有限,忍耐終有解脫的一天。
問題是:歷史的罪惡與內疚,終究對一個國家集體的未來的影響是巨大的。
你我的父、祖輩的經歷,就是今日兩岸無解的陰魂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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