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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9 19:29:11瀏覽2353|回應29|推薦74 | |
自從八〇年代初期,上大學商學院時,為了交商業程式設計的作業,像大學聯考時畫答案卡一樣的把在紙上寫好的程式用2B鉛筆一個字母、一個字母的「畫入」讀卡機能懂的卡紙上,再把厚厚一疊的COBOL程式卡紙送交電腦機房的學長交由讀卡機解讀密碼 Compile,只要有一丁點電腦看不懂的,最後就會從列表機裡吐出一堆各個錯誤的報表紙,菜鳥就得修改程式卡紙,再送讀解碼一遍。如此反覆,直到主機電腦讀懂了菜鳥到底想要搞什麼碗糕之後,就可以輸入佔據一整個房間的主機電腦,讓主機電腦跑程式結果了。跑出的結果不對,那麼,抱歉,再重頭來一次! 後來,蘋果 Apple 的第一部個人電腦問世,還在朋友花了兩萬元台幣(如果沒記錯的話)在中華商場買來的蘋果電腦上,盯著黑底螢光綠的字元,用 Basic 程式語言,寫出了第一個互動程式,會在螢幕上不斷顯示出 Hello World! ,直到螢幕前的呆頭鵝按下某個預設的特殊鍵後,蘋果電腦才會停止與世界說 Hello!個人電腦的誕生,算是我所經歷的第一波的資訊科技 Information Technology 革命。但是,那時候在台灣的電腦資訊運用仍不是十分普遍,資訊科技人員多半給人的刻板印象是整天關在冷氣開得超強的電腦機房的不善與人交往,只善與機器對話的沒趣的一群人,一點都與「怪咖」nerd 沾不上邊! 九〇年代初期,Tim Berners-Lee 號稱「發明」了我們今日耳熟能詳的網路世界 World Wide Web,那時我已經進入澳洲的資訊科技業多年。但是,初期網路在商業界的運用,其實比不上在校園的學術研究應用來得普及。 一直到千禧年公元兩千年前後,資訊科技業欣欣向榮,老碼 old code 的那一邊在抓千禧蟲 millennium bug;另一邊開放世界 Open World 的新碼爪哇 Java 及稍後微軟的 .Net 正配合網路平台的擴張,快速建構 .COM 的繽紛泡沫。這算是我所經歷的第二波的資訊科技革命。 第三波的革命始自 .COM 泡沫破滅之後,資訊科技界應該算是渡過了青澀的青少年青春期,開始比較穩健起來。這波革命,與其說是資訊科技的革命,不如說是資訊科技的創新應用所造成的革命!資訊科技一路走來,到今天的網路科技及業界的熱門術語 Buzz Word 「雲端運算」Cloud Computing,以我這業界老咖看來,行銷用語年年翻新,系統不出幾年就來個「向上提升」Upgrade,我變、我變、我變變變!再怎麼變,其主軸都脫離不了最基礎的電腦運算及系統發展概念。而以我多年的經驗,最強而有力、最好用、而且一路走來始終如一、身經百測試而永遠過關、任何現有及未來新科技都不可或缺的科技就是最簡單的『剪貼科技』Cut & Paste! 哈!可別小看這『剪貼科技』,它使『資訊分享』Information Sharing 成為一指神功(好吧!嚴格說來,在一般人常用的「窗子」平台,應該是兩指神功:Ctrl-C & Ctrl-V)!而『資訊分享』這看似帶著友善微笑的招呼,其實並非表面上看起來般的友善。它,正悄悄的在顛覆傳統! ○○○●●●○○○ 臉書 Facebook 創始人 Mark Zuckerberg(馬克 ‧ 朱克伯格)1984年出生,美國人,曾就讀知名的哈佛大學,成功商人,曾經是駭客,號稱是歷史上最年輕的億萬富翁。 臉書自2002年設立以來的宗旨,就是為了讓網路使用者能暢通無阻的分享個人的資訊、訊息、音樂、影片及照片。以「分享」之名,臉書的使用者有如直銷商的老鼠會,一個拉一個,招收會員以等比級數在成長。使用者越多,被放在臉書上的私人資料就越多;私人資料越多,企業行銷的瞄準力就越好,成交命中率就越高;成交命中率越高,臉書的賣點就越高、營業額就越高、賺的錢就越多。簡單的說,馬克 ‧ 朱克伯格的上億財富是建立在臉書的使用者雙手奉上的隱私之上的。 愛偷窺別人的隱私,又喜歡炫耀自己、展現個人風格,或者以上兩者皆非,只是被方便、實用牢牢吸住,似乎是人類的天性。無論你對個人資料採用「問心無愧、不怕人看」的豁達態度,或者是堅持「所有權在我」,只要你在臉書上按下 Save 存檔或是 Share 分享,你就得認同馬克 ‧ 朱克伯格對隱私的重新定義,那就是「宇宙萬物之間,沒有隱私」,除了我,馬克 ‧ 朱克伯格例外! 臉書的竄起不得不說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雖然,臉書與其使用者之間的關係,可以算是各取所需、兩情相悅,因為臉書除了滿足了人性的需求之外,也的確成為民主社會直接、即時展現公民力量的管道之一,而且這股力量(就是所謂的 快閃族 Flash mob )也不時向臉書反撲。但是,當多年來神秘色彩濃厚的英國軍事安全情報單位MI5的大頭目在臉書上被揭露私人行蹤、赤裸裸曝露在臉書上的青少年成為佈下誘人陷阱的歹徒的囊中物或者少數人成為臉書上被霸凌的對象之時,大家還是要反問:傳統的隱私權的概念是否已被盛行的臉書給徹底顛覆了? 電影《社群網戰》The Social Network 宣傳片 ○○○●●●○○○ 維基解密 WikiLeaks 總編輯 Julian Assange(朱利安‧阿桑奇)1971年出生,澳洲人,未曾正式受過教育,只在成年後在墨爾本大學讀過幾年數學與物理,沒有錢,從小居無定所,自學電腦科技及程式設計,曾經是駭客,是時下全球最具爭議的傳奇人物。 維基解密於2006年成立以來,其宗旨就是要提供內部告發的線民 Whistleblower 一個安全的公佈刊登秘密的網站,因為浪漫理想主義的總編輯朱利安‧阿桑奇認為政府的決策過程應該完全透明化 Transparency;人民有「知的權利」Freedom of Information,也有「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知的權利」及「言論自由」,這不是西方民主國家百年來所深刻信仰的普世人權價值嗎?怎麼會讓朱利安‧阿桑奇這個傳播訊息的信差 Messenger 一夜之間成為被追殺的對象呢? 維基解密,中文又翻譯成「維基洩密」,是「解密」?還是「洩密」?這完全看你是站在對立的哪一方來看。不過,不管是哪一方,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所謂的「機密」被揭露了。但是,為什麼這資訊被認定為機密?是誰將此資訊認定為機密?這個將此資訊認定為機密的人、團體或組織是否有權這樣做?在道德上站得住腳嗎?這種種相關的法律、道德、信仰及價值觀的問題,造成了機密一但被洩露的難堪處境,不要說是一般人多會惱羞成怒,如果牽扯出來的是一向被認為是人權、正義的化身者,那更是徹底的顛覆了信任關係! 以上並不代表所有人的觀點,因為也有很多人認為任何一個國家 State 的運作都必須遵循一定的協議、成規或儀式 Protocol,而隱藏部份行為或決策過程,正是現有國家運作被默默認可,甚至被視為理所當然的必要行為。這,無關於價值觀、無關於政治體系,民主或專政政體,無一可以幸免!誰要是打破現有的平衡狀態,就犯了「顛覆國家安全」的罪行!對於抱持這樣觀點的人來說,維基解密也是徹底顛覆! 澳洲電視於今年八月份專訪朱利安‧阿桑奇 談 WikiLeaks 內部運作 ( Julian Assange: Inside WikiLeaks Source: SBS - Dateline) 朱利安‧阿桑奇(Julian ○○○●●●○○○ 走筆至此,感觸萬般,紙短筆長。只能說『剪貼科技』,顛覆傳統,小兵立大功!然而,科技無罪,顛覆有理。問題是身為世界公民,不論你身處哪一個國家、認同哪一個國家,你/妳,準備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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